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21 研究生考试报名费要多少钱?

发布时间:2020-01-16


哈喽哈喽,你们最爱的51题库考试学习网又来啦。应你们强烈要求,51题库考试学习网现在就来跟大家分享2021研究生考试报名需要的费用,由于2021研究生考试还没有出来,我们可以参照2020研究生考试各地区的报名费用。

2020研究生考试报名缴费有两种形式,一是网上报名缴费,二是现场确认缴费。

一、网上报名缴费的地区:

1、北京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费138元/人;收取复试费100元/人。

2、河北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费160元/人。

3、天津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费50元/人50元/人、考务费30元/科

不同类专业报考费收费标准如下。

管理类联考科目的专业:报名费:50元/人,考务费:60元/人(30元/科*2科),合计报考费:110元/人。非管理类联考科目的专业:报名费:50元/人,考务费:120元/人(30元/科*4科,注:考试科目为3科的专业由于第三科满分为300分,故考务费用按4科核算),合计报考费:170元/人。

4、内蒙古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费190元/人。

5、辽宁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费150元/人。

6、黑龙江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费150元/人。

7、江苏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费120元/人。

8、安徽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费150元/人。

9、江西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费150元/人,邮寄、档案材料费30元/人。10、福建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费160元/人。

11、山东所有报考专业中,业务课二科目代码以“5”开头(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专业收费标准为220元/人,其余专业收费标准为180元/人。除济宁市报考点的考生均实行网上缴费,济宁市报考点的考生由市财政代为缴费。

12、湖南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费用为180元/人。

13、广西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费40元/人,考试费40元/人。

14、海南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费每科38元/人。

15、重庆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费200元/人。

16、四川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费180元/人。

17、甘肃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费4科150元/人,3科140元/人,2科90元/人。

18、宁夏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费180元/人。

19、吉林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费200元/人。

20、河南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费112元/人。

21、山西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费4科180元/人,3科135元/人,2科100元/人。

22、湖北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费3科130元/人、4科190元/人,推荐免试生报考费190元/人。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审计硕士报名考试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9号),按标准收取160元/人。

23、云南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费每科45元/人。

24、青海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费160元/人。

25、贵州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费180元/人。

二、现场确认报名缴费的地区

1、浙江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费每科50元/人。

2、广东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费每科40元/人。

3、上海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费统考生、会计硕士、法律硕士联考生报考费:128元/人;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考生报考费:160元/人。

4、西藏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费56元/人,考务费36元每人。为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考生文具由考区统一发放,文具费每人20元。考试科目为2科的148元,考试科目为3科的184元,4科的220元。缴费方式统一为现场刷卡缴费。

5、陕西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费90元/人。

6、新疆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费120元/人(报考MBA的考生为200元/人)。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各位考生分享的2021研究生各地区考试报名的费用,考试报名费用多少都不打紧,最主要的是,各位考生考试一定要放宽心态哦,加油,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研究生入学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选民资格限制条件的是( )。

A.年龄的限制
B.政治条件的限制
C.国籍的限制
D.居住期限的限制
答案:D
解析:
我国《宪法》规定,凡年满18周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我国公民都应列入选民名单。因此,年龄、政治条件以及国籍都会对是否具有选举资格产生一定影响。但我国明确在《宪法》中规定,公民不分种族、民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有三个条件,一是年满18周岁,二是未剥夺政治权利,三是具有中国国籍。 注意:精神是否健康正常不影响其享有选举权,但精神病患者经选举委员会确认可不列入选举名单。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价值50万元的彩电,合同约定甲公司先预付20万元货款,其余30万元货款在提货后3个月内付清,并由丙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但未约定保证范围。提货1个月后,甲公司在征得乙公司同意后,将30万元债务转移给尚欠其30万元货款的丁公司。对此,丙公司完全不知情。至债务清偿期届满时,乙公司要求丁公司偿还30万元货款及其利息,而丁公司因违法经营被依法查处。法定代表人不知去向,公司的账户被冻结,于是,乙公司找到丙公司,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至此才知道甲公司已将其债务转让给丁公司,遂以此为由拒绝承担责任。双方为此发生争议,乙公司诉诸法院。问:
(1)甲公司转让债权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2)丙公司是否应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甲公司转让债权的行为有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债权人的同意。本案中,甲公司经债权人乙公司同意,将其欠乙公司的债务转移给丁公司,该债务具有可转让性,因此,该债务承担协议是有效的,具有法律效力。
(2)丙公司不继续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本案中,乙公司许可甲公司转让债务给丁公司,但未取得保证人丙公司的同意,所以丙公司不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精解】本案例适用的法条主要有:《合同法》第84条(债务转移)、《担保法》第23条(保证责任的免除)。本案例较为简单,考生只要掌握债务转移和保证责任承担的法理,就可以将本案例回答圆满。

关于尿道综合征的叙述,正确的是
A.有真性细菌尿 B.无真性细菌尿 C.有白细胞尿 D.无白细胞尿

答案:B
解析:
尿道综合征患者有尿频、尿急、尿痛,但多次检査均无真性细菌尿(B对)。感染性尿道综合征有白细胞尿,非感染性尿道综合征无白细胞尿,由于尿道综合征包括感染性和非感染性,故C、D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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