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土地代理人考试《相关法律》模拟练习题(6)

发布时间:2020-08-11


2020年土地代理人考试时间推迟至11月份,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通过做练习题有没有熟悉考试题型呢?为了更好的帮助大家,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土地代理人考试《相关法律》的相关模拟试题,一起来看看吧!

1.下列有关行政法上的行政概念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执行与管理没有截然的区分

B.公共行政就是国家行政

C.静态行政是指行政机关、行政组织和行政人员

D.动态行政是指行政活动、行政行为

【答案】B

【解析】行政法上的行政,主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的执行、管理活动,但是也包括国家之外的公共组织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进行的行政。前者是国家行政,前者和后者的结合构成了公共行政。行政机关的执行、管理活动不是截然分开的,相对于政治和法律来说,行政是对政策或法律的执行,而对行政相对人来说,行政又是对社会的管理活动。

2.下列关于行政法基本原则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

A.行政法基本原则过于宏观和抽象,不能作为行政行为实施和处理行政争议的依据

B.从调整范围上来讲,基本原则大于原则,原则大于规则

C.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具有思想性,是由学者加以概括、归纳和提炼的

D.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可简单概括为行政法治原则,也称为依法行政原则

【答案】A

【解析】一般来说,行政法基本原则不直接调整和规范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但是在相应问题缺少行政法具体规则的调整,或者法律给行政主体或行政争议的处理留下了较广泛的自由裁量余地时,行政行为的实施或行政争议的处理就要受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拘束。

3.下列不属于依法行政原则的基本涵义的是(  )。

A.是指政府的一切行政行为都应依法而为,受法之拘束

B.该原则包括三项子原则,即法律保留原则、法律创制原则、法律优越原则

C.依法行政中的“法”应是善法,而不能是恶法

D.行政指导是法律没有规定的行为,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指导行为是与依法行政的原则相冲突的

【答案】D

【解析】行政法上的积极行政有时只要求具备组织法上的依据,而无须行为法上的依据。特别是对非强制性的行政行为,如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由于不具有强制性,是否接受取决于相对人的合意或者是同意,在这种情况下,依法行政并不要求行政指导亦具有行为法上的依据,但仍需具备组织法上的依据。

4.下列作法符合行政合理性原则的有(  )。

A.甲乙两人因纠纷发生口角,公安机关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给予两人l5天的行政拘留

B.李某经过房管局批准建一五层小楼,但在施工过程中,私自加至七层,房管局以其违章建房要求把楼房全部拆除

C.某文化主管部门在打击盗版活动中指示,要把盗版者打个倾家荡产,永远不得翻身

D.某国计划在某海湾建立第十座核电站,经过多方面论证后,认为核辐射可能污染海水对当地居民生活造成不良影响,并使栖居此地的一种珍贵海鸟绝迹,遂取消建设计划,而改用成本较低的风力发电

【答案】D

【解析】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主体不仅应当按照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条件、种类和幅度范围作出行政行为,而且要求行政行为的内容要符合立法精神和目的,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ABC三项中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都不符合合理性原则。

5.关于行政应急原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运用行政应急原则符合法治主义的要求

B.实施行政应急措施不得突破某些法治底线

C.运用行政应急原则与依法行政相违背

D.通过程序法制来控制行政紧急权力行使过程

【答案】c

【解析】从表面上来看,在面临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下实施行政应急措施,其中包括一些没有具体法律依据甚至暂停某些宪法权利和法律权利、中断某些法律规范实施的行为,似乎违背了法治原则;但实际上这是政府为了国家、社会和全体公民的长远和根本利益而作出的理性选择,是符合实质法治主义要求的。

以上就是关于2020年土地代理人考试《相关法律》模拟试题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试题内容,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土地代理人考试频道的更新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乙、丙依次比邻而居。甲为修房向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建材,乙不允。甲遂向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丙提出甲付费二百元,并且不得超过20天,甲同意。修房过程中,甲搬建材须从乙家门前经过,乙予以阻挡。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乙无权拒绝甲在其院内堆放建材
B.乙无权阻拦甲经其门前搬运建材
C.甲应依约向丙支付占地费
D.若建材堆放时间超过20天,丙有权要求甲清理现场
答案:A
解析:
乙家门前是甲进出的必经之路,若不允许其通行,则甲无法行使对自己土地和房屋的权利,因此二者是相邻关系,乙必须容忍甲的通行,不得阻拦或收取费用。甲与丙的约定是地役权的合同,双方均应受合同约束,甲应当向乙支付费用,并受期限的限制,在期满时清理现场,恢复原状。

造成地役权消灭的原因主要有(  )。

A.权利期限届满
B.需役地丧失对供役地的利用需要
C.地役权人放弃权利
D.地役权主体的死亡
E.抵销
答案:A,B,C
解析:
依照合同而取得的地役权,在合同规定的权利存续期间届满归于消灭。地役权消灭的原因主要有:需役地丧失对供役地的利用需要;需役地对供役地利用的不能;权利期限届满;地役权人放弃权利;混同。地役权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不因权利人的死亡而消灭,权利人死亡后,地役权由其继承人继承。抵销仅仅限于债权债务关系,物权是不能够抵销的。

保证合同对保证期间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该两年的期间属于什么性质?( )

A.诉讼时效
B.除斥期间
C.诉讼时效或除斥期间
D.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
答案:B
解析:
本题涉及保证期间性质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法解释》)第31条规定,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故而保证期间为除斥期间。应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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