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真题(2020-08-30)
发布时间:2020-08-30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1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一》的选择题,一起来看看吧!
1.某公司聘用首次就业的王某,口头约定劳动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3个月,月工资1200元,试用期满后1500元。
2012年7月1日起,王某上班,不久即与同事李某确立恋爱关系。9月,由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并征得工会主席同意,公司公布施行《工作纪律规定》,要求同事不得有恋爱或婚姻关系,否则一方必须离开公司。公司据此解除王某的劳动合同。
经查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000元,公司与王某一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为王某买了失业保险。
关于该《工作纪律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制定程序违法
B.有关婚恋的规定违法
C.依据该规定解除王某的劳动合同违法
D.该公司执行该规定给王某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ABCD
【解析】
A项考查《工作纪律规定》的程序合法性。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题中《工作纪律规定》未经职工讨论,程序违法,A项正确。
B项考查工作纪律中能否禁止恋爱。依据《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婚姻自由是基本人权,《工作纪律规定》对此予以禁止,违法,B项正确。
C项考查以违反公司《工作纪律规定》为由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由于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本身违法,不能以此解除劳动合同,C项正确。
D项考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D项正确。
2.某公司聘用首次就业的王某,口头约定劳动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3个月,月工资1200元,试用期满后1500元。
2012年7月1日起,王某上班,不久即与同事李某确立恋爱关系。9月,由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并征得工会主席同意,公司公布施行《工作纪律规定》,要求同事不得有恋爱或婚姻关系,否则一方必须离开公司。公司据此解除王某的劳动合同。
经查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000元,公司与王某一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为王某买了失业保险。
关于王某离开该公司后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及该公司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尚未满1年,无权领取失业保险金
B.王某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与其能否领取失业保险金无关
C.若王某依法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在此期间还想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则其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D.若王某选择跨统筹地区就业,可申请退还其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答案】ABC
【解析】
A项考查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时间条件。依据《社会保险法》第45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缴纳失业保险费未满一年的,不得领取失业保险金,A项正确。
B项考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非自愿失业的劳动者可依法领取失业保险金,与失业的具体原因无关,B项正确。
C项考查失业期间医疗保险能否直接从失业保险中支付的问题,依据《社会保险法》第48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C项正确。
D项考查跨区域统筹就业的,失业保险费是否退还的问题。依据《社会保险法》第52条规定,“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D项错误。
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就到这里啦,希望对你们有帮助哦!预祝你们在2020年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自己理想的成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张某移民美国,没有任何财产留在国内
C:张某搬家,未通知银行,银行经过努力也未找到张某
D:张某失业,生活困难
B、该县人大常委会
C、10名以上的该县人大代表联名
D、1/10以上的该县人大代表联名
B:若华达公司要求听证的,环保局必须在20日内举行
C:举行听证的有关费用由环保局与华达公司合理分担
D:华达公司既可以自己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他人代理参加听证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20-09-10
- 2020-09-11
- 2020-09-09
- 2020-08-31
- 2020-09-06
- 2020-09-11
- 2020-07-31
- 2020-09-06
- 2020-08-26
- 2020-09-02
- 2020-08-30
- 2020-09-09
- 2020-09-07
- 2020-08-31
- 2020-09-07
- 2020-09-05
- 2020-08-31
- 2020-08-30
- 2020-09-10
- 2020-09-17
- 2020-08-26
- 2020-08-31
- 2020-09-07
- 2020-09-04
- 2020-09-05
- 2020-08-31
- 2020-08-26
- 2020-09-02
- 2020-08-29
- 2020-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