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2020-08-29)

发布时间:2020-08-29


报考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啦!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分享了这门考试的历年真题,快一起来看看吧!

1.甲的下列哪些行为成立帮助毁灭证据罪(不考虑情节)?()

A.甲、乙共同盗窃了丙的财物。为防止公安人员提取指纹,甲在丙报案前擦掉了两人留在现场的指纹

B.甲、乙是好友。乙的重大贪污罪行被丙发现。甲是丙的上司,为防止丙作证,将丙派往境外工作

C.甲得知乙放火致人死亡后未清理现场痕迹,便劝说乙回到现场毁灭证据

D.甲经过犯罪嫌疑人乙的同意,毁灭了对乙有利的无罪证据

【答案】CD

【考点】帮助毁灭证据罪

2.根据《刑法》与司法解释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数额达到1万元或者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数额达到5,000元的,以挪用公款罪论处。国家工作人员甲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1.2万元,将8,000元用于购买股票,4,000元用于赌博,在1个月内归还1.2万元。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对挪用公款的行为,应按用途区分行为的性质与罪数;甲实施了两个挪用行为,对两个行为不能综合评价,甲的行为不成立挪用公款罪

B.甲虽只实施了一个挪用公款行为,但由于既未达到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的数额要求,也未达到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要求,故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C.国家工作人员购买股票属于非法活动,故应认定甲属于挪用公款1.2万元进行非法活动,甲的行为成立挪用公款罪

D.可将赌博行为评价为营利活动,认定甲属于挪用公款1.2万元进行营利活动,故甲的行为成立挪用公款罪

【答案】ABC

【考点】挪用公款罪

3.丙实施抢劫犯罪后,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县长甲滥用职权,让侦办此案的警察乙想办法使丙无罪。乙明知丙有罪,但为徇私情,采取毁灭证据的手段使丙未受追诉。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因甲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甲是滥用职权罪的实行犯

B.因甲居于领导地位,故甲是徇私枉法罪的间接正犯

C.因甲实施了两个实行行为,故应实行数罪并罚

D.乙的行为同时触犯徇私枉法罪与帮助毁灭证据罪、滥用职权罪,但因只有一个行为,应以徇私枉法罪论处

【答案】AD

【考点】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

4.关于“宪法是静态的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是动态的宪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有关刑事诉讼的程序性条款,构成各国宪法中关于人权保障条款的核心

B.刑事诉讼法关于强制措施的适用权限、条件、程序与辩护等规定,都直接体现了宪法关于公民人身、住宅、财产不受非法逮捕、搜查、扣押以及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等规定的精神

C.刑事诉讼法规范和限制了国家权力,保障了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基本人权和自由

D.宪法关于人权保障的条款,都要通过刑事诉讼法保证刑法的实施来实现

【答案】ABC

【考点】刑事诉讼法与法治国家

5.关于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体现刑事诉讼基本规律,有着深厚的法律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思想内涵

B.既可由法律条文明确表述,也可体现于刑事诉讼法的指导思想、目的、任务、具体制度和程序之中

C.既包括一般性原则,也包括独有原则

D.与规定具体制度、程序的规范不同,基本原则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只具有倡导性、指引性

【答案】ABC

【考点】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特点

今天的真题分享就到这里啦!希望对你们的考试复习有一定的帮助,预祝你们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自己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三个小孩在公路边玩耍,此时,一辆轿车急速驶过,三小孩捡起石子向轿车扔去,坐在后排座位的刘某被一石子击中。刘某将三小孩起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举证责任分配,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刘某应对三被告向轿车投掷石子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B:刘某应对其所受到损失承担举证责任
C:三被告应对投掷石子与刘某所受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D:三被告应对其主观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答案:A,B,C
解析:
【考点】共同危险行为侵权的举证责任【详解】根据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侵权损害赔偿案件中,原告应当对侵权责任构成的要件事实负举证责任,即对侵权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民诉证据规定》第4条则规定了特殊侵权案件中证明责任分配的具体情形:“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七)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据此,原告仍应当对A、B两个选项中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而加害人则应对投掷石子与刘某所受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甲、乙系邻居,同时购买了同款手表,甲的手表放在抽屉里,但甲忘了。一日,乙到甲家闲聊,走时乙的手表丢在甲家,甲以为该表为自己的手表,发现该表走时不准,便找丙修理,花去修理费50元。表修好后,乙找到甲索要,甲仔细一看,该表不为自己所有,而为乙之手表,甲便将该手表还给乙,同时要求乙支付50元的修理费。对该50元的修理费,应如何定性?()

A:乙可不支付50元的修理费
B:乙应根据不当得利支付50元的修理费
C:乙应根据无因管理支付50元的修理费
D:乙应根据无权代理支付50元的修理费
答案:B
解析:
无因管理要求管理人必须为他人之利益,而甲在修理手表时不知自己非所有人,没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意思,因此不构成无因管理。无权代理要求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而甲在修理手表时是以自己而非乙的名义,因此不构成代理。不当得利只要求形成事实上的不当得利关系,一方受有利益,一方受有损失,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即可,本题乙属于不当得利,应支付50元的修理费,只有B选项正确,ACD选项错误。

下列属于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法的有:
A.某甲误将某乙的一颗钻石加工成钻石戒指,某乙补偿某甲料钱、工钱后取得戒指的所有权
B.国家取得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所有权
C.王某将左邻李某委托看管的一匹瘸腿马直接卖绐右邻赵某,赵某因善意取得该马的所有权
D.农民收割自家责任田中的庄稼,并因此取得收获物的所有权

答案:A,B,C,D
解析:
所有权的原始取得包括:添附、先占、国家或集体取得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所有权、没收、罚款、国有化、善意取得、劳动等。故本题选项为ABCD

《民事诉讼法》第139条第1款规定了新的证据,二审中的新证据包括:()

A: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
B: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C:当事人在一审中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的证据
D:当事人在一审中因主观原因无法提供的证据
答案:A,B
解析:
【考点】新证据的认定。详解: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41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39条第1款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1)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2)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因此,本题选A、B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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