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浙江考区考生补充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1-08-15


即将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浙江考生注意啦,为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浙江考区新冠肺炎疫情最新防控通知已公布,相信考生们还不太了解,随着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来看看吧!

注册会计师考试浙江考区全体考生:

由于8月下旬正值我省各院校(考点)师生员工的返校期,为确保广大考生能够正常参加202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并结合近期我省疫情防控规定,现向浙江考区考生补充告知以下疫情防控要求:

一、按实际参加首科考试日计算,考前14天内在省内的考生,考试当天的健康码为绿码(动态)、行程卡为绿码且到访地右上角无*星号标记,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直接进入考点。

二、按实际参加首科考试日计算,考前14天内从省外低风险地区来浙返浙的考生,除符合本补充告知书第一项要求外,还应当另行提供本人实际参加首科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点。

三、考试当天的健康码为绿码(动态)、行程卡虽为绿码但到访地右上角有*星号标记的考生,如属于日常健康监测期未满者,不得参加考试;如属于已满日常健康监测期结束管控者,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应当另行提供本人实际参加首科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点。

四、考生为已满出院后健康随访期的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既往无症状感染者,以及考前14天内有过发热、干咳、乏力、咽痛或腹泻等症状者,应当另行提供本人实际参加首科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健康码、行程卡均为绿码、体温正常的,方可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五、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考前21天内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浙返浙者、考前28天内境外来浙返浙者、处于出院后健康随访期的病例,以及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居家健康观察期、日常健康监测期未满者,均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已同时作相应调整,以本补充告知书的附件版本为准,请全体考生重新下载并签名。

七、除上述六项补充告知的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外,其他要求与8月14日发布的考生告知书相同。考生应当持续关注并遵从考前一周浙江省及所报市级考区当地的疫情防控具体要求。

八、我办已第二年通过有关大数据管理平台从考前1个月起,对健康码非绿码、处于日常健康监测期等考生实施科学精准的管理。如有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承诺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或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考生们分享的关于疫情防控的全部内容了,请考生们仔细阅读,疫情期间,考生们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51题库考试学习网在此预祝考生们顺利通过考试!

附件1: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浙江考区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

附件2:考生常见问题答疑

原文链接:http://www.zicpa.org.cn/NewsTrends/Announcement/8508406.html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可以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外商投资企业有( )。

A.在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经济特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

B.在国务院批准的沿海港口城市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

C.在国务院批准的沿海经济开发区内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

D.在国务院确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设立的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

正确答案:ABD
解析:凡在经济特区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经济特区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企业,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浦东新区开办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减按 15%税率;国务院确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的高新技术外商投资企业,企业所得税也减按15%税率,C为24%税率征收。

在利用内部审计人员提供直接协助之前,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的程序有(  )。

A.从拥有相关权限的被审计单位代表人员处获取书面协议,允许内部审计人员遵循注册会计师的指令,并且被审计单位不干涉内部审计人员为注册会计师执行的工作
B.从治理层处获取书面协议,表明其对管理层负有监督职责
C.从内部审计人员处获取书面协议,表明其将按照注册会计师的指令对特定事项保密,并将对其客观性受到的任何不利影响告知注册会计师
D.向管理层获取关于内部审计客观公正的书面声明
答案:A,C
解析:
在利用内部审计人员为审计提供直接协助之前,注册会计师应当:(1)从拥有相关权限的被审计单位代表人员处获取书面协议,允许内部审计人员遵循注册会计师的指令,并且被审计单位不干涉内部审计人员为注册会计师执行的工作(选项A);(2)从内部审计人员处获取书面协议,表明其将按照注册会计师的指令对特定事项保密,并将对其客观性受到的任何不利影响告知注册会计师(选项C)。

下列各项中,若采取必要的措施可以不被视为损害独立性的情形有( )。

A.执行审计业务的项目合伙人所处分部的其他合伙人的父亲有权通过退休金取得被审计单位经济利益
B.向审计客户提供非审计服务的合伙人的妻子有权通过股票期权计划取得被审计单位的经济利益
C.向审计客户提供非审计服务的合伙人的母亲按照被审计单位的股票期权方案有权行使期权
D.执行审计业务的项目合伙人所处分部的其他合伙人的女儿在审计客户中拥有经济利益,且作为审计客户的员工有权取得该经济利益
答案:A,B,C,D
解析:
执行审计业务的项目合伙人所处分部的其他合伙人,或者向审计客户提供非审计服务的合伙人或管理人员,如果其主要近亲属在审计客户中拥有经济利益,只要其主要近亲属作为审计客户的员工有权(例如,通过退休金或股票期权计划)取得该经济利益,并且在必要时能够采取防范措施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则不被视为损害独立性。

下列财产中,可以作为抵押物的有( )。

A.飞机
B.在建的建筑物
C.正在制作的生产设备
D.土地所有权
答案:A,B,C
解析: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选项D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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