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20年高级会计职称考试方式,过来了解一下

发布时间:2020-04-02


山东的考生们,对于高级会计师考试的相关信息可能还不太熟悉,快来跟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阅读以下的内容,看完之后你会对考试更加了解的。

2020高级会计师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0824日至94日,报考人员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

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分别于上述日期同时完成以下工作:将考试值班电话向社会公布,并将考试值班电话、值班人员情况报省会计考办;做好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时间: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096日(星期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科目:

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共同负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中的考试(以下简称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由国家统一组织。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负责确定考度科目、制定考试大纲和确定合格标准,对阅卷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财政部负责组织专家命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组织专家审定试题。

各地区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当地人事、财政部门协商制定组织实施办法。党中央、国务院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中央单位”)的会计人员,按照属地化原则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持有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或本地区、本部门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各地区的评审工作仍按现行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织进行。中央单位的评审工作,由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原人事部)备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部门组织进行;没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中央单位,可按规定委托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原人事部)备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其他中央单位或所在地省级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讲解的关于考试的相关消息和一些考试上的建议,阅读完之后觉得如何呢,还没看够的小伙伴可以再看看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上关于考试的其他内容哦,总会学到你不知道的知识。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公司于2013年在中国上海成立,主要经营业务是儿童服装的生产和销售,在成立的短短几年时间里,由于甲公司生产的儿童服装产品,质量上乘,价位合理,在上海本地以及周边城市获得了较高的市场份额和较好的品牌声誉,然而甲公司并没有满足于现有的市场销售量和市场占有范围。
甲公司决定扩大市场范围,进军北方市场,经过2个月的市场调查,看好了北方一家同样是生产和销售儿童服装的乙公司。甲公司在和乙公司商量并购计划的时候,乙公司明确表示不想被收购,或者是和甲公司合并,只想好好生产自己的产品,维持现有的市场份额。甲公司为了满足自己的战略发展计划,不顾乙公司的意愿,强行对乙公司进行收购,最终历时4个月,甲公司在2017年3月成功收购了乙公司。
并购后,甲公司把乙公司作为子公司进行经营,主要的生产模式参照其母公司——甲公司,销售市场不变。经过2年的变革发展,乙公司实现了质的飞跃,不同于之前的固守现状,不懂创新。在产品和质量、生产流程等方面都有突破。乙公司目前的现金需求量有所减少,有时会出现现金结余,而且企业的财务风险降低,乙公司上下对于之前的不配合并购想法都后悔不已,大家对于公司以后的发展都非常有信心。
要求:
1.根据资料,分别从行业相关性角度和被并购企业意愿角度,判断甲公司并购乙公司属于何种并购类型,并简要说明理由。
2.根据资料,简述并购的动因。
3.根据资料,分析判断乙公司产品所属的生命周期阶段,以及在该时期应该采用的股利政策和财务战略类型。

答案:
解析:
1.(1)从行业相关性角度,甲公司并购乙公司属于横向并购。
理由:生产经营相同(或相似)产品或生产工艺相近的企业之间的并购属于横向并购。甲、乙公司均为生产和销售儿童服装的公司,所以为横向并购。
(2)从被并购企业意愿角度,甲公司并购乙公司属于敌意并购。
理由:甲公司不顾乙公司的意愿,为了满足自己的发展,强行对乙公司进行并购。并购企业在遭到被并购企业抗拒时仍强行并购属于敌意并购。
2.并购的动因:
(1)并购可以迅速实现规模扩张。
(2)并购可以突破进入壁垒和规模的限制。
(3)并购可以主动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全球化、多元化、开发新市场等)。
(4)并购可以加强市场控制能力。
(5)并购可以降低经营风险。
(6)并购可以获取价值被低估的公司。
(7)发挥协同效应,具体包括经营协同、管理协同与财务协同。
3.(1)成熟期。现金需求量有所减少,一些企业可能有现金结余,财务风险降低。
(2)应采用现金股利政策。
(3)应采用稳健型财务战略。

甲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接受委托对 A 公司、B 公司、C 公司和 D 公司 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实施审计,并于 2015 年 4 月对找 4 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有关资料如下:
(1)A 公司。A 公司于 2014 年 3 月通过并购实现对 A1 公司的全资控股,交易前 A 公司与 A1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甲会计师事务所在对 A 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发现:A公司未将 A1 公司纳入 2014 年度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的范围。
(2)B 公司。甲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发现 B 公司的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问题:①审计委员会缺乏明确的职责权限、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未能有效发挥监督职能:②高级下属子公司 B1公司在未履行相应审批程序的情况下为关联方提供担保;③与售后“三包”返利业务相关的销售收入确认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规定。甲会计师事务所认定上述问题已经构成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3)C 公司。甲会计师事务所在对 C 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发现下列事项:①C 公司自 2014 年陆续发生多起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为规范关联交易行为,C 公司与 2014 年 12 月底制定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制度,将其纳入《C 公司内部控制收册》,②C 公司限制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对某类重要资产内部控制流程的测试,且未提出正当理由。甲会计师事务所据此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4)D 公司。D 公司为专门从事证券经营业务的上市公司。甲会计师事务所在对 D 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发现:D 公司策略交易系统的某模块存在重大技术设计缺陷,但该重大缺陷不影响 D 公司财务报表的真实可靠。甲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根据资料(3),说明甲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理由。
答案:
解析:
甲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理由为: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制度没有经过充足的运行时间,其运行有效性有待测试;(0.5 分)甲会计师事务所对重要资产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审计范围受限。(1 分)

假设某公司需要对A、B两个投资项目进行决策,现金流量及相关资料如下表:

注:(1)假设项目A与项目B都具有相同的风险;(2)假定现金流量均在年末发生且初始投资以负号表示。
要求:计算两个项目的非折现回收期。

答案:
解析:
(1)计算项目A的非折现回收期

非折现回收期=2+100/300=2.33(年)
(2)计算项目B的非折现回收期

非折现回收期=3+200/600=3.33(年)
结论:如果A、B为独立项目,则A优于B;如果为互斥项目,则应选择A。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