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做出纳的,请问取得会计从业证,还需要什么条...

发布时间:2021-11-11


我是做出纳的,请问取得会计从业证,还需要什么条件才能报考会计中级职称?


最佳答案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
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
(三)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中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椐《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用 出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 ( )

A.货币

B.土地使用权

C.房产

D.知识产权

正确答案:BCD
发起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

企业在报告期内出售、购买子公司的,应将被出售子公司自报告期期初至出售日止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将被购买子公司自购买日起至报告期期末止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解析:请参见教材446页的相关内容。

2007年8月20日,甲公司就茸己不能支付到期债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入民法院于2007年9月1日裁定受理甲公司盼破产申请,同时指定某会计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管理入接管甲公司后,对甲公司的资产、负债进行了清理,有关清理情况如下:

(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甲公司的资产总额为5 600万元(全部财产的变现价值)。其中,全部厂房变现价值520万元,办公楼变现价值为650万元;全部机器设备变现价值480万元。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清时,负债总额为11 00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的情况为:

①应付职工工资180万元。未交税金220万元。

②短期借款900万元。其中,2007年3月5日。以甲公司全部厂房作抵押,向中国工商银行贷款500万元;2007年6月1日,以全部机器设备作抵押,向中国建设银行贷款400万元。

③应付账款840万元,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A)应付乙公司到期货款380万元。乙公司经多次催要无效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7年8月10日,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甲公司支付乙公司欠款及违约金和赔偿金等共计400万元。乙公司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对甲公司办公楼予以查封。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申请时,此判决尚未执行。

(B)应付丙公司2005年9月I8日到期货款180万元,2006年8月I8日应丙公司的要求,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担保合同,担保合同约定:以甲公司全部机器设备作抵押,若2007年8月18日前甲公司仍不能支付丙公司180万元的货款,则以甲公司机器设备变卖受偿。

(C)应付丁公司2007年8月i日到期货款200万元。

(3)2006年7月,甲公司为逃避债务而隐匿230万元的财产。

(4)2007年6月,甲公司已经知道自己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即将破产,仍向债权人戊公司清偿了90万元。

(5)甲公司的股东用于出资的房产在出资时作价600万元,而当时的实际价值仅为620万元。

(6)人民法院的诉讼费用30万元,管理人报酬20万元,为继续营业而支付的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150万元。

经查:甲公司用于抵押的厂房、机器设备于合同签订的当天全部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在不考虑债权利息的情况下,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人民法院查封的甲公司的办公楼可否用于偿还所欠乙公司的货款?并说明理由。

(2)哪些属于破产费用?哪些属于共益债务?

(3)对于甲公司向丙公司设定的抵押担保,管理人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并说明理由。

(4)对于甲公司隐匿230万元财产的行为,管理人是否有权追回?并说明理由。

(5)对于甲公司向其债权人戊公司清偿债务的行为,管理人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并说明理由。

(6)甲公司的股东出资不实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7)甲公司的破产财产额是多少?并说明如何分配?

(8)丁公司可分配的财产具体数额为多少?并列出计算过程(金额保留至元)。

正确答案:
(1)人民法院查封的甲公司的办公楼不能用于偿还所欠乙公司的货款。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在本题中,保全措施解除后,办公楼应计入破产财产,债权人乙公、司可以审报400万元的破产债权。
(2)人民法院的诉讼费用30万元、管理人报酬20万元属于破产费用,合计50万元;为继续营业而支付的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150万元属于共益债务。
(3)管理人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在本题中。甲公司向丙公司设定抵押担保的时间超过了1年。
(4)管理人有权追回。根据规定,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其行为无效,管理人有权追回。
(5)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债务人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6)破产管理人应当要求该股东补缴出资额80万元。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入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7)甲公司的破产财产额为6 000万元(5 600+230+90+80)。清偿顺序如下:
①清偿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将520万元的厂+房拍卖价款向中国工商银行清偿500万元;480万元的机器设备拍卖价款先清偿丙公司180万元.其余的300万元清偿中国建设银行(不足的100万元申报普通破产债权)
②支付破产费用50万元、共益债务150万元
③支付职工工资180万元
④支付税款220万元
⑤剩余的4 420万元支付普通破产债权9 710万元。
(8)丁公司可以分配的财产为91.04万元。计算公式:4 420÷9710×200=91.04万元。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
全部财产的变现价值(5 600万元)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
负债总额(11 000万元)

+管理人追回的财产(400万元)
其中:撤销权90万元
出资不实80万元
无效行为230万元

=破产财产6 000万元(5 600+400)

一有担保的债权得到清偿的部分(980万元)

-担保物拍卖价款中优先支付给债权人的部分(980万元)
其中:工商银行500万元
建设银行300万元
丙公司180万元
-破产费用、共益债务(200)
-职工债权(180万元)
-社会保险费用、税款(220万元)

其中:工商银行500万元
建设银行300万元
丙公司180万元
-职工债权(180万元)
-社会保险费用税款(220)

 

一可以支付普通债权的财产4 420万元(6 000-980-200-180-220)

普通破产债权9 710万元(11 000-980-180=22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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