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注册计量师考试《案例分析》章节练习(2019-01-04)

发布时间:2019-01-04


1、计量立法的宗旨是什么?

  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有利于生产,贸易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维护国家,人民的利益。

  2、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基本职能是什么?

  (1)研究,建立计量基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或者本专业项目的计量标准

  (2)承担授权范围内的量值传递,执行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3)开展校准工作

  (4)研究起草计量检定规程,计量技术规范

  (5)承办有关计量监督中的技术性工作。

  3、什么是国家计量基准?它的作用是什么?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为了定义,实现,保存,复现量的单位或者一个或者多个量值,用作有关量的测量标准定值依据的实物量具,测量仪器,标准物质或者测量系统。

  主要作用是为了定义:实现、保存、复制量的单位或者量值,用作有关量的测量标准定值,全国所有计量标准和工作计量器具的量值都应直接或者间接地溯源到计量基准。

  4、什么是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它的建立需要履行哪些法定的程序?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是指经过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批准,作为统一本地区量值的依据,在社会上实施计量监督具有公正作用的计量标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建立,必须履行法定的考核程序,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使用。

  具体地说,下一级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建立的最高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须向上一级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技术考核;其他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属于哪一级政府的就由哪一级政府计量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

  经考核合格符合要求并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的,由建立该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审批并颁发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能作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使用。

  5、什么是部门,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如何实施管理?

  部门最高计量标准: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本部门的特殊需要,可以建立本部门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同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

  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

\  6、实施计量检定应遵循哪些原则?

  (1)计量检定活动必须受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约束,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

  (2)从计量基准到各级计量标准直到工作计量器具的检定程序,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的要求进行

  (3)对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检定项目,检定条件,检定方法,检定周期以及检定数据的处理等,必须执行计量检定规程.

  (4)检定结果必须做出合格与否的结论,并出具证书或加盖印记。

  (5)从事检定的工作人员必须是经考核合格,并持有有关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检定员证。

  7、强制检定的范围是什么?实施和管理强制检定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施行强制检定。

  特点: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强制检定工作统一实施监督管理,并按照经济合理,就地就近原则,指定所属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执行强制检定任务

  2固定检定关系,定点送检

  3使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单位,应按规定登记造册,向当地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备案,并向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强制检定

  4承担强制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要按照计量检定规程所规定的检定周期,安排好周期检定计划,实施强制检定

  5县级以上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强制检定的实施情况,应经常进行监督检查

  8、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如何实施计量检定和管理?

  对属于非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当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当进行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配备与生产,科研,

  经营管理相适应的计量检测设施,制定具体的检定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规定本单位管理的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及相应的检定周期,保证使用的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定期检定

  9、什么是仲裁检定?如何实施?仲裁检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用计量基准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所进行的以裁决为目的的计量检定,测试活动,统称为仲裁检定

  1申请仲裁检定应向所在地的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递交仲裁检定申请书 属有关机关或单位委托的,应出具仲裁检定委托书

  2接受仲裁检定申请或委托的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在接受申请后7日内发出进行仲裁检定的通知

  3仲裁检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有关计量检定机构进行

  4承接仲裁检定的有关计量检定机构,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定,测试任务,并对仲裁检定结果出具仲裁检定证书.

  5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如对一次仲裁检定不服时,可在接到仲裁检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二次仲裁检定,也就是终局仲裁检定

  6承办仲裁检定工作的工作人员,有可能影响检定数据公正的,必须自行回避

  10计量检定人员的基本职责是什么?

  (1)正确使用计量基准或计量标准并负责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

  (2)执行计量技术法规,进行计量检定工作;

  (3)保证计量检定的原始数据和有关技术资料的完整;

  (4)承办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委托的有关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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