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来:2021年土地代理人考试《地籍调查》考点内容分享

发布时间:2021-04-24


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土地登记代理人《地籍调查》的相关考点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一、地役权

1.地役权人为实现利用目的,有权在供役地上设置并保有工作物,但应以行使或维持其权利所必要者为限,并对该工作物负有维持义务,避免因工作物的毁损而损害供役地人的利益。

2.同时,在不妨碍地役权行使的范围内,应当允许供役地人使用上述工作物,避免重复设置造成浪费,提高工作物的利用效率.例如,地役权人甲为行使其通行权,在乙的土地上修建了道路,则甲在行使权利过程中,应对该道路进行维护修理,并且不得拒绝供役地人乙在该道路上通行。

3.《德国民法典》第1020条后段规定:"地役权人为行使地役权而在供役地上设置设备的,在供役地所有权人的利益所需范围内,地役权人应将设备维持良好状态."第1021条第(1)项规定:"供役地上的设备属于行使地役权范围的,在地役权的利益所需范围内,可以规定,供役地所有权人应当维护该设备。

4.供役地所有权人享有对该设备的共同使用权的,在供役地所有权人的使用权所需范围内,可以规定,地役权人应当维护该设备."《瑞士民法典》、《意大利民法典》和我国台湾地区"民法"亦有类似规定.可见,地役权人的此项义务,为多数国家和地区民法所明定。

二、变更权属调查

1.变更权属调查概念、程序及特点

1)概念:变更权属调查是指调查人员接收经土地登记人员初审的变理土地登记或设定土地登记申请文件 后,对宗地权属状况及界址进行的调查。

2)步骤:查询的变更土地登记或设定土地登记申请文件、发送变更地籍调查通知书、宗地权属状况调查、界址变更调查及界址标志的设定、填写变更地籍调查表、勘丈或修改宗地草图、填写变更权属调查记事及调查员意见、权属调查文件资料的移交。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能够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考试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土地代理人考试频道的更新。预祝你们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工程公司甲与工厂乙签订一份买卖水泥的合同,在执行中,才发现因经验不足对水泥标号的约定不符合甲的施工要求,且会影响工程质量。为此(  )。

A.工程公司有权向对方宣告此合同无效
B.工程公司有权要求对方宣告此条款无效
C.工程公司有权请求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D.工程公司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E.工程公司只能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答案:C,D
解析:
《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二)显失公平的。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某中学因生源扩大,需取得学校操场旁的一宗土地建设教学楼,该原土地为国有土地,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某中学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某中学国有土地划拨书》。该中学以划拨方式取得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用途为教育,根据地籍调查并经初步审查,该宗地实际界址清楚,土地面积与批准面积一致,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手续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土地登记有关规定,建议为××市某中学办理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
问题:
1.哪些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2.简述划拨国有土地的使用权的法律特征。
3.划拨土地使用权获得者可以免交土地使用税的情况有哪些?
4.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申请人应提交的土地权属证明文件有哪些?

答案:
解析:
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包括: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2.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特征主要有: (1)划拨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是依国家行政行为而获得的权利; (2)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受范围限制; (3)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般没有明确的期限; (4)城镇范围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人应缴纳土地使用税; (5)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处置受法律限制。 3.划拨土地使用权获得者可以免交土地使用税的情况有: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10年; (6)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4.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申请人应提交的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包括: (1)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2)建设用地批准书; (3)新开工大中型建设项目土地预登记文件; (4)大中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5)征地勘测图件; (6)原《集体土地使用证》; (7)其他证明文件。

下列情形中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是(  )。

A.下雪
B.做作业
C.离婚
D.请朋友吃饭
答案:C
解析:
民事法律事实必须是民法认可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现象。C项离婚能够引起婚姻关系的终止,属于民事法律事实。ABD三项均不直接导致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化。

集体土地使用权按用途可以分为(  )。

A.农民宅基地使用权
B.乡镇企业用地使用权
C.乡村公益用地使用权
D.农地使用权
E.采矿用地使用权
答案:A,B,C,D
解析:
采矿用地使用权不属于集体土地使用权,如果采矿时需要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的,应当经过集体土地征收程序将其转变为国有土地,然后再通过划拨、出让等方式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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