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硕士和普通研究生区别。

发布时间:2021-03-22


艺术硕士和普通研究生区别。



最佳答案

艺术硕士是专硕,你的意思是专硕和学硕有什么区别吧:
1.年限不同:学硕3年,专硕2-3年(一般学校2年)
2.费用不同:学硕国家规定8000一年,专硕国家规定8000-15000每年(但是很多学校专硕费用比较高,尤其是财会类,艺术类的专硕,费用较高)
3.考试难度不同:学硕难一点,专硕简单一点(学硕一般数一,英一;专硕一般数二,英二)
4.培养目标不同:学硕偏理论研究;专硕偏实践。
其他的七七八八还有很多不同的,不过这几点是比较重要, 其他无关紧要。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研究生入学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2004年7月某一天,某市赵某驾驶一辆前进牌大卡车经过一个十字路口时,与刘某驾驶的一辆夏利牌出租汽车相撞,刘某驾驶的汽车被撞翻到路边,正巧高某路过,来不及躲避,被压在车下,结果高某的右臂被压断。经过交通局认定,此次交通事故的原因如下:赵某、刘某都违反了交通规则,车速超过了正常标准;高某行走在人行道内,并无违章现象。高某经过住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等费用共计2万元,而且,右臂残废已不可避免,对自己和家人以后的生活造成重大困难。为此,高某起诉到法院,要求赵某、刘某负连带赔偿责任,支付全部医疗费及今后的生活补助费。问:
(1)如何认定本案的性质?为什么?
(2)法院应当如何处理本案?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本案属于共同侵权案件,具体而言,属于无意思联络共同加害行为。在共同加害行为中,行为人应具备主观上的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对于加害人之间不存在共同意思联络的共同过失,也构成共同侵权。本案中,赵某、刘某的行为虽然属于两个独立的行为,赵某和刘某均不相识,不存在共同侵害高某的共同故意,不存在共同加害高某的意思联络,但是,赵某、刘某均违反交通规则,均存在过失,而且该共同过失行为造成高某的损失,且该损失具有不可分割性,从保护高某的利益出发,赵某、刘某的行为可认定为共同加害行为。
(2)赵某、刘某应当对高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故赵某、刘某应对高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赵某、刘某对高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以后,应根据他们各自过错的大小以及对损害结果发生的作用不同,在其内部进行责任分配。
【精解】本案例适用的法条主要是《民法通则》第130条(共同侵权)。本案例较为简单,只要掌握无意思联络共同侵权的处理原则即可。

阳陵泉在特定穴中类属于
A.合穴 B.络穴 C.八会穴 D.下合穴

答案:A,C,D
解析:

斯坦利?米尔格莱姆经典的“电击实验”用来研究()

A.说服
B.服从
C.攻击
D.利他
答案:B
解析:
社会心理;社会影响;从众与服从。 米尔格莱姆著名的“电击实验”,简单地说,就是让被试充当老师,主试的助手充当学生,当学生回答不出问题就电击学生的实验,当然并不是真的电击学生,但是被试并不知道这一点。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最后好多人都遵守命令把电压加到较高,却没有提出质疑或者拒绝,所以这是个研究服从(权威)的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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