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证书发放单位你了解吗?

发布时间:2021-04-22


20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证书发放信息是什么?证书是由哪个单位发放的?为了更好的帮助大家,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分享了相关的信息,感兴趣的话就快来看看吧!

一、土地登记代理人的含义

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并经登记备案的人员。

二、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科目,共考4科:《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5小时。

三、考试实施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成绩认定及延续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申请免试的考生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四、土地登记代理人成绩发布与证书发放如下:

1.考试成绩原则上将在考试结束后2个月内发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成绩。

2.各科目考试合格(即《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实务》4个科目分别达到60分),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自然资源部监制、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由于受到疫情的影响,2021年还没有发布领取2020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证书的信息,所以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给大家分享一下2019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的信息吧!

1.发放时间

2021年1月14日至1月20日。

2.发放方式

按考生在“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中填报通讯信息,以邮政速递方式寄达。

3.注意事项

请考生务必于1月13日(周日)前,登录“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于“个人中心”中完善通讯信息。因考生通讯信息错误或不完善,造成证书邮寄过程中丢失,将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以上就是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51题库考试学习网预计2020年和20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证书发放时间是次年的1月中旬,证书可以通过“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中填报通讯信息,以邮政速递方式寄达。最后,预祝大家在今天的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实行井田制的朝代是(  )。

A.隋朝
B.唐朝
C.周朝
D.明朝
答案:C
解析:
隋朝和唐朝实行的是均田制,明朝实行屯田制。

关于行政程序的分类标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以法律是否明确规定和要求为标准,可以分为法定行政程序和惯用行政程序
B.根据不同的行政职能为标准,可以分为行政立法程序、行政执法程序、行政司法程序
C.以行政程序的重要性排序为标准,可以分为主要行政程序和次要行政程序
D.以行政程序的发动及其终结是否以行政主体依职权主动引起为标准,可以分为主动行政程序和依申请行政程序
E.按照行政程序适用的时间顺序不同分为事先行政程序与事后行政程序。
答案:A,B,D,E
解析:
主要行政程序和次要行政程序是以行政程序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所产生的影响是否具有实质性为标准的。

(  )是由互通道路、河流、沟渠等线形地物封闭起来的地块。

A.街道
B.街坊
C.若干宗地
D.历史用地
答案:B
解析:
街坊是由互通道路、河流、沟渠等线形地物封闭起来的地块。当自然街坊面积较小时,可将几个自然街坊划为一个地籍街坊;如果一个自然街坊面积较大、宗地数量较多时,也可将一个自然街坊分成多个地籍街坊。地籍街坊划分后,应编街坊号,街坊号的编制,应考虑其统一性。

赵某和钱某经口头协议,在闹市区租门面房合伙经营服装店。不久,房主孙某同意将门面房折价两万元加入合伙,但不参加经营,只每半年收取经营收益的10%。后赵某独自决定进了一批童装,销售情况不佳,童装厂催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赵、钱、孙之间虽没有书面合伙协议,但是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故须连带承担还款义务
B.孙某没有参加合伙的经营,应当认定合伙无效,不承担还款责任
C.赵某一人执行合伙事务,没有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其行为后果由赵某一人承担
D.孙某入伙虽无效,但是仍应以其所得收益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A
解析:
《民法通则意见》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民法通则》第三十四条规定,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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