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真题(2020-08-31)

发布时间:2020-08-31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历年真题,感兴趣的话就一起来看看吧!

1.甲与乙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5年。半年后,甲将该出租房屋出售给丙,但未通知乙。不久,乙以其房屋优先购买权受侵害为由,请求法院判决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出售房屋无须通知乙

B.丙有权根据善意取得规则取得房屋所有权

C.甲侵害了乙的优先购买权,但甲丙之间的合同有效

D.甲出售房屋应当征得乙的同意

【答案】C

【考点】承租人优先购买权

【解析】

A项、C项、D项考查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甲出售房屋应当通知承租人,以为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提供可能。故A项错误。甲出售房屋未通知承租人,侵害了乙的优先购买权,但房屋买卖合同并不因此无效。故C项正确。甲出售房屋虽应通知承租人,但无须征得承租人同意。故D项错误。

B项考查所有权继受取得。甲为房屋所有权人,丙自甲处购买房屋,甲属于有权处分,丙通过买卖合同的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而善意取得以无权处分为前提。故B项错误。

C项考查流质条款。《物权法》明确禁止流质条款,故该约定无效。如乙公司届期不清偿银行贷款,甲公司也不能取得该债券质权。故C项错误。

2.甲有件玉器,欲转让,与乙签订合同,约好10日后交货付款;第二天,丙见该玉器,愿以更高的价格购买,甲遂与丙签订合同,丙当即支付了80%的价款,约好3天后交货;第三天,甲又与丁订立合同,将该玉器卖给丁,并当场交付,但丁仅支付了30%的价款。后乙、丙均要求甲履行合同,诉至法院。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应认定丁取得了玉器的所有权

B.应支持丙要求甲交付玉器的请求

C.应支持乙要求甲交付玉器的请求

D.第一份合同有效,第二、三份合同均无效

【答案】A

【考点】一物多卖

【解析】

《买卖合同解释》第9条规定:“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题中,甲与丁订立合同,将该玉器卖给丁,并当场交付,丁因有效合同和交付而取得玉器所有权,其是否支付价款不影响标的物所有权的移转。故A项正确,B项、C项错误。在一物多卖中,各个买卖合同可以都是有效的。乙、丙可以向甲主张违约责任。故D项错误。

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就到这里啦,希望对你们有帮助哦!预祝你们在2020年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自己理想的成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供应合同,约定乙公司于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先支付合同价款的15%,即30万元。甲公司应于收到这笔预付款后,两个月内发货给乙公司,货到乙公司后,乙公司支付其余价款。乙公司依约支付给甲公司30万元预付款后,甲公司迟迟不发货,于是乙公司于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满之日催告甲公司从次日起10日内履行债务。10日经过,甲公司仍然不履行。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乙公司无须通知甲公司,即可单方解除合同
B.乙公司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甲公司赔偿其遭受的损失
C.乙公司解除合同的,甲公司应返还30万元预付款及其利息
D.乙公司解除合同的,甲公司只能接受,无权提出异议
答案:C
解析:
合同法94条 97条 合同法解释2 第24条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1)不可抗力+合同目的落空 (2)预期违约+主要债务(3)迟延履行+主要债务+合理催告(4)合同目的落空。题中符合第(3)中情况。A通知且通知到达,解除权生效。A错 97条合同解除,后果一分为二,未履行的不履行,已经履行的,能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采取其他不补救措施,有损失的可以主张赔偿损失。其中损失对照银行利息来计算,所以B错C对。D在合同法解释2第24条中,有两种权利相对方可以提出异议,(1)合同解除(2)债务抵销。若提异议,在约定时间内提出,没有约定3个月内提出。到人民法院提出异议。D错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关于法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成立社团法人均须登记
B:银行均是企业法人
C:法人之间可形成合伙型联营
D:一人公司均不是法人
答案:C
解析:
【考点】法人的分类【详解】《民法通则》第50条规定:“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据此,并非成立社团法人均须登记,故选项A错误。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和政策性银行不以营利为目的,并非企业法人,故选项B错误。《民法通则》第52条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据此,法人之间可以形成合伙型联营,选项C正确。根据《公司法》第58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选项D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

关于光船租赁合同项下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下各项说法中正确的是:()

A.承租人负责船舶的保养、维修
B.承租人负担船舶的保险费用,但是保险方式须经出租人同意
C.未经承租人书面同意,出租人不得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
D.未经承租人事先书面同意,出租人不得对船舶设定抵押权
答案:A,B,D
解析:
。考查光船租赁合同的基本规则。法律依据为《海商法》第147条、第148条、第150条、第151条的规定,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转让合同权利义务,法律未对出租人转让合同权利义务作出限制,所以C选项不正确。

腾云公司就其生产的一款高档登山自行车的造型和颜色组合获得了外观设计专利权,而后腾云公司又将其设计的“腾云驾雾”造型注册为该登山自行车的商标,并将该造型刻印在车身。某车行应车主君某请求,将君某的低价位普通车改装成该高档登山自行车的造型和颜色,并在车身上刻印了“腾云驾雾”的造型。关于上述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君某的行为侵犯了腾云公司的专利权
B.车行的行为侵犯了腾云公司的专利权
C.车行的行为不侵犯了腾云公司的商标权
D.车行的行为侵犯了腾云公司的商标权
答案:B,D
解析:
①根据《专利法》第11 条的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车行擅自制造并销售腾云公司享有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产品,车行的行为侵犯了腾云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权,故B 选项正确当选;②根据《专利法》第11条的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不能控制“使用未经授权制造并售出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使用行为。因此,君某不以生产经营目的擅自使用“侵权产品”的行为,不成立对奔马公司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侵犯。故A 选项错误不当选;③根据《商标法》第57 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车行擅自相同的商品上,使用与腾云公司注册商标标识相同的商标,推定相关公众容易发生混淆,构成对腾云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故C 选项错误不当选,D 选项正确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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