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升本和大自考有什么区别?好处与不足点??

发布时间:2021-08-16


专升本和大自考有什么区别?好处与不足点??


最佳答案

普通高教自考(即“大自考”)无论就其发文机关,还是社会信誉(国内通行、国际认可)来说,惟高教自考文凭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文凭相当。其毕业证加盖全国考委认定的主考学校章和省自考委章。通行全国,出国有效。
统招专升本【即3+2专升本指三年专科加二年本科学习】属于普通全日制,享受与普通四年制本科同等待遇,而自考本科学历属于非全日制成人教育,所以就业单位一般认为普通全日制要高于非全日制成人教育学历,普通专升本【统招专升本】比自考本科学历社会认可度要高一些。
一、自考专升本
自考是自学所报考院校专业的一种升本方式,考试科目根据所报专业,每年都有2--4次考试每次最多考四科,不合格还可以重考,自考可以长期的考下去。所有科目合格后,由所报考院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以及学位证【需要参加学位考试】。
二、统招专升本
在校的专科生,在大三的时候(即毕业时候,且必须是应届专科生才能参加)参加的升本考试,一般是升原学校的本科或者参加其他学校统一考试,如考生通过,则大专毕业的时候直接进入本科大二阶段学习,进行两年制的深造学习【即3+2学习方式】,修完所需学分,毕业时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派发本科就业报到证。
统招专升本只限在自己所读的院校快毕业时参加和自己专业课相关的综合考试,科目很少,但只有一次机会,考过后还要到本科院校在读两年,才算本科毕业。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专升本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其一套房屋出卖给乙,乙支付了全部房款,甲将房屋交付给乙,但是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10日后,甲又与不知情的丙签订买卖合同并且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次日,该房屋被意外焚毁。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甲、乙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B甲、丙间的买卖合同因无权处分而效力待定
B.甲、丙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C.丙不应承担房屋被焚毁的风险
答案:B
解析:
本题涉及一物数卖和风险负担的问题。 (1)《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在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因为未给乙办理过户登记,不发生物权变动,乙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但是不影响甲、乙买卖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因为甲、乙就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意思表示一致,所以甲、乙买卖合同成立并生效。故选项A正确。(2)因为甲未给乙办理过户登记,甲仍然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甲将房屋出卖给丙并不构成无权处分。另外,根据《买卖合同解释》第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即使甲缔约时对房屋没有处分权,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仍属有效。故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3)《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为该房屋尚未交付给丙,故在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因为未完成交付,风险应当由甲承担,而丙不应当承担房屋被焚毁的风险,选项D正确。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B。


A.3(x+y)
B.3(x+y)2
C.6(x+y)
D.6(x+y)2
答案:C
解析:

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观点是( )。

A.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没有矛盾的社会
B.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
C.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
D.社会和谐是科学社会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
答案:A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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