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2020高会报名相关信息了解一下!
发布时间:2020-03-12
郑州市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河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20年9月举行,全部采用无纸化考试。现就郑州市2020年度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注意:上面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也就是说,通过自考、成人高考、函授等方式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也可以报考。
二、报名地点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三、报名方式
1.报考人员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在河南省报名时间段内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填写报名信息。
⑴网上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师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件等认定材料的JPG格式电子照片,提交保存后生成报名信息表并打印;
⑵再次登陆报名网站,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表的JPG格式电子照片,等待报名点审核。
2.报考人员在审核时间段内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核。
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补充或更换个人信息,确保在报名时间段内再次提交;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时间段内,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考试考务费。完成网上缴费后,请及时打印网上报名回执表。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3.报名申请被接受后自动生成的网络报名注册号和密码是报考人员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妥善留存。
4.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报名、交费等事宜,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应真实完整、清晰规范、准确无误;个人照片应面部清晰、亮度适中。缴费完成后,报考信息、照片将无法修改,因填报信息、上传照片错误或照片不清晰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或因漏交费用导致报名失败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5.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段内,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高级资格考试。
四、考试时间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0年9月6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0年8月24日00:00至9月4日23:59。
五、考试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组织工作由郑州市财政局负责。在郑省直和中央驻郑单位的报名组织工作由省会考办负责。
郑州市高级资格报名办公室电话:郑州市财政局67180303郑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好了,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带来的消息,如果有异议,请以河南省郑州市官网公布的内容为准。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董事甲:现在当务之急的是尽快落实和明确公司战略目标,譬如需要确定公司到底要成为什么样的公司,公司的事业主要是什么内容。只有让战略目标明确清晰,才可能考虑实施和控制问题。
董事乙:从当前企业面临的行业环境来看,公司所处的行业集中度较高,竞争非常激烈。由于所在行业的退出成本较低,竞争程度将进一步加剧。
董事丙:鉴于当前的竞争环境,公司需要考虑变革战略实施模式,以往单纯依靠领导层制定和推动战略已经无法适应当前企业竞争的需要。要充分调动员工创新参与的积极性,公司应充分考虑让其他层级管理人员从战略制定一开始就承担相关责任,总经理和其他高管一起探索战略问题,落实和贯彻实施战略。
董事丁:当前我国整体经济形势严峻,大量公司管理基础与环境较差。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通过实施股权激励,将管理层行为与股东价值结合起来,将能够较好地起到战略落实作用。
独立董事:公司应进一步强化成本领先的公司发展战略,通过降低成本、提升管理效能来落实公司发展战略。
董事会秘书认为项目资金可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定向增发)方式解决。定向增发计划的要点包括:①以现金认购方式向不超过2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②如果控股股东参与定向认购,其所认购股份应履行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的义务。
要求:
(1)根据上述资料,判断定向增发计划要点①和②项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对存在不当之处的,分别说明理由。
(2)计算定向增发股数的上限,根据增发股数的上限计算最低融资额,并判断是否能够满足投资要求。
理由:定向增发的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名。
要点②存在不当之处。
理由:控制股东所认购之股份应履行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的义务。
(2)定向增发股数上限=10000×20%=2000(万股)
(注: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发行股份数不得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20%)
定向增发最低价格=6×90%=5.4(元)
(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均价的90%)
定向增发最低融资额=2000×5.4=10800(万元)
定向增发最低融资额1.08亿元大于预计投资额1亿元,可以满足投资要求。
方案一:向银行借款 6 亿元,期限 2 年,年利率 7.5%,按年付息;
方案二:直接在二级市场上出售乙公司股票,该股票的每股初始成本为 18 元,现行市价
为 30 元,预计未来成长潜力不大;
方案三:由集团按银行同期借款利率向甲公司借入其尚未使用的募股资金 6 亿元。
要求:
理由:
(1) 如果选择方案一:
①企业资产负债率将上升〔或:财务风险将提高;或:偿债能力将下降;或:资产负债率将难以保持在恰当水平〕;
②还本付息压力大〔或:借款利息较高〕,2 年共需支付利息 9000 万元,同时 6 亿元本金需要归还。
(2) 如果选择方案二:
①集团在二级市场上出售乙上市公司的股权,变现速度快〔或:资金到帐快〕;
②无还本付息压力〔或:可使资产负债保持在恰当水平〕;
③ 实施方案二可提升集团当年利润〔或:可获得投资收益;或:可使净资产收益率上升〕。
(3) 如果选择方案三:
根据国家有关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应按照招股说明书规定的用途使用募股资金,控股股东不能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募股资金有特定用途,不得挪用;或: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不合规、不合法;或:募股资金不得随意拆借〕,方案三不具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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