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不定项选择历年真题(2020-10-11)

发布时间:2020-10-11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的不定项选择历年真题,快来看看吧!

案情:某小区五楼刘某家的抽油烟机发生故障,王某与李某上门检测后,决定拆下搬回维修站修理。刘某同意。王某与李某搬运抽油烟机至四楼时,王某发现其中藏有一包金饰,遂暗自将之塞入衣兜。(事实一)

王某与李某将抽油烟机搬走后,刘某想起自己此前曾将金饰藏于其中,追赶前来,见王某神情可疑,便要其返还金饰。王某为洗清嫌疑,乘乱将金饰转交李某,李某心领神会,接过金饰藏于裤兜中。刘某确定王某身上没有金饰后,转身再找李某索要。李某突然一拳击倒刘某,致其倒地重伤。李某与王某随即逃走。(事实二)

后王某建议李某将金饰出售,得款二人平分,李某同意。李某明知金饰价值1万元,却向亲戚郭某谎称金饰为朋友委托其出售的限量版,售价5万元。郭某信以为真,花5万元买下金饰。拿到钱后,李某心生贪念,对王某称金饰仅卖得1万元,分给王某5000元。(事实三)

请回答第1—3题。

1.关于事实一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王某从抽油烟机中窃走金饰,破除刘某对金饰的占有,构成盗窃罪

B.王某未经李某同意,窃取李某与其共同占有的金饰,应构成盗窃罪

C.刘某客观上已将抽油烟机及机内金饰交给王某代为保管,王某取走金饰的行为构成侵占罪

D.刘某将金饰遗忘在抽油烟机内,王某将其据为己有,是非法侵占他人遗忘物,构成侵占罪

【答案】A

【考点】盗窃罪;侵占罪

【解析】金饰并非委托保管之物或遗忘物、埋藏物,仍视为刘某的占有物。王某秘密窃取,成立盗窃罪。

2.关于事实二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李某接过金饰,协助王某拒不返还他人财物,构成侵占罪的帮助犯

B.李某帮助王某转移犯罪所得的金饰,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C.李某为窝藏赃物将刘某打伤,属事后抢劫,构成抢劫(致人重伤)罪

D.王某利用李某打伤刘某的行为顺利逃走,也属事后抢劫,构成抢劫罪

【答案】B

【考点】帮助犯的认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事后抢劫的认定

【解析】A项错误,B项正确。李某为王某的盗窃提供事后帮助,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窝藏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C项错误。如果是王某打的,转化为抢劫。但李某并不成立盗窃罪的共犯,为窝藏赃物将刘某打伤,不符合269条规定,不成立事后抢劫罪。

D项错误。王某并没有在盗窃后为抗拒抓捕或窝藏赃物对刘某使用暴力,对李某使用暴力也没有形成合意,不成立抢劫罪。

3.关于事实三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李某对郭某进行欺骗,导致郭某以高价购买赃物,构成诈骗罪

B.李某明知金饰是犯罪所得而出售,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C.李某欺骗王某放弃对剩余2万元销赃款的返还请求,构成诈骗罪

D.李某虽将金饰卖得5万元,但王某所犯财产犯罪的数额为1万元

【答案】AD

【考点】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解析】A项正确。李某捏造事实、隐瞒真相,骗取郭某高价购买,成立诈骗罪。

B项错误。李某之前帮助王某转移犯罪所得的金饰,已成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后又使用暴力将刘某打倒并携带金饰逃走。该金饰也视为李某犯罪所得。李某不属于代为销售赃物,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C项错误。李某对王某有欺骗,但并没有因此骗得王某的交付,不成立诈骗罪。

D项正确。王某抢劫罪犯罪数额为1万元。

今天的真题分享就到这里啦,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历年考试真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杭州市拟撤销直属的城管局,应当由杭州市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浙江省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同时报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B.杭州市人民政府的行政编制总额,由浙江省人民政府提出,经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 关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
C.浙江省人民政府有权自主调配使用杭州市人民政府与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的行政
编制
D.杭州市下沙区人民政府由于职责调整的需要,在行政编制总额内有权调整该区规划局 的行政编制

答案:B,D
解析:
选项A错误,不选。《条例》第9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 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 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备案。因此,杭州市拟撤销直属的城管局,应当报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备案。选项B正确,当选。《条 例》第16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编制总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经国务院机构.编制 管理机关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选项C错误,不选。《条例》第18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调整职责 的需要,可以在行政编制总额内调整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编制。但是,在同一个行政区域不同层级 之间调配使用行政编制的,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 审批。选项D正确,当选。《条例》第18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调整职责的需要,可以在行政编制总 额内调整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编制。

甲市A区破获一起团伙盗窃,经审理后认定,只有主犯刘某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

关于此案的移送管辖,应当如何处理?( )查看材料

A.刘某移送至甲市中级法院审理,其余涉案人员仍由A区法院审理
B.团伙中的未成年嫌疑人一律移送至中级法院审理
C.中级法院认为刘某不至于被判无期徒刑,可不同意移送
D.中级法院同意移送的,应当书面通知同级检察院
答案:C,D
解析:
本题考查移送管辖问题。《刑诉解释》第15条第1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应当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刑诉解释》第13条规定,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故A、B错误。《刑诉解释》第14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决定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应当向下级人民法院下达改变管辖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故CD都正确。

银行为孙法官提供了利率优惠的房屋抵押贷款,银行王经理告知孙法官,是感谢其在一年前的合同纠纷中作出的公正判决而进行的特殊安排,孙法官接受该笔贷款。关于法院对孙法官行为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法院认为孙法官的行为系违反廉政纪律的行为
B.如孙法官主动交代,并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损失的,法院应从轻给予处分
C.由于孙法官行为情节轻微,如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法院可免予处分
D.确认属于违法所得的部分,法院可根据情况作出责令退赔的决定
答案:A,C,D
解析:

我国某公民王某与李某在德国自驾游期间相撞,因车速不是很快,所以当时未见异常,双方留下联系方式后离去。一周后,王某回到国内,因突然昏厥被送进医院,诊断为车祸引起的脑震荡。王某向其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哪几项?( )


A.德国是侵权行为实施地,中国是侵权行为结果发生地

B.王某和李某在事发后可以协议选择适用的法律

C.我国法院可以选择适用德国法或中国法

D.我国法院必须适用中国法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____侵权行为。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4条,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其协议。 《民通意见》第187条规定,侵权行为地的法律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法律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如果两者不一致,人民法院可以选择适用。ABC正确。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