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2020年贵州房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时间预测

发布时间:2020-07-18


各位要报考2020年贵州房产估价师考试的小伙伴们,你们是否都在期待着报名时间的公布呢?2020年贵州房地产估价师报名时间暂未公布,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要给各位小伙伴分享报名时间的预测哦,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报名时间

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报名时间暂未公布,根据往年房地产估价师报名时间预测,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报名时间预计在7-8月,请各位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历年房地产估价师报名时间如下:

2019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时间:722-95日。

2018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时间:611-820日。

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时间:618-815日。

二、报名官网                                                                            

房地产估价师报名官网为贵州人事考试网或人社部,而非中国人事考试网,请大家一定要在规定网址进行报名。

三、报名流程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方式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符合房地产估价师报考条件的均可参加本次考试。

()各省、市报名时间不同,具体时间请参看各地报名官方网站发的报名公告。

()报名方式和地点:一般采用网上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地点在各地人事考试中心。

()免试科目人员,按首次参加人员的报名程序和要求办理报名手续。

市州以下考生,须经市、州、省直管市、地区建设主管部门和人事职改部门审查(盖章)后,办理报名手续。

省直考生,由省建设厅出具免试证明,并经省职改办审查(盖章)后,到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办理报名手续。

()中央在地方单位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四、报考条件

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报考条件已公布,具体如下: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

()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

()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12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以上就是2020年贵州房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时间预测的全部内容了,如果各位小伙伴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进入51题库考试学习网咨询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房产估价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企业拥有一办公楼,建成于1996年1月,1998年1月补办了土地出让使用权手续,出让年限为50年(自补办之日算起)。在2006年1月时,建筑物剩余尚可使用经济寿命为45年,则在计算建筑物折旧时,经济寿命应取为( )年。

A.45

B.50

C.52

D.55

正确答案:C
[答案] C
建筑物的经济寿命晚于土地使用年限而结束的,应按照建筑物的实际经过年数加上土地使用权的剩余年限计算建筑物的折旧。

某城市旧城区有一闲置的二层居住小楼,独门独院,请写出用收益法评估时的估价技术路线。

正确答案:
估价对象目前为闲置的二层小楼,虽然目前没有实际收益,但却具有潜在收益,因此可以将其设想为出租的情况来运用收益法估价,估价技术路线即先通过类似于市场法的方法求出估价对象的净收益或收入、费用等,再选用适当的收益法计算公式来估价。

从房地产市场自然周期和投资周期之间的关系来看,投资周期滞后于市场周期变化的情况出现在( )。

A.第一阶段
B.第二阶段前段
C.第二阶段后段
D.第三阶段
E.第四阶段
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房地产市场的景气循环。房地产市场自然周期和投资周期的关系:
  投资周期在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初期滞后于自然周期的变化(先市场好,再会有投资);
  在其他阶段则超前于市场自然周期(预期市场不好,先不投资)。参见教材P53。

房屋登记机构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后,应向权利人发放(  )。

A.备案证明
B.房屋所有权证书
C.登记证明
D.房屋他项权利证书
答案:C
解析:
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后,房屋登记机构向在建工程抵押权人发放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明。已经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当事人应当申请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在建工程竣工并经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后,当事人应当申请将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转为房屋抵押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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