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宪法》每日一练(2020-08-03)

发布时间:2020-08-03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的客观题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宪法》的练习试题,感兴趣的话就来看看吧!

1.1982年现行宪法与以往宪法相比,在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方面的新发展表现在以下的哪几方面?

A.突出了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重要地位。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由原来的第三章移到第二章,即“总纲”之后,“国家机构”之前,表明保护公民权利的地位重于国家机构,反映了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之间的价值取向

B.公民基本权利的条款有所增加,内容更加充实。现行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条文由1954 年的14条、1975年的2条、1978年的12条增加为1982年的现行宪法的18条

C.强调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条件。现行宪法注意从法律上和物质上保障公民自由和权利的实现

D.强调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的一致性

2.在下列哪些场所周边距离十米内至三百米内,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才能举行集会游行?

A.美国国务卿入住的宾馆

B.重要军事设施

C.使领馆

D.维多利亚港口

3.下列关于全国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判断不正确的是:

A.全国人大代表有“言论免责”权,所以代表甲宣扬我国应将落后的边疆地区分离出去的言论不受法律追究

B.全国人大代表享有广泛的权利的同时应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C.尽管全国人大代表享有获得适当补贴和物质便利的权利,但是作为代表不应当要求国家给予这些权利

D.全国人大代表一般言行高尚,不可能参与犯罪,所以宪法和法律要给予其不受逮捕和审判的权利

4.宪法最近一次修正案对公民财产权的保障规定进行了系统修改。其主要内容包括:

A.将“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改为“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B.将“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C.增加了对私有财产的征收和征用条款

D.增加了补偿条款

5.李某平时喜欢饮用“雪碧”饮料。某日在街头买到一瓶后感到口感不对,仔细观察原来该饮料商标为“雷碧”,但包装装潢与“雪碧”完全一样。李某气愤之下找到工商机关举报,请问工商机关对此行为应如何认定?

A.这是因为李某自己粗心造成的误认,李某是无理取闹

B.“雷碧”商标是“傍名牌”行为,钻了法律的空子,可恶但合法

C.“雷碧”饮料构成欺骗性交易行为

D.“雷碧”饮料构成商标侵权

6.某商场实行“买一送一”的促销活动,买一盒洁面乳可以获赠一瓶由该市消费者协会推荐的洗发露。李女士购得一件回去使用后,发现头发掉得厉害。经鉴定,该瓶洗花露中含有较强的有毒物质,使用之后导致人的头发脱落。针对以上事实,下面分析错误的有:

A.由于洗发露是附赠品,所以厂家不对李女士负赔偿责任

B.商场应对李女士负过错责任,但是其是否存在过错由李女士进行举证

C.该市消费者协会应对李女士负连带赔偿责任

D.根据产品质量责任的特殊规定,李女士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1年

7.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以下各项中,哪些是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时必须遵守的规定?

A.因行使抵押权、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者股权,应当自取得之日起1年内予以处分

B.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

C.贷款银行的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75%

D.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贷款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10%

8.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履行下列哪些职能?

A.受发行人的委托派发证券权益

B.证券的托管和过户

C.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的清算和交收

D.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

9.大华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为了筹集资金而发行新股。招股说明书载明的用途是进行研发,但是公司董事会决议将募集到的资金购买了办公楼,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A.大华公司的做法违法,因为变更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的用途必须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B.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责令大华公司改正

C.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对责任人员进行警告,并处以罚款

D.证券交易所应当暂停大华公司的股票上市

10.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A.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定期予以公布

B.纳税人欠缴税款的,处分不动产前应向税务机关报告

C.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无偿转让财产,致使不能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行使撤销权

D.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致使不能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行使代位权

以上就是今天试题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能够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宪法》的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的更新。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在国外旅游,见有人兜售高仿真人民币,用1万元换取10万元假币,将假币夹在书中寄回国内。(事实一)
赵氏调味品公司欲设加盟店,销售具有注册商标的赵氏调味品,派员工赵某物色合作者。甲知道自己不符加盟条件,仍找到赵某送其2万元真币和10万元假币,请其帮忙加盟事宜。赵某与甲签订开设加盟店的合作协议。(事实二)
甲加盟后,明知伪劣的“一滴香”调味品含有害非法添加剂,但因该产品畅销,便在“一滴香”上贴上赵氏调味品的注册商标私自出卖,前后共卖出5万多元“一滴香”。(事实三)
张某到加盟店欲批发1万元调味品,见甲态度不好表示不买了。甲对张某拳打脚踢,并说“涨价2000元,不付款休想走”。张某无奈付款
1.2万元买下调味品。(事实四)
甲以银行定期存款4倍的高息放贷,很快赚了钱。随后,四处散发宣传单,声称为加盟店筹资,承诺3个月后还款并支付银行定期存款2倍的利息。甲从社会上筹得资金1000万,高利贷出,赚取息差。(事实五)
甲资金链断裂无法归还借款,但仍继续扩大宣传,又吸纳社会资金2000万,以后期借款归还前期借款。后因亏空巨大,甲将余款500万元交给其子,跳楼自杀。(事实六)
关于事实一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用1万元真币换取10万元假币,构成购买假币罪
B.扣除甲的成本1万元,甲购买假币的数额为9万元
C.在境外购买人民币假币,危害我国货币管理制度,应适用保护管辖原则审理本案
D.将假币寄回国内,属于走私假币,构成走私假币罪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查购买假币罪、走私假币罪、刑法的空间效力。 AB项,甲在国外用1万元换取10万元假币的,其实质是购买假币,成立购买假币罪。甲的行为侵犯的法益是金融管理秩序,其所购买的假币的数额就是犯罪数额,不存在扣除成本的问题,即犯罪数额是10万元。故A项正确,B项错误。 C项,保护管辖仅适用于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的情形。甲是中国公民,对其应适用属人管辖的规定。故C项错误。 D项,甲将假币寄回国内的行为,构成走私假币罪,与购买假币之间没有牵连关系,因为甲的两个行为分别侵害了金融管理秩序、海关监管制度,应当成立数罪,而不能成立牵连犯。故D项正确。

某县计生委认定蔡某违反规定生育第二胎,决定对其征收社会抚养费35000元。蔡某不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要求撤销该决定。经复议,县政府决定维持计生委的决定,并在征收数额中补充列入2000元未婚生育社会抚养费。蔡某认为复议决定错误,遂向法院起诉。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本案诉讼被告、管辖法院以及法院处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被告应为县计生委
B.被告应为县政府
C.被告应为县计生委与县政府
D.此案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E.法院应认定复议决定违法
答案:B,D,E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被告、行政诉讼管辖。(1)经复议,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提起行政诉讼时以复议机关(县政府)为被告;所以选项A、C错误,选项B正确。(2)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所以选项D正确。(3)行政复议机关“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如增加处罚种类或加重对申请人的处罚)。所以选项E正确。

甲曾有一支自制火药猎枪。甲死后,其子乙将该枪支私藏在家中。当地公安局曾多次宣传收枪缴爆,但乙一直未交出该枪。某日乙酒后持该枪在本村闲转时,被当地群众向公安机关举报。对乙的行为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乙的枪支是从甲处继承所得的,没有非法持有的主观故意
B.不论通过何种途径获取的枪支,获取后不上交而持有的,都属于非法持有枪支
C.乙的枪支没有用于不法目的,不承担刑事责任
D.乙的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答案:B,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非法持有枪支罪。无论通过何种途径获取枪支,行为人没有持枪资格时具有及时上交公安机关的作为义务,即使行为人没有将枪支用于不法目的,由于其持有行为本身即构成对公共安全的危险,因此对其持有行为也要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关于自认制度,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自认的事实属于绝对免予证明的事实
B.未经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在诉讼中对事实的承认,视为当事人的承认,但直接导致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的除外
C.当事人的承认与事实相符,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承认行为是在受胁迫的情况下作出的,就不能免除对方当事人的证明责任
D.对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经审判人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其仍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

答案:A,C
解析:
A、C
考点:自认
讲解: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8条第4款的规定,当事人在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承认行为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且与事实不符的,不能免除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据此,自认的事实允许当事人用相反的证据加以推翻,属于相对免予证明的事实;如果当事人的承认与事实相符,即便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承认行为是在受胁迫情况下作出的,仍然构成有效的自认,仍然会产生免除对方当事人证明责任的法律后果。故,选项A、C的说法是错误的。
《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8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代理人的承认视为当事人的承认。但未经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对事实的承认直接导致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的除外。《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8条第2款规定,对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经审判人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其仍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故,选项B、D的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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