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优秀注册会计师评选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7-06-1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塑造和展示我省注册会计师的良好形象,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进一步弘扬正气、激励先进,促进我省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优秀注册会计师的评选,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以职业道德评价、业绩贡献评价、业务素质评价为主要内容。
第二章 评选的组织机构、职责及时间安排
第三条 协会设立优秀注册会计师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事项的组织实施工作。评选委员会由协会秘书长、常务理事、专家组成,下设办公室。
第四条 优秀注册会计师每两年评选一次,具体时间安排由评选委员会决定。
第三章 参评范围及条件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的优秀注册会计师由省内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推荐,经评选委员会审查后产生。
每次评选的优秀注册会计师数量不超过上一年度末全省注册会计师人数的百分之二。
每家事务所只能推荐一名候选人。
第六条 参加推荐的事务所应具备下列条件:
1.设立满3年以上。
2.在评选期内没有受刑事、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
3.事务所运营正常,内部稳定。
第七条 事务所推荐的注册会计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
2.认真遵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执业谨慎、勤勉尽责,自觉维护行业形象和荣誉。
3.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能力。
4.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连续执业5年以上。
5.在行业内享有较高的声誉,对本事务所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优秀注册会计师的评选:
1.在评选期内转所的。
2.在评选期内受过刑事、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等。
3.在评选期内受到举报,且经调查情况属实的。
4.在评选期内有不履行会员义务的行为,如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未交纳会费等。
5.评选期内有评选委员会认为不宜参加评选的行为。
第四章 评选内容、标准
第九条 优秀注册会计师评选包括下列内容:
1.执业资历:基础分为5分,每增加一年加0.5分,满分为10分。
2.执业资格、学历及职称:基础分为5分,每增加一个相关执业资格加1分,高级技术职称加1分,硕士研究生加1分,博士加2分。满分为10分。
3.事务所业务收入:基础分为5分。评选期内业务收入比上一个评选期业务收入每增加5%,加0.5分,满分10 分。
4.获得各种奖励:评选期内获得过县级奖励者加2分,市级加3分,省部级加4分,国家级加5分,满分为10分。
5.理论研究及发表文章:评选期内在省级以上刊物上每发表一篇文章加2分。满分为10分。
6.获得社会职务或荣誉称号:在评选期内,每担任一个社会职务及荣誉称号(包括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注协常务理事、专业委员会委员等)加2分,省注协理事、院校名誉教授、各专门机构评选的专家、顾问等加1分。满分为10分。
7.事务所内任职:基础分为5分,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加5分,副主任会计师加3分,部门经理加2分。满分10分。
8.履行职责:认真履行会员权利、义务,完成协会及各级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积极参加协会及各级部门举行的各项活动。满分为10分。
9.职业操守:爱岗敬业,遵守准则,重质量守信誉。无压价竞争、诋毁同行等不正当行为,获得客户好评,为本所或行业争得荣誉;以所为家、事业为重,为本所健康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本款满分为20分,由评选委员会根据个人材料及平时掌握的情况综合打分。
第五章 评选程序
第十条 参加优秀注册会计师评选,须按评选委员会制定的格式呈报《优秀注册会计师候选人推荐表》,并按表中的要求随附各种材料的复印件。
第十一条 各事务所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本所推荐的优秀注册会计师候选人的材料报评选委员会。评选材料中个人事迹必须真实,事务所的鉴定要客观。
第十二条 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对优秀注册会计师候选人的材料进行初审后,报评选委员会进行审核。
第十三条 评选委员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后,将拟确定人选的基本情况在协会网站上公示一周。公示期间收到举报的,将组织有关人员调查核实。对不符合优秀注册会计师评选条件的,应取消候选资格。公示期满,按规定人数、得分顺序确定优秀注册会计师。
第十四条 省注协对优秀注册会计师给予奖励。
第十五条 省注协优秀注册会计师按得分顺序为下一届中注协举办优秀注册会计师评选、省财政厅组织的优秀会计工作者评选等活动当然候选人。在此期间有人出现不适宜参加评选情况的,以后人员顺序递进。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1月1日至12月31日
C.2月1日至2月28日和7月1日至12月31日
D.2月1日至12月31日
某公司2007年有5辆客货两用汽车,其中2辆载人部分有4个座位,载货部分吨位为2吨;其余4辆汽车载人部分有6个座位,载货部分吨位为8吨。省政府规定,乘座4人的客车每辆年税额为100元,乘座6人的客车每辆年税额为200元。载货汽车每吨位年税额为60元。公司全年应缴纳车船税税额( )。
A.2660元
B.2760元
C.3060元
D.3160元
2×100/2+2×2×60+4×200/2+4×8×60=2660元
B.增值税
C.资源税
D.城市维护建设税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18-03-22
- 2019-07-06
- 2019-08-31
- 2021-08-08
- 2017-03-16
- 2019-07-10
- 2021-08-27
- 2020-09-17
- 2020-01-16
- 2019-12-31
- 2019-09-18
- 2019-07-07
- 2020-09-17
- 2020-11-29
- 2019-07-07
- 2020-07-30
- 2020-10-08
- 2019-12-31
- 2020-08-19
- 2020-08-19
- 2019-07-10
- 2019-07-10
- 2019-12-31
- 2020-09-23
- 2017-06-23
- 2019-07-06
- 2019-04-06
- 2019-04-05
- 2020-10-08
- 2019-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