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高级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考试大纲

发布时间:2021-01-23


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考取证书,方便为自己之后的职业规划多一个选择,2021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准备报名参加的小伙伴想提前了解一下考试大纲相关信息,下面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分享一下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经济实务(人力资源管理) 考试大纲,一起来看看吧!

考试目的和要求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具有从事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实务的综合能力素质。要求应试人员理解组织行为学和劳动经济学等相关理论,掌握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原理、方法、技术、规范(规定),科学开展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组织、督导和研究等。

考试涉及的专业知识与实务

本科目题型设置多样,考核点复合程度较高。应试人员作答试题需要综合、灵活地应用有关专业理论和政策法规,合理、深入进行判断、分析或评价。考试涉及的专业知识与实务范围如下:

1. 组织行为学。包括个体心理与行为,团体心理与行为,工作态度与行为,组织激励,领导行为,组织设计、组织文化、组织变革与发展等。

2. 人力资源管理。包括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及实施过程,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的内容;人力资源供给和需求预测,人力资源供需平衡的对策;工作分析的方法,职位说明书的内容,工作研究,工作设计;招募战略、程序和渠道,人员甄选的有效性、程序和方法;战略性绩效管理,绩效计划与绩效监控,绩效管理工具,绩效评价技术,绩效反馈与结果应用,特殊群体的绩效考核;薪酬水平及薪酬结构设计,奖金、员工福利、股权激励,特殊群体的薪酬管理,薪酬成本预算与控制;人员培训与开发决策分析,培训与开发的程序和方法,职业生涯管理;员工入职、在职及离职管理,员工情绪管理,职业安全与健康,员工援助计划;我国劳动关系调整的机制,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企业解决劳动争议的制度和方法等。

3. 劳动经济学。包括劳动力市场的基本原理,工资与就业的基本原理,人力资本投资理论的基本原理等。

4.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险政策。包括劳动法和劳动法律关系,就业与职业培训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招用人员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劳动标准与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劳动合同管理与特殊用工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社会保险法律的立法原则和基本内容,社会保险体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律制度和基本内容,劳动法律责任与行政执法的法律规定,人力资源开发中的教育培训、评价发现、激励保障、管理使用、流动配置等方面的政策规定等。

以上是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高级经济实务(人力资源管理) 考试大纲的相关信息,每个地区政策要求不同,建议准备报名参加考试的小伙伴详细关注当地人事网最新资讯,既然决定要报名参加考试,那就需要提前开始学习准备考试了,在此51题库考试学习网预祝广大考生顺利通过考试哦!

原文链接:

http://www.cpta.com.cn/syllabus2021/720.html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经济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市卷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 年 6 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期初库存外购已税烟丝 30 万元,本期外购已税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 200 万元,税额 34 万元;支付本期外购烟丝运输费用 5 万元,税额 0.55 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2)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 120 吨并给予价外补贴,收购发票上注明收购价款 240 万元;另外,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 12 万元、税额 1.32 万元。
(3)本月生产甲类卷烟领用库存烟丝 210 万元。
(4)销售甲类卷烟 400 标准箱给某烟草专卖店,每箱售价 1.5 万元,共计应收含税销售额 702 万元。另外,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支付运费 14 万元、税额 1.54 万元。
(5)取得专卖店购买卷烟延期付款的补贴收入 5.265 万元,已向对方开具了普通发票。
(6)月末将 20 标准箱与对外销售同品牌的甲类卷烟销售给本企业职工,每箱售价 0.702 万元并开具普通发票,共计取得含税销售额 14.04 万元。
(7)月末盘存时发现,由于管理不善当月购进的烟叶霉烂变质 3.5 吨,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作为损失转营业外支出处理。
(8)出租货运汽车 3 辆,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租金收入 4.212 万元。(其他相关资料:烟叶税税率 20%,烟丝消费税税率 30%,甲类卷烟消费税税率 56%加 150 元/每标准箱,上述业务涉及的专用发票均已通过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企业本月应纳增值税、消费税。(要求按业务逐笔计算销项、进项等,以万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
答案:
解析:
(1)外购烟丝进项税额=34+0.55=34.55(万元)
(2)外购烟叶进项税额=240×(1+10%)×(1+20%)×13%+1.32=42.504(万元)
(3)允许扣除领用烟丝已纳消费税=210×30%=63(万元)
(4)销售甲类卷烟销项税额=702÷(1+17%)×17%=102(万元)
销售甲类卷烟进项税额=1.54(万元)
销售甲类卷烟应纳消费税=702÷(1+17%)×56%+400×150÷10000=342(万元)
(5)取得延期付款补贴收入销项税额=5.265÷(1+17%)×17%=0.765(万元)取得延期付款补贴收入消费税=5.265÷(1+17%)×56%=2.52(万元)
(6)销售给职工甲类卷烟销项税额=1.5×20×17%=5.1(万元)
销售甲类卷烟应纳消费税=1.5×20×56%+20×150÷10000=17.1(万元)
(7)烟叶变质进项税额转出=42.504÷120×3.5=1.24(万元)
(8)出租汽车销项税额=4.212÷(1+17%)×17%=0.612(万元)
应纳增值税=102+0.765+5.1+0.612-(34.55+42.504+1.54)+1.24=31.123(万元)应纳消费税=342+17.1-63+2.52=298.62(万元)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A.48
B.24
C.12
D.8
答案:A
解析:
《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1款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③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甲企业销售给乙企业一批货物,约定在当月支付货款,至月底乙企业因资金紧张无法支付,经双方协商,乙企业用自产的产品抵顶货款,双方按规定互开专用发票,则下列税务处理中,错误的有( )。

A.甲企业应做购销处理,核算销售额和购进额,并计算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
B.乙企业应做购销处理,核算销售额和购进额,并计算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
C.甲企业收到乙企业的抵顶货物不应做购货处理
D.乙企业发出抵顶货款的货物不应做销售处理,不应计算销项税额
E.甲、乙双方发出货物都做销售处理,但收到货物所含增值税额一律不能计入进项税额
答案:C,D,E
解析:
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乙企业以自产货物抵顶货款的行为,是一种特殊的购销活动,甲、乙双穷企业都应做购销处理,即以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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