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理学》每日一练(2020-07-31)

发布时间:2020-07-31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好多小伙伴都已经在积极备考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复习,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理学》的每日一练试题,需要了解的就来看看吧!

1.[单选题]我国对环境污染责任所采用的过错原则是(B)

A.过错责任

B.无过错责任

C.公平责任

D.过错推定责任

2.[多选题]下列关于美国法的表述,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CD )

A.以判例为主要表现形式,实行“遵循先例”原则

B.在审判风格上采用演绎推理的方式

C.宪法修正案是美国宪法规定的唯一正式改变宪法的形式

D.创造了立法和司法的双轨制

3.[多选题]法制现代化的静态目标包括以下哪些方面的现代化(ABCD)

A.法律制度

B.法律规范

C.法律组织机构

D.法律设施

4.[多选题]某村村民李某育有两女,大女儿患有精神病,经常打骂父母与妹妹,妹妹每次都予以忍让。一日,妹妹再次受到姐姐殴打后,忍无可忍进行反击,不慎将姐姐打死。后妹妹主动自首。法庭在审判时,村民联名上书,请求法官从轻处罚。法官在综合考量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判处妹妹有期徒刑1年,缓期2年执行。根据这个事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BCD )

A.一个国家的法与其道德之间并不是完全重合的

B.法院判决的结果表明:一个国家的立法可以考虑某些道德观念

C.法的适用过程不能完全排除道德判断

D.法与道德的价值目标是一致的,法官在判案时不能忽视道德在法律适用中的作用

5.[多选题]以下属于法制现代化的动态目标的有(ABD)

A.贯彻法治原则

B.确立现代法律价值观

C.完善的立法[多选题]司法和行政机构

D.法律心理[多选题]观念和思想的现代化

6.[多选题]下列关于宪法的实施保障,说法正确的有( BCD )

A.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起源于英国

B.我国对于宪法实施的保障采取事先审查与事后审查相结合的方式

C.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开启司法审查制度的先河

D.由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源于法国

6.[多选题]我国法制建设方针和要求是(ABCD)

A.有法可依

B.有法必依

C.执法必严

D.违法必究

7.[多选题]下列属于现代法律价值观的是(ACD)

A.法律至上

B.三权分立

C.法律统一

D.法律独立

8.[多选题]我国法制现代化的历史动力包括(BCD)

A.党的领导

B.市场经济

C.民主政治

D.民众的法治需求

9.[多选题]大陆法系分为法国支系和德国支系两个支系,《法国民法典》是法国支系的基石,《德国民法典》则构成德国支系的基石。关于这两部民法典,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CD )

A.《法国民法典》强调个****利为主导思想,《德国民法典》强调国家干预和社会利益

B.两部法典均继受了罗马法,但《法国民法典》保留了较多的日尔曼法因素

C.两部法典均确立与肯定了私有财产不受限制原则、契约自由原则和过失责任原则

D.两部法典都保留了封建制度的若干残余

以上就是今天试题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小伙伴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考试试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共用题干
甲、乙、丙三人合伙经营一小饮食店(普通合伙企业),因丙有手艺,甲、乙同意其只出技术不出钱,也不承担债务,如有盈利,由甲、乙、丙按4:4:2的比例分配(甲、乙各出5000元)。开始小店经营不错,过了几个月,生意变差了,小店开始负债,一年后负债已达1万元,乙认为丙应该分摊债务,丙以有约在先予以拒绝。乙认为自己吃亏了,就通知甲和丙要求退出合伙。甲不同意,丙未表态,乙就自行退出了。这时,丁表示愿意加入合伙,经甲、丙同意,三人开始共同经营,又过了一年,小店不见起色,债务增至2万元。三人决定解散合伙,为合伙的债务承担问题,甲、乙、丙、丁四人发生争执。请回答下列问题:

对后1万元债务应如何处理?()
A:由甲、乙、丙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B:由甲、乙、丁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C:由甲、乙、丙、丁四人承担连带责任
D:上述说法都不对
答案:D
解析:
【考点】合伙企业成立的条件。详解:根据《合伙企业法》第14条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合伙人认缴或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所以,选项A、B、C、D均正确。


【考点】协议退伙。详解:A项无疑问。《合伙企业法》第46条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所以选项B、C正确。《合伙企业法》第43条第1款规定,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所以选项D正确。


【考点】入伙前原合伙债务的承担。详解:根据《合伙企业法》第2条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该法第33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前1万元是甲、乙、丙三人合伙的负债,不应由丁承担,只提供技术性劳务,不提供资金、实物的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承担连带责任,故丙不承担债务的约定无效。故应选B项。由于甲、乙、丙三人对亏损约定不明,又无法确定三人出资比例,所以对这1万元债务内部应由三人平均分担。故选A项。


【考点】入伙后合伙债务的承担。详解:后1万元债务是在甲、丙、丁三人合伙期间形成的,而乙这时已退出合伙,故应由甲、丙、丁三人承担连带责任,故选D项。


【考点】合伙的解散。详解:《合伙企业法》第85条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所以选项A、D正确。

共用题干
B市的京发公司与T市的蓟门公司签订了一份海鲜买卖合同,约定交货地在T市,并同时约定“涉及本合同的争议,提交S仲裁委员会仲裁。”京发公司收货后,认为海鲜等级未达到合同约定,遂向S仲裁委员会提起解除合同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了该案。在仲裁规则确定的期限内,京发公司选定仲裁员李某作为本案仲裁庭的仲裁员,蓟门公司未选定仲裁员,双方当事人也未共同选定第三名仲裁员,S仲裁委主任指定张某为本案仲裁庭仲裁员、刘某为本案首席仲裁员,李某、张某、刘某共同组成本案的仲裁庭,仲裁委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开庭通知。
开庭当日,蓟门公司未到庭,也未向仲裁庭说明未到庭的理由。仲裁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并作出缺席裁决。在评议裁决结果时,李某和张某均认为蓟门公司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合同应解除,而刘某认为合同不应解除,拒绝在裁决书上签名。最终,裁决书上只有李某和张某的签名。S仲裁委员会将裁决书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送达时,蓟门公司拒绝签收,后蓟门公司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请回答第98-100题。

关于本案的裁决书,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裁决书应根据仲裁庭中的多数意见,支持京发公司的请求
B:裁决书应根据首席仲裁员的意见,驳回京发公司的请求
C:裁决书可支持京发公司的请求,但必须有首席仲裁员的签名
D:无论蓟门公司是否签收,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答案:A,D
解析:
根据《仲裁法》第31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此外,《仲裁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因此,选项ABCD均是正确的。


根据《仲裁法》第53条的规定,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而选项B是不正确的。根据《仲裁法》第54条的规定,裁决书应当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因此,选项C是不正确的。根据《仲裁法》第57条的规定,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


根据《仲裁法》第58条的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法定情形,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根据《仲裁法》第6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应适用撤销程序审查,而非普通程序。根据《仲裁法》第58条的规定,C项法律适用错误不属于第58条规定的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因此,选项C是不正确的。根据《仲裁法》第42条的规定,被申请人经仲裁庭书面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缺席裁决,因此,本题中的缺席裁决并未违反仲裁法的规定,故选项D是不正确的。

郭某(16岁)与罗某发生争执,被打成轻伤,遂向法院提起自诉。法庭审理中,罗某提出,审判员李某曾在开庭前违反规定与自诉人父亲及姐姐会见,要求李某回避,但郭某父亲及姐姐均否认此事。法院院长经过审查作出李某回避的决定。对于何人有权要求对回避决定进行复议,说法错误的是?()

A:郭某
B:郭某父亲
C:李某
D:罗某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回避复议申请权。详解:根据2012年《刑事诉讼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只有提出回避申请并被驳回的人才有权提出复议。在本案例中,罗某为回避申请的提出者,同时法院做出了回避决定,因此没有人能够对该回避提出复议。故ABCD选项均不正确。

一批货物由甲公司运往中国青岛港,运输合同适用《海牙规则》。运输途中因雷击烧毁部分货物,其余货物在目的港被乙公司以副本提单加保函提走。丙公司为该批货物正本提单持有人。根据《海牙规则》和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

A.甲公司应对雷击造成的货损承担赔偿责任,因损失在其责任期间发生
B.甲公司可限制因无正本提单交货的赔偿责任
C.丙公司可要求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甲公司应以货物成本加利润赔偿因无正本提单交货造成的损失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海牙规则》和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A项,依照《海牙规则》,承运人对于天灾引起的货物损失免责,所以对于雷击导致的货损甲公司无需承担责任,所以A错误。
B项,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的规定,承运人因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承担民事责任的,不适用《海商法》第56条关于限制赔偿责任的规定,所以B错误。
C项,根据《规定》第11条的规定,正本提单持有人可以要求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承运人与无正本提单提取货物的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所以C正确。
D项,根据《规定》第6条的规定,承运人因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造成正本提单持有人损失的赔偿额,按照货物装船时的价值加运费和保险费计算,所以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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