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9年度监理工程师考试考后审核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02
关于2019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考试考后资格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及有关人员:
根据省人力社保厅等12部门《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54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9〕4号)规定和要求,现就我省2019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考试考后报考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参加2019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且未参加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以及外省转入的考生。
二、审核时间和地点
(一)审核时间:2019年 8月5日至9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考后报考资格审查,逾期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成绩。
(二)审查地点:见附件1。
三、材料要求和审核标准
(一)2019年全国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表一份(考生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所在单位盖章出具的考生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在考试过程中发生聘用企业变更的还需同时提交原单位的工作年限证明。
复印件清晰并用A4纸按序装订。
审核标准参照《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9〕4号)第二条报考条件和获得证书条件。
四、审查要求
(一)负责审核的各市建设主管部门应严格按标准完成资格审查工作;
(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审查材料,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一律取消考试成绩并记入专业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三)各市建设主管部门将审查结果和附件3、附件4于8月15日前上报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人:柴翔翔,电话:0571-89892136)。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7月26日
附件1:2019年监理工程师考试考后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地点及联系方式
附件3:关于2019年度浙江省考区监理工程师考试现场考后审查情况的报告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监理工程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示范文本不具有强制性使用的效力
C.标准文件具有强制性使用的效力
D.“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不得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E.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条款”可对《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
采用非匀速进展横道图比较法比较工作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时,涂黑粗线的长度
表示该工作的()。
A.计划完成任务量 B.实际完成任务量
C.实际进度偏差 D.实际投入的时间
B.资源优化的目的是使资源按照时间分布符合优化目标
C.在优化过程中,可以改变网络计划中各项工作的持续时间
D.在优化过程中,不改变网络计划中各项工作间的逻辑关系
E.在满足资源限制条件下使工期延长最少的过程
【问题】2.对于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对变更部分的合同价款应根据什么原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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