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不妨试试!二级建造师考试如何利用零散的时间学习?

发布时间:2020-01-17


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的一种职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万丈高楼平地起,唯有牢固的地基支撑才能让其屹立不倒。在我国职称资格考试中,二级建造师考试属于难度比较大的考试,由于严苛的报考条件,备考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朋友大多数都是工作比较忙碌的上班族,那么如何在繁忙的工作中合理安排备考时间对于考生来说就非常重要了。除去完整系统的备考时间外,生活中零散时间也是能够备考的,今天就来教大家如何高效利用零散时间学习二级建造师考试,大家可以作为参考。

一、合理安排时间,充分利用零碎时间来学习。

现阶段的复习时间是充裕的,所以各位考生一定要做到劳逸结合,学习时间根据自己的作息时间合理安排即可,尽量一天不低于2小时。 充分利用自己的零碎时间来学习,以前一位学员说过他的“地铁学习法”,在地铁上没什么事干就在拿着手机开始做题,去一遍,回来一遍,真题练习、视频解析、错题回顾等,都可以实现。环球网校题库还是很不错的,里面有章节练习,觉得有意思的可以尝试!不过提醒大家不要分神,尤其车多的路上注意安全。所以在平时的备考中是一定缺少不了习题的辅助的。建议大家每天至少要做一套ACCA真题训练,每道小问控制在8分钟左右,这就足够大家利用空闲时间进行做题。

二、看教材,掌握知识点。

首先将教材从头至尾看一遍,在看的过程中势必会有疑问,可将这些疑问标注,后期在听课过程中重点听。

同时,有疑问也不要太着急,教材知识点内容是相互贯通的,可能在看前面章节时问题较多,看到后面疑问就得到解答了。在上班路上看新闻时间,午休后的看剧时间在备考期间大家都可以转换成“二建学习时间”,带上辅导书,看里面的“考点精讲”,让你在短时间内了解学习内容。你可以选择将学过的知识点复习一遍,或者将要学习的知识点提前预习一遍,要知道只有多一份努力才能多一份胜算。

三、理解记忆,把握关键点。

很多考生每年都反映实务内容太多,根本记不下来。其实这些考生往往陷入了一个误区,实务很多内容确实需要记忆,但需要把握两个前提,一是需在理解的前提下记忆,二是把握记忆的时间。人都是有记忆曲线的,现在开始背,过段时间都会忘记,所以建议各位考生现阶段以理解为主,后期再针对性记忆。很多考生在备考中有记笔记或者是记错题本的好习惯,将整理的内容随身携带,空闲时间可以随时拿出来进行学习也是不错的选择。选择自己整理的笔记可以加深学习的印象,在考试的过程中也能当成考试资料带入考场,寻找知识点也会更快。

最后祝大家考试顺利!考试过程中不要慌,沉着应对。以上就是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备考的几个小技巧,希望各位考生牢记。还有就是在考前,千万别熬夜,考试过程中别喝太多的水,稳住心态,稳扎稳打,相信自己,你一定可以的!

假如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到51题库考试学习网进行提问,我们会有专业的老师进行回答。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二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投标文件一般包括( )。

A.投标函

B.投标报价

C.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D.招标要求的其他材料

E.投标文件目录
答案:A,B,C,D
解析:
P205-207

投标文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
(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招标要求的其他材料。

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当分包人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分包人可向( )提出索赔要求。

A.承包人
B.发包人
C.监理人
D.法院
答案:A
解析:
分包人只与承包人才有合同关系。

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检验。

A.力学性能和化学性能
B.化学性能和重量偏差
C.化学性能和冷弯性能
D.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
答案:D
解析:
2019版教材P289页
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

场景(二)
吴某是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将厂房设计任务委托给符 合相应资质的乙设计院,设计院指派注册建筑师张某负责该项目。丙施工企业承建,注册建造 师李某任该项目负责人,2006年2月1日厂房通过了竣工验收。甲公司未依约结清设计费, 设计院指令张某全权负责催讨,2008年1月1日在一次酒会上,吴某当众对设计皖办公室主 任王某说:“欠你们院的设计费春节前一定还上。”事后王某向单位做了汇报,设计院决定改由 王某全权处理该项事宜。后在税务检查中税务机关发现甲公司有逃税事实,遂冻结甲公司的 账户,故拖欠的设计费仍未清偿。2008年4月1日,王某催讨,吴某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拒 付,设计院遂提起诉讼。
甲公司的下列行为中,正确的是 ( )
A.为其他关系单位代开增值税发票
B.为单位职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C.设立两套账簿分别用于内部管理和外部检查
D.将税务登记证借给关系单位

答案:B
解析:
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伪造税务登记证件。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保管期限保管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不得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损毁。A、C、D三项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违规行为,而B项中为职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行为是符合国家规定的。故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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