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房产估价师填报考试信息时填错信息了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1-10-25
考房产估价师填报考试信息时填错信息了怎么办?
最佳答案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要求,2019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一)报考人员须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资格审核部门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二)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进行条件判断,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进行核验。
(三)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四)档案库存在合格成绩的应试人员(老考生)经在线核验或者人工核查后,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报名无效处理;如因年限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符合报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理。
(五)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七)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房产估价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长期债券
C.公募债券
D.公债券
E.抵押债券
B、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C、已通过竣工验收
D、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B.在买方的市场下,成交价格会偏向卖房最低要价
C.市场价格和理论价格相比,市场价格是长期均衡价格,理论价格是短期均衡价格
D.在正常市场或正常经济发展下,市场价格基本上与理论价格相吻合,围绕着理论价格而上下波 动,不会偏离太远
E.当交易情况正常时,成交价格接近市场价格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21-11-16
- 2021-07-09
- 2021-04-16
- 2021-12-26
- 2021-11-26
- 2021-03-16
- 2021-03-17
- 2021-10-18
- 2021-05-03
- 2021-12-29
- 2021-05-12
- 2021-07-08
- 2021-03-16
- 2021-03-16
- 2021-04-16
- 2021-05-29
- 2021-07-14
- 2021-05-12
- 2021-06-10
- 2021-09-01
- 2021-04-14
- 2021-08-14
- 2021-03-17
- 2021-05-21
- 2021-12-26
- 2021-11-02
- 2021-07-08
- 2021-12-30
- 2021-01-03
- 2021-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