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顾资格证书个人可以申请吗?

发布时间:2021-09-08


不管哪个行业的资格考试只要通过了就可以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但是有的证书是不能直接获得的,而是需要去申请,对于证书申请的要求,每个考试都不一样,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分享下证券投资顾问资格考试的证书申请要求,一起来看看。

证券投资顾问是指专门从事提供证券投资建议而获取薪酬的资产管理人士。主要是为客户提供投资建议,比如买卖时机、热点分析、证券选择、风险提示等,禁止代理客户操作。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人员,应当具有证券投资顾问执业资格,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并且需要注意的是,证券投资顾问和证券分析师只能任选其一,即证券投资顾问不得同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

已经考过了证券投顾考试科目《证券投资顾问》,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申请注册证书:

(1)年满18周岁;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已被机构聘用;

(5)未受过刑事处罚或与证券业务有关的严重行政处罚;

(6)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7)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或者已过禁入期的;

(8)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9)具有从事证券业务2年以上的经历;

(10)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相关规定,证券从业资格证书不能由个人自己申请,必须由所在机构向协会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1)由机构资格管理员在执业证书管理系统中为申请人分配登录号;

(2)申请人登录协会执业证书管理系统,填写执业证书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连同打印的书面申请表及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2寸彩色证件照一张等材料提交所在机构;

(3)机构资格管理员对执业证书申请表进行初审、复审并确认,书面申请表由机构保管备查,电子申请表提交协会;

(4)协会对机构提交的执业证书申请表进行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机构提交书面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

(5)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协会予以通过,生成电子版执业证书,并在协会网站公告。对不予颁发执业证书的人员,协会以书面方式通知所在机构并说明原因。

综上可以知道,即便已经具备了相应的证券投顾资格证书申请条件,也不能自己去申请,必须由所在的机构(比如证券公司)向证券业协会申请,申请人只需要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就行。

关于证券投资顾问资格考试证书申请的要求就给大家分享到这里,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相关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最后祝大家都能顺利通过考试!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证券投资顾问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关于应收账款周转率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Ⅰ.应收账款周转率说明应收账款流动的速度
Ⅱ.应收账款周转率等于营业收入与期末应收账款的比值
Ⅲ.应收账款周转率越高,平均收账期越短,应收账款的收回越快
Ⅳ.应收账款周转率是企业从取得应收账款的权利到收回款项,转换为现金所需要的时间

A.Ⅰ.Ⅱ.Ⅳ
B.Ⅲ.Ⅳ
C.Ⅰ.Ⅲ
D.Ⅱ.Ⅲ.Ⅳ
答案:C
解析:
应收账款周转率是营业收入与平均应收账款的比值。它反映年度内应收账款转为现金的平均次数,说明应收账款流动的速度。应收账款周转天数是应收账款周转率的倒数乘以360天,也称“应收账款回收期”或“平均收现期”。它表示公司从取得应收账款的权利到收回款项转换为现金所需要的时间。

下列关于有效市场假说基本假设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Ⅰ.资本市场上所有的投资者都是理性人
Ⅱ.当部分投资者为非理性投资者时,他们的交易将在彼此之间互相抵销
Ⅲ.竞争市场中理性套利者的存在会消除其对价格的影响
Ⅳ.即使非理性交易者在非基本价值的价格交易时,他的财富也将逐渐减少,以致不能在市场上存在

A:Ⅰ.Ⅲ
B:Ⅰ.Ⅱ.Ⅲ
C:Ⅱ.Ⅲ.Ⅳ
D:Ⅰ.Ⅱ.Ⅲ.Ⅳ
答案:D
解析:
有效市场假说的成立主要依赖于以下几个基本假设:(1)资本市场上所有的投资者都是理性人,他们能够对证券进行理性评价,投资者的理性预期与理性决策保证了资本市场的有效性。(2)当部分投资者为非理性投资者时,这些投资者的交易策略是互不相干的,他们的交易将在彼此之间互相抵销,尽管非理性投资者之间交换证券会引起大量的市场交易,却不会对资产价格产生影响,价格仍将趋近于基本价值。(3)即使这些非理性投资者的交易以相同的方式偏离于理性标准,竞争市场中理性套利者的存在也会消除其对价格的影响,使资产价格回归于基本价值,从而,保持资本市场的有效性。(4)即使非理性交易者在非基本价值的价格交易时,他的财富也将逐渐减少,以致不能在市场上存在。即使套利者不能即刻消除他们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市场的力量也将吞噬他们的财产。

中央政府根据信用原则,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而筹措资金的债务凭证,被称为(  )。

A.国债
B.地方政府债券
C.公司债券
D.金融债券
答案:A
解析:
政府债券的发行主体是政府,是指政府财政部门或其他代理机构为筹集资金,以政府名义发行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还本的债务凭证。中央政府发行的债券被称为中央政府债券或者国债,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被称为地方政府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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