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相关信息你了解多少?

发布时间:2020-09-11


2020年土地登记代理人暂定推迟至11月份举行,现在距离考试还有两个多月的时间,小伙伴们对考试了解多少?为了更好的帮助大家,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这门考试的相关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一、免试条件与申请程序

(一)免试条件

符合报名条件并已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考生,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二)免试申请程序

申请免试考生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的“申请免试”中上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电子图片和单位人事部门聘任材料扫描件或照片。

二、考试地点

原则上考试安排在各省省会、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举行。

三、考试大纲

2020年考试大纲沿用《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7年修订版》, 只对附录中政策法规依据进行增补,考试大纲与增补内容通过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网站“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考试”栏目发布。

四、考试形式

考试各科目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形式。考生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考试各科目试卷卷面分满分均为100分。

五、成绩认定及延续

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申请免试的考生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六、成绩发布与证书发放

1.考试成绩原则上将在考试结束后2个月内发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成绩。

2.考试合格标准由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拟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后发布。

3.各科目考试合格,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自然资源部监制、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七、联系方式

1.考试专家委员会办公室

址:北京市西城区冠英园西区37号

编:100035

联系人:王 黄艳梅

话:010-66562203/62164081

真:010-66562202

电 邮:wjian@creva.sina.net hym@creva.sina.net

2. 考试报名系统咨询(考试报名期间)

话:4006205555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土地代理人考试频道的更新。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调解书及其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制作调解书
B.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之后调解书生效
C.调解书具有法律的效力,但不能作为土地登记的效力
D.调解书一旦达成不能反悔
答案:A
解析:
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制作调解书,同时双方当事人要签名或者盖章,由承办人署名并加盖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印章后生效。生效的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是土地登记的依据。对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或者双方反悔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

1956年通过的(  ),初步建立了集体土地“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所有权制度。

A.《宪法》
B.《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
C.《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
D.《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
答案:C
解析:
1956年6月3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该章程第二条规定,农业生产合作社按照社会主义的原则,把社员私有的生产资料转为合作社集体所有。第十三条规定,入社的农民必须把私有的土地和牲畜、大型农具等主要生产资料转为合作社集体所有,并规定社员原有的坟地和房屋地基不必入社,初步建立了集体土地“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所有权制度。

下列各项不属于国有土地租赁权人权利的是(  )。

A.承租土地使用权可以转租、转让和抵押
B.国有土地租赁权人有优先受让权
C.承租土地提前收回,可以获得合理补偿
D.可以随意随时终止租约
答案:D
解析:
国有土地租赁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实行短期租赁和长期租赁,但是国有土地租赁权人不可以随意随时终止租约,可以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转租或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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