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文!2019年起,辽宁这些企业免征三年增值税!
发布时间:2019-07-06
好消息:2019年起,这些企业将免征三年增值税!
为进一步鼓励创业创新,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如下:
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本通知所称孵化服务是指为在孵对象提供的经纪代理、经营租赁、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鉴证咨询服务。
二、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应当单独核算孵化服务收入。
三、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科技、教育部门另行发布;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认定和管理办法由省级科技、教育部门另行发布。
本通知所称在孵对象是指符合前款认定和管理办法规定的孵化企业、创业团队和个人。
四、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应按规定申报享受免税政策,并将房产土地权属资料、房产原值资料、房产土地租赁合同、孵化协议等留存备查,税务部门依法加强后续管理。
2018年12月31日以前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自2019年1月1日起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2019年1月1日以后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认定之日次月起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2019年1月1日以后被取消资格的,自取消资格之日次月起停止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五、科技、教育和税务部门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共享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相关信息,加强协调配合,保障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在注会备考学习中,关于增值税税收政策这一块大家可以注意了哪些企业从2019年起就可以免征三年增值税。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小型微利饮料厂购进价值为20万元生产用的榨汁机
C.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购进价值为120万元专用于研发的分析仪
D.小型微利信息技术服务公司购进价值为80万元研发用的服务器群组
20×7年度甲公司因股份支付协议应确认的费用金额为( )。
A.4700万元
B.2300万元
C.2500万元
D.7200万元
解析:20×7年甲公司应确认的当期费用=(50-1-2)×10×15×2/3-(50-1-1)×10×15×1/3=2300(万元)
B.91960
C.88700
D.103900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20-01-16
- 2019-07-07
- 2020-09-13
- 2019-12-30
- 2019-07-06
- 2019-01-11
- 2019-07-06
- 2019-12-31
- 2020-09-11
- 2021-08-05
- 2019-07-10
- 2020-08-19
- 2018-06-30
- 2019-07-10
- 2019-07-10
- 2019-09-18
- 2020-01-16
- 2019-07-07
- 2020-08-19
- 2021-08-29
- 2020-07-30
- 2019-07-07
- 2021-08-20
- 2019-12-01
- 2019-09-22
- 2021-08-11
- 2020-07-30
- 2020-08-19
- 2020-09-17
- 2021-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