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2020-08-31)

发布时间:2020-08-31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历年真题,感兴趣的话就一起来看看吧!

1.市林业局接到关于孙某毁林采矿的举报,遂致函当地县政府,要求调查。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形成会议纪要:由县林业局、矿产资源管理局与安监局负责调查处理。经调查并与孙某沟通,三部门形成处理意见:要求孙某合法开采,如发现有毁林或安全事故,将依法查处。再次接到举报后,三部门共同发出责令孙某立即停止违法开采,对被破坏的生态进行整治的通知。

就上述事件中的行为的属性及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市林业局的致函不具有可诉性

B.县政府的会议纪要具有可诉性

C.三部门的处理意见是行政合同行为

D.三部门的通知具有可诉性

【答案】AD

【考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解析】

A选项考查内部管理行为。行政机关之间的内部沟通等内部管理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根据题干,A选项正确。

B选项考查程序性、阶段性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不产生实际影响其权利义务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程序性、阶段性行为便属于此种对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根据题干,市林业局的致函属于程序性、阶段性行为,不具有可诉性,B选项错误。

C选项考查行政合同(行政协议)。行政合同,是指为实现行政职能,行政机关与相对人经过协商设立、变更、终止双方行政上权利义务的协议。题干的处理意见是行政系统内部的管理协议,不属于行政合同。选项C错误。

D选项考查行政强制措施。“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三部门共同发出的“责令孙某立即停止违法开采,对被破坏的生态进行整治”的通知,性质上属于制止违法行为的行政强制措施,故该通知具有可诉性,D选项正确。

2.甲市某县公安局以李某涉嫌盗窃罪为由将其刑事拘留,经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县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6年,李某上诉,甲市中级法院改判无罪。李某被释放后申请国家赔偿,赔偿义务机关拒绝赔偿,李某向甲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赔偿义务机关拒绝赔偿的,应书面通知李某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B.李某向甲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前,应当先向甲市检察院申请复议

C.对李某申请赔偿案件,甲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可指定一名审判员审理和作出决定

D.如甲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赔偿义务机关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该省高级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

【答案】AD

【考点】刑事司法赔偿

【解析】

A选项考查国家赔偿程序。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因此,A选项正确。

B选项考查考查刑事司法赔偿程序。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30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本题中,甲市中级法院二审改判无罪,故本案赔偿义务机关为县法院。故本案不需要经过复议程序,B选项错误。

C选项考查刑事司法赔偿程序。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设立赔偿委员会,由人民法院三名以上审判员组成,组成人员的人数应当为单数。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应当指定一名审判员负责具体承办。负责具体承办赔偿案件的审判员应当查清事实并写出审理报告,提请赔偿委员会讨论决定。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必须有三名以上审判员参加,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一名审判员具体承办,但仍须由赔偿委员会讨论决定,C选项错误。

D选项考查刑事司法赔偿程序。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因此,D选项正确。

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就到这里啦,希望对你们有帮助哦!预祝你们在2020年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自己理想的成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唐代诉讼制度不断完善,并具有承前启后的特点。下列哪一选项体现了唐律据证定罪的原则?( )

A.唐律规定,审判时“必先以情,审察辞理,反复参验,犹未能决,事须拷问者,立案同判,然后拷讯,违者杖六十”
B.《断狱律》说:“若赃状露验,理不可疑,虽不成引,即据状断之”
C.唐律规定,对应议、请、减和老幼残疾之人“不合拷讯”
D.《断狱律》说:“(断狱)皆须具引律、令、格、式正文,违者笞三十”
答案:B
解析:
A项规定的是刑讯的条件;B项是关于据证定罪的规定;C项是关于特权人不得刑讯的规定;D项是关于依法断狱的规定。

关于诈骗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洗衣店经理甲发现丙家的走廊上晒着西服,便欺骗本店临时工乙说:“丙要洗西服,但没有时间送来,你到丙家去将走廊上的西服取来。”乙信以为真,取来西服交给甲,甲将西服据为己有。甲成立诈骗罪
B.洗衣店经理甲发现丙家的走廊上晒着西服,便敲开丙家的门欺骗小保姆乙说:“我是洗衣店经理,你家主人让我给他西服。”乙信以为真,取来西服给甲,甲据为己有。甲成立诈骗罪
C.如果甲仅用虚假的方式从银行贷的款项6000元,那么甲构成诈骗罪
D.如果甲以价值极小的物品冒充高价、髙档物品而向他人“廉价”兜售的,甲构成诈骗罪
答案:B,C,D
解析:
。诈骗罪与盗窃罪、金融诈骗罪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界限。

恒达企业与Q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约定恒达企业为盛大企业自2014年3月1日起向Q银行的1年期借款(6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6个月。2014年8月1日,盛大企业与Q银行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将借款数额降为500万元,还款期限由原来的一年变更为截止至2016年3月1日。合同变更后,电话通知了恒达企业,恒达企业当即同意继续为新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根据以上表述及相关法律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

A.恒达企业对盛大企业的借款无需再承担保证责任
B.恒达企业仍需对盛大企业变更后的借款承担保证责任
C.恒达企业的保证期间截止至2015年9月1日
D.恒达企业的保证期间截止至2016年9月1日
答案:A,D
解析:
(1)选项AB: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同意的主合同变更,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本题中,借款合同的变更减轻了债务人的债务,保证人恒达企业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借款承担保证责任,因此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2)选项CD: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本题中,借款合同对履行期限的变更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恒达企业仍在原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内承担保证责任,因此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