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城乡规划师考试报名条件

发布时间:2021-05-14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二)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三)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四)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五)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免考条件: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符合《规定》第(五)项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城乡规划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般生态系统的信息传递有很多类,但不包括()

A:物理信息
B:技术信息
C:化学信息
D:行为信息
答案:B
解析:
一般将生态系统的信息传递分为物理信息、化学信息、营养信息与行为信息。

在城市规划编制的主要程序性要求中,直辖市、省会城市、国务院指定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应当向( )提出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组织编制。

A.省级建设主管部门
B.省级人民政府
C.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D.国务院建设(规划)主管部门
答案:D
解析: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城市总体规划应当按照以下程序组织编制,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组织前期研究,在此基础上,按规定提出进行编制工作的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组织编制。其中,组织编制直辖市、省会城市、国务院指定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应当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报告;组织编制其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应当向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报告。

在行政程序的划分中,根据行政程序的环节可划分为( )。

A:普通行政程序
B:法定程序
C:行政立法程序
D:简易行政程序
E:事前行政程序
答案:A,D
解析: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修建性详细规划具有的特点的是( )

A.通过形象的方式表达城市空间与环境
B.根据交通影响分析,提出交通组织方案和设计
C.以具体、详细的建设项目为依据,实施性较强
D.多元化的编制主体
答案:B
解析:
修建性详细规划具有的特点为:(1)以具体、详细的建设项目为依据,实施性较强;(2)通过形象的方式表达城市空间与环境;(3)多元化的编制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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