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贵州省房产估价师考试听说会提前,是真的吗?

发布时间:2020-01-16


2020年已经到来,伴随着2020年一起到来的还有今年的房产估价师考试,不少同学对即将到来的房产估价师的考试还比较茫然,开学后会迎来一波房产估价师考试备考热潮,好多的同学都在说房产估价师的考试时间要提前,接下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大家解答一下这个疑问哦。

一:先来给大家介绍介绍吧,房产估价师考试简介:

房地产估价师在国外已有几百年的的历史,最早产生于英国,理论基础深厚,现如今在各国发展得比较成熟。1999年6月1日,我国房地产评估业第一部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正式实施,对房地产估价原则、程序、方法、结果及评估师的职业道德都作了规范。最早的一批就是在1999年。所谓房产估价是指以房地产为对象,由专业估价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运用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客观合理价格的估计,推测或判断。也就是说房产估价师顾名思义,就是对房子进行估值,这就是房产部估价师。

二:接下来咱们就来看看2020年房产估价师的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吧

2020年的报名时间坐等公布,房产估价师考试报名工作一般在考试的6月-7月开始报名,具体的报名时间请等待当地的人事考试中心的官网公布,也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的房产估价师的咨询网页,大家可以参考一下2019年的报考时间如下:

重庆:2019年8月9日-19日

陕西:2019年8月19日-23日

宁夏:2019年8月8日-25日

甘肃:2019年8月5日-15日

黑龙江:2019年8月23日-29日

河北:2019年8月5日开始

贵州:2019年8月19日-23日

云南:2019年8月12日-21日

北京:2019年8月开始

内蒙古:2019年8月15日-26日

吉林:2019年8月9日-18日

辽宁:2019年8月12日-25日

广西:2019年8月9日-19日

西藏:2019年8月1日-22日

湖南: 2019年8月12日-21日

山西:2019年8月5日-13日

江西:2019年8月5-14日

山东:2019年8月12日-21日

上海: 2019年8月9日-17日

湖北: 2019年8月2日-8日

天津:2019年8月6日-15日

四川: 2019年8月6日-25日

江苏:2019年7月22日-12日

青海:2019年 8月7日-19日

海南:2019年 7月29日-23日

安徽: 2019年7月26日-12日

浙江: 2019年8月6日-15日

福建:2019年7月23日-16日

三:最后就给大家揭晓一下,2020年房产估价师的考试时间安排:10月17日和18日

10月17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10月17日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自备计算器)

10月18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自备计算器)

10月18日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开卷、自备计算器)

以上就是2020年的考试时间,那么和去年考试时间来看,是并没有提前的哦,所以大家不要听信外界的传言,要以考试公告为准哦,

2020年房产估价师考试在即,请各位考生调整好学习心态,抓紧时间复习,如果还有什么不懂欢迎各位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进行咨询。祝同学们,顺利通过房产估价师考试!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房产估价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 )。

A.单务合同
B.无名合同
C.实践合同
D.要式合同
答案:D
解析:
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双务合同、典型合同(有名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同。

下列关于强制拍卖的表述,正确的有( )。

A.买受人不是强制拍卖的关系人
B.人民法院是强制拍卖的主体,也是拍卖人
C.强制拍卖标的的所有权人只是强制拍卖的关系人
D.强制拍卖的须为人民法院委托拍卖人进行拍卖的财产
E.强制拍卖的标的须为人民法院采取了控制性措施的财产
答案:C,D,E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强制拍卖的概念、特点和原则。选项A错误,竞买人、买受人均为强制拍卖的关系人;选项B错误,人民法院是强制拍卖的主体,同时也是委托人。参见教材P442。

在商业辐射区域内,各商场间位置的优劣主要取决于( )。

A、 物业的交通通达程度
B、 停车的便利程度
C、 物业的周围环境
D、 物业所处区域的繁华程度
答案:A
解析:
在商业辐射区域内,各商场间位置的优劣,主要取决于消费者到达该地点是否方便,即物业的易接近性或交通通达程度。

下列房地产权利中,属于可以抵押的是( )。

A.国有土地所有权
B.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
C.集体土地所有权
D.村企业的房屋所有权
答案:D
解析:
(1)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可以将几宗房地产一并抵押。以两宗以上房地产设定同一抵押权的,视为同一抵押物,在抵押关系存续期间,其承担的共同担保义务不可分割,但抵押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上述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房地不分离原则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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