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土地代理人考试《相关法律》模拟试题(10)

发布时间:2020-08-27


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土地代理人考试《相关法律》的考试模拟试题,感兴趣的小伙伴快来看看吧!

1.关于胎儿利益的保护问题,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尚未出生的胎儿自然具备民事权利能力,能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B.胎儿毕竟有成为民事主体的现实可能性,故法律上一般均承认并保护其利益

C.对尚未出生的胎儿保护是以胎儿活体出生为条件的

D.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答案】A

【解析】关于胎儿利益的保护问题。按照上述规定,尚未出生的胎儿自然不具备民事权利能力,不能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2.《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  )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A.1

B.2

C.3

D.4

【答案】B

【解析】《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3.除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并经有关机关证明不可能生存的以外,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死亡申请后,应当发出公告寻找失踪人,公告期为(  )。

A.半年

B.一年

C.二年

D.四年

【答案】B

【解析】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死亡申请后,应当发出公告寻找失踪人,公告期为一年。但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不可能生存的,公告期为三个月。

4.2001年1月,冯敏因受单位行政处分而离家出走,一直下落不明。2007年6月其妻王慧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同月,冯敏所在单位欲将其除名,亦向同一法院送交了宣告冯敏死亡申请书。下列有关该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法院应判决离婚,但不应判决宣告死亡

B.法院应判决宣告死亡,使冯敏与王慧的婚姻关系自然解除

C.法院可以判决离婚也可以判决宣告死亡

D.法院可以在判决离婚的同时判决宣告死亡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本案中配偶未申请宣告死亡,法院不应判决宣告死亡。民通意见第25条规定:“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

5.2001年周某在丈夫去世后经人介绍与丧偶的刘某结婚,但他们的婚事一直遭到刘某儿子小刘的反对,2005年刘某患上精神病,并久治不愈,一直由周某悉心照料。2006年5月小刘提了要担任父亲监护人,保管父亲的所有财产,刘某的财产应该由(  )保管。

A.周某

B.小刘

C.刘某的父亲

D.刘某的母亲

【答案】A

【解析】对于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依照《民法通则》第十七条,应当按照下列顺序确定监护人:1)配偶;2)父母;3)成年子女;4)其他近亲属;5)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其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以上就是关于2020年土地代理人考试《相关法律》模拟试题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一定的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内容,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土地代理人考试频道的更新。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于2019年2月1日与乙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应在订立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交货,交货时甲付款。关于合同履行期间的计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期间应从2019年2月1日计算
B.期间应从2019年2月2日计算
C.期间至2019年5月1日届满
D.期间至2019年5月6日届满
答案:B
解析:
本题涉及履行期间的计算问题。《民法总则》第201条规定,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第203条规定,期间的最后一目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问的最后一日。期间的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为二十四时;有业务时间的,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为截止时间。本题中,期间开始日期应为合同签订的下一日,即2月2日,B选项正确。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5月1日,5月1曰是法定休假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5月2日,因此期间届满日应为5月2日。本题唯一正确选项为B选项。

下列关于土地登记中权属问题的描述,错误的是(  )。

A.我国只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而不对国家土地所有权进行登记
B.土地权利人申请土地登记时,应当提交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C.“土地权属性质”栏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抵押权和地役权等
D.只有根据合法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土地登记机构才能确定土地权属的性质和土地使用权类型,并进而在土地登记簿上予以登记
答案:C
解析:
C项,对于土地使用权抵押权、地役权,在土地登记簿上一般把它记载在“登记的其他内容及变更登记事项”栏,而不记载在“土地权属性质”栏。

关于土地勘测定界,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它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用地审批和地籍管理提供科学准确的基础资料
B.是指根据土地征用、划拨、出让、农用地转用、土地利用规划及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工作的需要,实地界定项目用地范围、测定界址位置、调绘土地利用现状、计算用地面积的技术服务性工作
C.意义在于能保障用地审查,使用地审批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健全了用地的准入制度
D.使项目用地依法、科学、集约和规范,严格控制农业建设占用征地,保障征地保护制度的实施
E.是项目用地从立项到审批过程中的重要环节,用地审批是土地勘测定界的重要依据
答案:D,E
解析:
D项,使项目用地依法、科学、集约和规范,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保障耕地保护制度的实施;E项,土地勘测定界工作是项目用地从立项到审批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用地审批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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