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MBA考试《写作》章节练习(2019-11-08)

发布时间:2019-11-08


2019年MBA考试《写作》考试共2题,分为论证有效性分析和论说文。小编为您整理第一章 论证有效性分析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

分析下述论证中存在的缺陷和漏洞,选择若干要点,写一篇600字左右的文章,对该论证的有效性进行分析和评论。(论证有效性分析的一般要点是:概念,特别是核心概念的界定和使用是否准确并前后一致,有无各种明显的逻辑错误,论证的论据是否成立并支持结论,结论成立的条件是否充分等)

         如果我们把古代荀子、商鞅、韩飞等人的一些主张归纳起来,可以得出如下一套理论:

        人的本性是"好荣恶辱,好利恶害"的,所以人们都会追求奖赏,逃避刑罚。因此拥有足够权力的国君只要利用赏罚就可以把臣民治理好了。

        既然人的本性是好利恶害的,那么在选拔官员,既没有可能,也没有必要去寻求那些不求私利的廉洁之士,因为世界上根本不存在这样的人。廉政建设的关键其实只在于任用官员之后有效地防止他们以权谋私。

        怎样防止官员以权谋私呢?国君通常依靠设置监察官的方法,这种方法其实是不合理的。因为监察官也是人,也是好利恶害的,所以依靠监察官去制止其他官吏以权谋私,就是让一部分以权谋私者去制止另一部分人以权谋私。结果只能使他们共谋私利。

        既然依靠设置监察官的方法不合理,那么依靠什么呢?可以利用赏罚的方法来促使臣民去监督,谁揭发官员的以权谋私,就奖赏谁。谁不揭发官员的以权谋私就惩罚谁,臣民出于好利恶害的本性就会揭发官员的以权谋私。

【论证有效性分析】

答案解析:解析1:
结论:国君只要利用奖罚就可以把臣民治理好。
最好应该攻击的五个逻辑问题,分别是:
1.古人的观点未必正确,更不能不加批判和反思地直接作为现在治国的基础。而且法家的观点,在先秦时期也只是一家之言而已。除了法家,还有儒家、道家、农家……以及后来西方的各种各样的政治法律理论,为什么非要以法家作为现在治国的理论基础?何况历史上以严刑酷法治国的商纣王、秦始皇等都没有好的结局。
2.利用奖罚来治理臣民,也许是必要的,但以此推出只要利用奖罚就能把臣民治理好,就犯了混淆充分条件的逻辑错误。试想,如果出现了严重的天灾人祸导致过度贫困、民不聊生,或社会上的严重不公正,导致群情激愤,这个时候,单纯的奖罚就未必有效了。而且国君奖罚的对象、时机、程度、公平性如果不恰当,甚至倒过来会直接导致更严重的民愤。还有,某些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一心追求真理和正义的义士,如果他们就要致力于推翻你的暴政,你国君怎么奖励怎么惩罚他,很可能都是没用的。
3.就算世界上不存在什么绝对廉洁的人,但相对来说,还有是一些人比另一些人相对更廉洁些。所以,任用相对廉洁的人,就是有可能的。同时,因为他们相对廉洁一些,所以任用他们在防治贪腐、廉政建设的成本上,应该要比任用贪心重的人更低,监管也更加容易。
4.监察官也是人,也有可能以权谋私,所以依靠检察官确实未必能完全杜绝谋私,但不能因此就推出监察官完全没用,这种方法不合理。因为他们多少可以减少别人的谋私啊,而且勾结谋私的概率也应该比没有监察官时官吏独自谋私的概率更低。
5.监察官方法不合理,就能推出臣民监督揭发的方法合理可行吗?试想,如果没有检察官,国君又怎么知道臣民知道某官员犯罪而不揭发呢?臣民揭发某官员之后,如何判断这些揭发的真假?还有,臣民和官员之间的相互包庇,也是臣民监督的方法无法解决的。
解析2:
如果我们把古代荀子、商鞅、韩飞等人的一些主张归纳起来,可以得出如下一套理论:
人的本性是"好荣恶辱,好利恶害"。所以人们都会追求奖赏,逃避刑罚。因此,拥有足够权力的国君只要利用赏罚就可以把臣民治理好了。
1.条件缺失:利用赏罚也不足以治理好臣民,还需要其他条件。这是典型的“只要……就”形式的条件缺失。既然人的本性是好利恶害的,那么在选拔官员时,既没有可能,也没有必要去寻求那些不求私利的廉洁之士,因为世界上根本不存在这样的人。廉政建设的关键其实只在于任用官员之后有效地防止他们以权谋私。
2.推断不当:人的本性好利恶害不能推断出没可能、没必要寻求廉洁之士。怎样防止官员以权谋私呢?国君通常依靠设置监察官的方法,这种方法其实是不合理的。因为监察官也是人,也是好利恶害的,所以依靠监察官去制止其他官吏以权谋私,就是让一部分以权谋私者去制止另一部分人以权谋私。结果只能使他们共谋私利。
3.混淆概念:好利恶害不能跟以权谋私这个概念随意替换。监察官是人,可能好利恶害,但不能说成以权谋私。前者是人的本性,后者是实际行为,不能把所有监察官一概而论。因此,也就不能推出会共谋私利。
4.论据虚假:由于共谋私利这个理由并不恰当,所以,设置监察官是否是合适的方法还有待讨论,不能简单的下定论说不合理。既然依靠设动监察官的方法不合理,那么依靠什么呢?可以利用赏罚的方法来促使臣民去监督,谁揭发官员的以权谋私,就奖赏准。谁不揭发官员的以权谋私就惩罚谁,臣民出于好利恶害的本性就会揭发官员的以权谋私。
5.自相矛盾:臣民虽然未必是监察官,但也是人,按照文中逻辑,就也会跟监察官一样以权谋私最终造成共谋私利。如果因为监察官是人,这个方法行不通,那么让臣民监督,也就同样行不通。

2、分析下述论证中存在的缺陷和漏洞,选择若干要点,写一篇600字左右的文章,对该论证的有效性进行分析和评论。(论证有效性分析的一般要点是:概念,特别是核心概念的界定和使用是否准确并前后一致,有无各种明显的逻辑错误,论证的论据是否成立并支持结论,结论成立的条件是否充分等)
        据《财经》消息,央企主要负责人的薪酬调整方案初稿已经草拟完毕并开始征求意见。其主要建议是,央企与国有金融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将削减到现有薪酬的30%左右,削减后年薪不超过60万元。央企主要负责人将降薪70%的新闻传出后,引起一大批网民的热烈争论。
        正方:数据显示,前年央企主要负责人平均薪酬72万元;去年四大国有银行主要负责人的薪酬大部分超过100万元。和城镇职工平均薪酬相比,这些数字看起来很高,但和私企、同类外企相比,真不算高。去年美国花旗银行全球首席执行官Michael Corbat薪酬是1450万美元。降低央企高管薪酬,恐影响企业运营的效率。
        另外,明智的央企薪酬改革应该只改增量、不改存量,尊重既得利益,以减少改革的阻力,确保改革顺利推进。把央企高管的薪酬一下子降70%,谁受得了啊?要是现在的高管消极与隐性地抵制改革、横在位置上不干事,会给企业带来多大的损失?改革也要讲智慧、讲策略,要善于争取改革对象的配合,而不是粗暴地把改革对象推向对立面。
        反方:这次改革将央企高管分为市场竞聘和组织任命两种,降薪的是后者。根据《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国企高管究竟该拿多少钱》的说法:如果是国家雇员,那么,原则上以较高级别的国家公务员薪酬为基本参照,加上体现经营业绩和风险报酬的激励性报酬;如果是企业雇员,那么,其薪酬同企业效益直接挂钩,可以拿到与非国有企业同类高管收入水平相当的报酬。所以,不会影响企业运行的效率。
        而且,组织任命的主要负责人即使降薪了,仍有体面的薪酬,60万年薪是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去年为18311元)三十多倍。【论证有效性分析】

答案解析:

参考范文:

《热议之后的逻辑分析》

        央企负责人降薪的新闻引发网民热议。下面我们对这些议论做一些逻辑的分析。
        首先,正方以现有央企负责人的薪酬和私企外企比不算高来反对降薪,有机械类比的嫌疑。现有央企大部分经营的国家垄断性资源,而非单纯的市场资源,所以,市场竞争和经营风险自然要比私企外企性少很多,因此央企负责人的薪酬同理就应该比它们低一些。
        其次,新闻说降薪的是央企主要负责人,正方后来却把它偷换成了普遍的央企高管。也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没有降薪,而且央企主要负责人来央企工作目的可能只是为了升官而不是为了发财,这样,他们降薪未必会影响他们的工作乃至整个企业运营的效率。
        再次,正方的预设“改革应该只改增量、不改存量”也未必成立。既得利益者终究只是少数,改革不合理的既得利益也许能赢得更多的未获既得利益者的拥护,这样可能会更有利于改革的顺利进行。至于少数胆敢对抗改革的顽固派,撤职换人不就解决了吗?
        另外,反方的推理也有问题。降薪的只是组织任命的那些人,推不出此次降薪不会影响企业运行的效率。也许负责人降薪后会认为,同是央企管理人员,为什么我作为负责人,薪酬却比我的下属雇员还要低?这种同工不同酬的不公平感很可能就会导致他们消极怠工。
        最后,就算降薪后的年薪比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也推不出反方所谓的此次降薪可行的结论,因为这个标准本身并不科学。央企负责人的能力、贡献和工作强度都是普通老百姓不可同日而语的。
        所以,上述热议还有待进一步的商议。

3、分析下列论证中存在的缺陷与漏洞,选择若干要点,对该论证的有效性进行分析和评述。
        以下资料摘自某杂志的一篇社论:“从历史上看,我们国家的大多数工程师都接受过高等教育。然而,最近几年到达上大学年龄的人开始减少,而且高中的入学人数也在减少,这种趋势在今后的十年里都将会一直延续。因此,我们国家将面临接受过训练的工程师短缺的情况。如果想保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实力,我们必须增加教育投资,而且要尽快。”【论证有效性分析】

答案解析:论证结构分析


论证关系分析
论证一:到达上大学年龄的人减少→受高等教育人数减少→受训工程师短缺
①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工程师并不等同于接受过训练的工程师,不能将二者混淆。最近几年接受高等教育的人减少,受训的工程师不一定减少。因为工程师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接受训练,而非一定通过接受高等教育。
②导致受训工程师短缺的原因可能来自多个方面,例如专业进入门槛增高、学费增高、就业前景不好、行业需求量少等,并不一定与“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数减少”有关。
③即使近年受高等教育人数减少,未必造成受训工程师短缺。如果到达上大学年龄的人中有相对于之前更高的比例进入大学,同时入学的学生多数选择了工程专业,那么进入大学的人数反而会增加,攻读工程师相关专业的人数也可能会随之增加。
论证二:高中的入学人数在减少→受高等教育人数减少→受训工程师短缺
①造成接受过训练的工程师减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例如工程师专业的毕业难易度、工程师专业就业的难易程度、就业后的薪资水平。可能高中的入学人数变化未必影响受训工程师是否短缺。
②高中入学人数减少,但是如果高中阶段辍学的人也减少,大学入学人数可能会增加,或者高中入学人数减少是因为有更多的人选择了其他的教育途径进行专业培训,而这部分人中有相当部分学习的是工程专业,那么工程师的人数反而会增加。
论证三:增加教育投资→解决受训工程师短缺→保持国际市场竞争力
①增加教育投资,但具体投资方向并未说明,如果更多增加的是基础阶段教育投资,对于解决受训工程师短缺的问题并没有太多帮助。
②保持国际市场竞争力,依赖于大学提供的工程师数量,该假设显然过于简单。其他领域的人才,例如:国际企业管理、市场营销、金融等一样起着重要的作用。仅仅依赖解决受训工程师短缺的问题,显然不足以保持国际市场竞争力。
③仅靠增加教育投资,而忽略加大对科研投资、提高国际政治地位、增强经济实力的战略安排,即便受训工程师短缺的问题得以解决,国际市场竞争力未必能得以保持和增强。

4、分析下述论证中存在的缺陷和漏洞,选择若干要点,写一篇600字左右的文章,对该论证的有效性进行分析和评论。(论证有效性分析的一般要点是:概念特别是核心概念的界定和使用是否准确并前后一致,有无各种明显的逻辑错误,论证的论据是否成立并支持结论,结论成立的条件是否充分等。)
       有一段时期,我国部分行业出现了生产过程过剩现象,一些经济学家对此忧心忡忡,建议政府采取措施加以应对,以免造成资源浪费,影响国民经济正常运行。这种建议看似有理,其实未必正确。
       首先,我国部分行业出现生产过剩,并不是真正的生产过剩。道理很简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过剩实际上只是一种假象。只要生产企业开拓市场,刺激需求,就能扩大销售,生产过剩马上就可以化解。退一步说,即使出现了真正的生产过剩,市场本身也会进行自动调节。
       其次,经济运行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产品的供求不可能达到绝对的平衡状态,因而生产过剩是市场经济的常见现象。既然如此,那么生产过剩也就是经济运行的客观规律。因此,如果让政府采取措施进行干预,那就违背了经济运行的客观规律。
       再次,生产过剩总比生产不足好。如果政府的干预使生产过剩变成了生产不足,问题就会更大。因为生产过剩未必会造成浪费,反而可以因此增加物资储备以应对不时之需。如果生产不足,就势必会造成供不应求的现象,让人们重新去过缺衣少食的日子,那就会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总之,我们应该合理定位政府在经济运行中的作用,政府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政府应该管好民生问题。至于生产过剩和生产不足,应该让市场自行调节,政府不必干预。【论证有效性分析】

答案解析:论证结构分析


论证关系分析
论证一:生产企业开拓市场,刺激需求→就能扩大销售→生产过剩马上就可以化解
①生产企业开拓市场,刺激需求只是扩大销售的一个前提条件,除此之外还要受其他因素的影响,比如:销售还取决于市场饱和度、社会购买力、社会消费心理等。
②扩大销售未必能马上化解生产过剩。若原有产能为100单位,需求为10单位,即使扩大销售,需求增加到20单位,这种情况下,“生产过剩”仍没有被化解。
论证二:生产过剩“不是真正的生产过剩”一即使出现了“真正的生产过剩”
前面材料说生产过剩“不是真正的生产过剩”,由此可以推出就不可能出现真正的生产过剩,而材料后面又说即使出现了“真正的生产过剩”,明显前后是自相矛盾。因此,该论证是有待研究的。
论证三:生产过剩是市场经济的常见现象→生产过剩也就是经济运行的客观规律
常见现象是事物发展的外在表现,是表面的、多变的、复杂的,而客观规律是事物发展的本质属性,是内在的,不能将两者混淆。“客观规律”是隐藏在“现象”背后的事物本质。
论证四:政府采取措施进行干预→就违背了经济运行的客观规律
“政府干预市场”未必会“违背经济运行的客观规律”,反而可能会遵循并利用经济规律。政府干预也是市场经济调节的一种手段,它是一只“有形的手”,在一定条件下对经济运行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因此,不一定会违背经济运行的客观规律。
论证五:生产过剩未必会造成浪费→增加物资储备以应对不时之需
生产过剩是指某些商品的生产超过了社会需求,以致商品滞销,库存积压增加,或者说,其产品已经超过了正常的消费需求和物资储备,因此,该论证是值得商榷的。
论证六:生产不足→就势必会造成供不应求的现象
①造成供不应求现象的因素有很多,除了生产不足之外,还有可能是市场竞争比较激烈,购买者争相购买,销售者垄断商品等。
②虽然生产不足,但是如果有替代品出现,可能不会造成供不应求的现象。比如
面条生产不足,但是方便面等其他食品可以替代,人们可能会更多地选择面条以外的食品代替,在这种情况下虽然生产不足,但是不会出现供不应求的现象。更不会让人们过缺衣少食的日子,影响社会和谐。
论证七:政府应该管好民生问题→至于生产过剩和生产不足,应该让市场自行调节,政府不必干预
市场调节和政府干预不是绝对矛盾的。而且,生产过剩、生产不足也和民生问题相关。由此可以推出,政府应该管好民生问题,那么政府就应该干预生产过剩和生产不足,而不能把他们完全分开。
参考范文:

政府不应干预生产过剩吗?
       上述材料论证了政府不必干预经济运行中的生产过剩现象。该论证过程存在着诸多逻辑问题,现分析如下。
生产企业“开拓市场、刺激需求”未必能“扩大销售”。生产企业开拓市场、刺激需求并非是扩大销售的充分条件,因为销售还取决于市场饱和度、社会购买力、社会消费心理等其他因素。
       “生产过剩”是市场经济的“常见现象”并不意味着“生产过剩”也就是经济运行的“客观规律”。常见现象是事物发展的外在表现,是表面的、多变的、复杂的,而客观规律是事物发展的本质属性,是内在的、稳定的,两者不能混淆。
       “政府干预市场”未必会“违背经济运行的客观规律”,反而可能会遵循并利用经济规律。政府干预也是市场经济调节的一种手段,它是一只“有形的手”,在一定条件下对经济运行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因此,不一定会违背经济运行的客观规律。
       “生产过剩未必会造成浪费,反而可以因此增加物资储备以应对不时之需”的论证过程是值得商榷的。生产过剩是指某些商品的生产超过了社会需求,以致商品滞销,库存积压增加,或者说,其产品已经超过了正常的消费需求和物资储备,因此,该论证是欠妥当的。
       “政府应该管好民生问题”并不意味着“生产过剩、生产不足,应该让市场自行调节,政府不必干预”。市场调节和政府干预不是绝对矛盾的。而且,生产过剩和生产不足也和民生问题相关。由此可以推出,政府应该管好民生问题,那么政府就应该干预生产过剩和生产不足,而不能把他们完全分开。
        综上所述,论证者的论证漏洞百出,若想得出其结论还需提供更有力的论据。

5、分析下述论证中存在的缺陷和漏洞,选择若干要点,写一篇600字左右的文章,对该论证的有效性进行分析和评论。(论证有效性分析的一般要点是:概念特别是核心概念的界定和使用是否准确并前后一致,有无各种明显的逻辑错误,论证的论据是否成立并支持结论,结论成立的条件是否充分等。)
       甲:有人以中医不能被西方人普遍接受为理由,否定中医的科学性,我不赞同。西方人不能普遍接受中医是因为他们不理解中国的传统文化。
       乙:世界上有不同的文化,但科学标准是相同的。科学研究的对象是普适的自然规律,因此,科学没有国界,科学的发展不受民族或文化因素的影响。将中医的科学地位不为西方科学界认可归咎于西方人不了解中国文化是荒唐的。
       甲:“科学无国界”是一个广为流传的谬误。如果科学真的无国界,为什么外国制药公司会诉讼中国企业侵犯其知识产权?
       乙:从科学角度看,现代医学以生物学为基础,而生物学又建立在物理、化学等学科的基础之上。但中医的发展不以这些学科为基础。因此,它与科学不兼容,这样的东西只能是伪科学。
       甲:中医有几千年的历史了,治好了那么多人,怎么可能是伪科学呢?人们为什么崇尚科学?是因为科学对人类有用。既然中医对人类有用,凭什么说它不是科学?西医自然有长于中医的地方,但中医同样有长于西医之处。中医体现了对人体完整系统的把握,强调整体观念,而系统思维,就是西医所欠缺的。
       乙:我去医院看西医,人家用现代科技手段从头到脚给我检查一遍,怎么能说没有整体观念、系统思维呢?中医在中国居于主导地位的时候,中国人的平均寿命在古代和近代都只有三十岁左右。现代中国人平均寿命提高到七十岁左右,完全拜现代医学所赐。【论证有效性分析】

答案解析:论证结构分析


论证关系分析
论证一:西方人不理解中国传统文化→普遍不能接受中医
①西方人能否“接受中医”与他们是否“理解中国传统文化”并不相关。因为判断中医是否具有合理性,是科学范畴的问题,其判断标准应为科学的标准,而非“传统文化”的标准。
②“西方人普遍不能接受中医”并不一定是因为“不理解中国传统文化”,这可能是受到多个因素影响的结果。比如,可能是因为中医方面专业书籍外文译著较少,西方人理解起来有一定难度,因此外国学通中医的人可能很少,因而难以普及;还可能是因为中西方人士的体质有较大差异,西方人体质不适合中医疗法等。
③有可能西方人并不能理解中国传统文化,但是由于从科学理论知识考虑,中医这门理论确实符合成为一门“科学”的标准,那么很有可能西方人因此是能够接受中医的。
论证二:科学研究的对象是普适的自然规律→科学没有国界→科学的发展不受民族或文化因素的影响
科学研究的对象是普适的自然规律不必然得出科学没有国界,以及科学的发展不受民族或文化因素的影响。这是两个不同的话题。科学研究的对象是自然规律,是客观存在的。但是科学研究的过程则受到民族和文化的影响。科学没有国界,但是科学家是有国界的。
论证三:科学无国界→外国不应诉讼中国企业侵犯知识产权
科学是一门具有理性思维的学科。而知识产权是指知识所有权,即权利人对其智力成果享有的专有权利。显然,科学和知识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科学无国界不代表知识产权无国界。
论证四:中医与现代医学不兼容→只能说是伪科学
中医与现代医学不兼容只能说明中医可能不是科学,并不能证明中医一定就是伪科学。中医可能不是科学,也不是伪科学。伪科学显然不是科学的补集。二者非矛盾关系,而是反对关系。因此论证者没有足够、合理的论据得出结论。
论证五:科学对人类有用+中医对人类有用→中医是科学
①科学的表现形式有很多种,比如正确、普遍适用、可以得到证明等等,有用只是其多种表现形式中的一种,论述者仅因为科学对我们有用,就得到有用的就是科学,显然是忽略了科学其他的多种表现形式,因此该论证是不必然成立的。
②“科学”是“有用”的充分条件,而不是必要条件。因此并不能反推出“有用的”都是“科学”,即中医是科学。例如,水对人类有用,但它并不是科学,而是一种物质。
论证六:从头到脚检查一遍→有整体观念,系统思维
“从头到脚检查一遍”并不等同于诊断具有“整体观念,系统思维”。前者是指从上到下的操作流程,从机器行为上检查;而后者是指医生在进行诊断时,从病人体质、患病病因、特殊症状等多个方面全面考虑病人病情并做出专业判断,而不仅仅是从物理层面上“从头到脚”检查一遍。
论证七:平均寿命的增加→完全拜现代医学所赐
人的平均寿命的增加原因有很多,如科学技术的进步、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品质变好等。现代医学只是其中一个因素,但不是唯一因素。因此说“完全”由现代医学导致是过于绝对的。
参考范文:

无效的中医科学性之辩
       在上述材料中,甲乙双方针对“中医的科学性”进行了激烈的辩论。然而,该辩证过程存在一些缺陷,现分析如下。
      “西方人不理解中国传统文化”不意味着“普遍不能接受中医”。西方人能否“接受中医”与他们是否“理解中国传统文化”并不相关。因为判断中医是否具有合理性,是科学范畴的问题,其判断标准应为科学的标准,而非“传统文化”的标准。
       “科学研究的对象是普适的自然规律”不代表“科学没有国界,科学的发展不受民族或文化因素的影响”。这是两个不同的话题。科学研究的对象是自然规律,是客观存在的。但是科学研究的过程则受到民族和文化的影响。科学没有国界,但是科学家是有国界的。
       “中医与现代医学不兼容”未必得出中医是“伪科学”的结论。中医与现代医学不兼容只能说明中医可能不是科学,并不能证明中医一定就是伪科学。中医可能不是科学,也不是伪科学。伪科学显然不是科学的补集。二者非矛盾关系,而是反对关系。因此论证者没有足够、合理的论据得出结论。
       “科学对人类有用”不必然得出“中医对人类有用,是科学”的结论。“科学”是“有用”的充分条件,而不是必要条件。因此并不能反推出“有用的”都是“科学”,即中医是科学。例如,水对人类有用,但它并不是科学,而是一种物质。
        在整个辩论过程中,甲乙双方都未能守住各自阵地,他们在论证的过程中都存在一定的纰漏,因此他们的论证还需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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