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湖南株洲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后审核时间为1月9日至10日

发布时间:2019-12-27


关于湖南株洲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后审核时间出来了,请备考的小伙伴们跟随51题库考试学习网的脚步一起来看看以下详细内容吧!

2019年湖南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后审核已开始,其中株洲市考区资格审查时间为202016日,地点为株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院二号楼三楼310办公室。详细内容如下:

一、资格审查要求我省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所有报考条件、要求、结果在考前、考中、考后充分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需对参考全过程所提供的材料、所填报的每项信息履行真实性承诺。建立健全追溯追责复核制,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电子文档、提供或上传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置追责,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职业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记入当事人专业技术档案和有关诚信档案。请考生仔细阅读了解相关考试文件以及本公告的通知要求,特别是认真对照报名条件中的学历、工作年限、任职资历、专业等标准条件予以把握,并按要求递交相关材料。

二、人工核查对象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设备监理师、注册测绘师、经济、出版以及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成绩全科合格且存在以下情况的需进行考后现场人工核查:1.凡在线报名服务平台无法核验或核验不通过的;2.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3.不适用网上比对核验告知承诺制的;4.存在其他异常情况需现场人工核查的。上述考试2018年度考试成绩全科合格未及时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三、人工核查时间及地点全省人工核查工作于2020110日前完成,申请人可登录报名所属市州人社局网站查询具体核查时间和地点。各市州应合理安排人工核查时间并尽快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告,使申请人了解人工核查相关要求,按时完成人工核查并在2020115日前上报核查结果。株洲市人工核查地点:株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院二号楼三楼310办公室,联系电话0737-4222644。人工核查时间:202016日备注:补打报名表的申请人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株洲市人力资源考试院打印。

四、人工核查程序根据原人事部《关于资格考试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一级造价工程师等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申请人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资格初审、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自动核验或考试成绩公布后人社部门组织人工核查。

请考生再次仔细阅读和了解相关考试文件以及本公告的通知要求,特别是认真对照报名条件中的学历、工作年限、任职资历、专业等标准条件予以把握,并按要求递交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资格初审。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初审把关。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须对申请人《资格考试报名表》的信息一一核实,严格把关。所在单位应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核查,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核查。同时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现场人工核查:按照“哪里报名哪里审核”的原则进行人工核查。市州网站要及时公布待人工核查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人工核查须再次核对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是否属地报名、考试成绩等相关情况。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考试成绩合格的,省直和市州人社部门要做好数据登记,存档备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成绩视为无效,一律不下发确认文、不予发证。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核查相关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

市州要及时在相关网站公示人工核查结果以及已通过报名服务平台核验通过的成绩合格人员名单,接受举报查实;经公示无异议的成绩合格人员请关注“湖南人事考试网”和市州网站上的证书发放公告,按公布的时间和地点领取资格证书。有关要求:

1.为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资格审查实行单位初审和人工核查两级审查,突出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强化申请人所在单位的初审权。

2.市州人社部门对初审结果进行核查,及时公布公示核查结果,接受举报。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证书。

3.资格审查统一使用国家制发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4.省级人社部门将加大对资格审查的指导和监督力度,不定期地对各地的资格审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5.因特殊原因未在指定时间内进行人工核查的人员,可在下一年度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人工核查时补办。仍不补办人工核查的,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资格考试等部门清理相关数据后,不再予以资格审查及发证,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五、人工核查须提交的材料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精神,资格审查部门要切实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大力简化办事手续,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各类无谓的证明,不得进行“循环证明”验证,尽可能使申请人办事方便顺畅。

初审材料要求:

1.《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用A4纸打印。

2.毕业证件。

3.身份证件。

4.其它申请人需补充的辅证材料。

人工核查材料要求:

1.《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从事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

3.持教育部门学历的,出具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初审查验结果:

2002年及以后取得的大专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用人单位查验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前取得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用人单位需查验在学信网免费申请的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20056月及以后取得的湖南省中专学历证书,用人单位查验在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查询系统认证结果。20056月前取得的湖南省中专学历证书,用人单位需查验省教育厅开具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特别提醒:教育部门核验未注册学历学位证书需要一定时间,请申请人提前做好准备。联系地址: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电话:0731-82116082。持国外学历学位的,用人单位查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持党校学历的,用人单位查验党校官方网站毕业证书查询页面,网上无法查询的党校学历用人单位需查验党校开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4.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有关“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按照全日制大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按照全日制中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规定,持技工院校毕业学历的,出具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初审查验材料:

2005年至2013年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的查验结果页面;

2015年以后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查验结果页面;

③其它年度毕业的,提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学籍认证查验结果。

5.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或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交符合免考条件的相应证书、聘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6.报考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考生还须提交已取得的第一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注意事项:

1.资格初审时,由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所在单位初审时,认为需留存备用备查的,可复印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一致”,原件退还申请人。

2.人工核查时,主要对初审查验结果进行审核,重点对初审单位出具的查询认证情况进一步确认。核查时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原件。

3.所有材料复印件须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

最后,51题库考试学习网祝愿大家都能顺利通关!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分享的内容就是这些了,不知道小伙伴们是否清楚了呢?如果还有不了解的请持续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一级造价工程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价值工程的三个基本要素是指产品的( )。

A.功能、成本和寿命周期
B.价值、功能和寿命周期成本
C.必要功能、基本功能和寿命周期成本
D.功能、生产成本和使用及维护成本
答案:B
解析:
2020版教材P202
本题考查的是价值工程的基本原理和工作程序。价值工程涉及价值、功能和寿命周期成本三个基本要素。

(2017年)根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砖基础工程量计算正确的是( )。

A.外墙基础断面积(含大放脚)乘以外墙中心线长度以体积计算
B.內墙基础断面积(大放脚部分扣除)乘以內墙净长线以体积计算
C.地圈梁部分体积并入基础计算
D.靠墙暖气沟挑檐体积并入基础计算
答案:A
解析:

某施工合同约定采用价格指数及价格调整公式调整价格差额,调价因素及有关数据见下表。某月完成进度款为1500万元,则该月应当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格调整金额为( )万元。


A、-30.3
B、36.45
C、112.5
D、130.5
答案:B
解析:
2020版教材P241
本题考查的是物价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价格调整金额=1500×[0.3+(0.1×90/80 +0.1×102/100 +0.15× 120/110+0.15× 110/120+0.2× 120/115)-1]=36.45(万元)。

某工程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确定中标人,招标控制价200 万元,合同工期4 个月。承包方费用部分数据如表所示。
承包方费用部分数据表



合同中有关工程款支付条款如下:
1.开工前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合同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和暂列金额)的20%作为材料预付款。预付款从工程开工后的第2 个月开始分3 个月均摊抵扣。
2.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开工前与材料预付款同时支付。
3.工程进度款按月结算,发包方按每次承包方应得工程款的80%支付。
4.总价措施项目费用剩余部分在开工后4 个月内平均支付,结算时不调整。
5.分项工程累计实际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计划工程量的15%时,该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调整系数为0.95(或1.05)
6.承包商报价管理费和利润率取50%(以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基数)。
7.规费和税金综合费率18%(以分项工程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用之和为基数。
8.竣工结算时,业主按合同价款的3%扣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9.工期奖罚5 万/月(含税费),竣工结算时考虑。
10.如遇清单缺项,双方按报价浮动率确定单价。
各月计划和实际完成工程量



施工过程中,4 月份发生了如下事件:
1.业主签证某临时工程消耗计日工50 工日(综合单价60 元/工日),某种材料120m2(综合单价100 元/m2)。
2.业主要求新增一临时工程,工程量为300m3,双方按当地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人材机消耗量、信息价和取费标准确定的综合单价为500 元/m3 ;
3.4 月份业主责任使D 工程量增加,停工待图将导致D 工期延长2 个月,后施工单位赶工使D 工作5 月份完成,发生赶工人才机费3 万元。
问题:
1.工程签约合同价款为多少元 开工前业主应拨付的材料预付款和安全文明施工工程价款为多少元。
2.列式计算第3 个月末分项工程的进度偏差(用投资表示);
3.列式计算业主第4 个月应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为多少万元;
4.1-5 月份业主支付工程进度款,6 月份办理竣工结算,工程实际总造价和竣工结算款分别为多少万元;
5.增值税率为9%,实际费用支出(不含税)160 万元,进项税额17 万元(其中:普通发票9 万元,专用发票7 万元,材料损失专票税费1 万元),计算该项目应计增值税,应纳增值税和成本利润率。(计算结果保留三位小数)

答案:
解析:
问题1:
签约合同价:
[(5000ⅹ100+750ⅹ420+100ⅹ4500+1500ⅹ150) /10000+10+5] ⅹ(1+18%)=193.52(万元)
工程预付款:
[193.52-(6+5)ⅹ(1+18%) ]ⅹ20% =36.108 (万元)
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款:6ⅹ(1+18%) ⅹ80%=5.664 (万元)
问题2:
第3 个月末分项工程累计拟完工程计划投资:
(5000ⅹ100+750ⅹ420+100ⅹ4500+750ⅹ150) /10000ⅹ(1+18%)=162.545 (万元)
第3 个月末分项工程累计己完工程计划投资:
(5000ⅹ100+500ⅹ420+70ⅹ4500+750ⅹ150) /10000ⅹ(1+18%)=134.225(万元)
第3 个月末分项工程进度偏差=134.225-162.545=-28.32(万元)
第3 个月末该工程进度拖延28.32 万元。
问题3:
B 分项工程:
执行原清单价的量750ⅹ(1+15%)=862.5m3;新单价的量880-862.5=17.5m3
[17.5ⅹ420ⅹ0.95+(380-17.5)ⅹ420]/10000ⅹ(1+18%)=18.789 万元
C 分项工程:
45ⅹ4500/10000ⅹ(1+18%)=23.895 万元
D 分项工程:
400 ⅹ150/10000ⅹ(1+18%)=7.08 万元
总价措施工程款:1ⅹ(1+18%)=1.18 万元
临时用工:
(50ⅹ60+120ⅹ100) /10000ⅹ(1+18%)=1.77 万元
临时工程:报价浮动率=1-193.52/200=3.24%
调整后全费用单价=500ⅹ(1+18%)ⅹ(1-3.24%) =570.884 元/m3
570.884ⅹ300/10000=17.127 万元
应支付工程款为:(18.789+23.895+7.08+1.18+1.77+17.127)ⅹ80% -36.108/3=43.837 万元
问题4:
A 分项工程:5000ⅹ100×1.18/10000=59 万元
B 分项工程:[17.5ⅹ420×0.95+(880-17.5) ⅹ420/10000]ⅹ1.18=43.569 万元
C 分项工程:115ⅹ4500/10000ⅹ1.18=61.065 万元
D 分项工程:1550ⅹ150/10000ⅹ1.18=27.435 万元
实际造价=59+43.569+61.065+27.435+10ⅹ1.18+1.77+17.127+5=221.925+5=226.766 万元
质保金=193.52ⅹ3%=5.806 万元
竣工结算款=(226.766-5)ⅹ(1-80%)+5-5.806=43.547 万元
问题5:
应计增值税(销项税额)=226.766/(1+9%)ⅹ9%=18.724 万元;
应纳增值税=18.737-7=11.737 万元;
该合同成本为=160+9+1=170 万元;
利润为=226.766-18.724-170=38.042 万元
成本利润率=38.042/170=22.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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