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证书申请显示审核通过就可以了吗?

发布时间:2021-01-29


税务师证书申请显示审核通过就可以了吗?


最佳答案

是的,审核通过就可以领取证书了。全科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应主动申请领取证书资格,证书领取分为网上申请和现场审核两部分。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行政法的渊源理论,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有( )。

A.《治安管理处罚法》
B.《船舶吨税法》
C.《行政复议法》
D.《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E.《增值税条例》
答案:D,E
解析:
(1)选项ABC:《治安管理处罚法》、《船舶吨税法》、《行政复议法》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一般法律;(2)选项DE:《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是由国务院根据《行政复议法》制定的行政法规,《增值税条例》是由国务院根据全国人大的授权制定的行政法规。

共用题干
房产开发商甲与建筑施工企业乙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建筑工程完成时,甲与乙按6:4比例分配房屋。房屋建成后,甲以工程逾期完工构成违约为由起诉乙,要求乙支付违约金300万元。乙反诉甲,理由是:甲拖延办理有关开工手续及工程款拨付,构成违约,要求甲承担违约金400万元。案件起诉后,丙以其与乙有房屋买卖合同为由,要求甲、乙为其办理所购房屋的产权证。法院受理后,认定以下事实:(1)甲、乙合同订立后,双方先施工后办理了有关开工手续,开工1个月后才办理完所有建筑施工手续。(2)合同约定,双方有权各自对外出售作为分配比例额度内的房屋,乙以甲的名义对外销售房屋。甲、乙在没有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对外销售了各自分配额度内的全部房屋。本案至起诉时,购房人的房屋产权的登记手续均未办理。

甲、乙在履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存在先施工、后办理开工手续的行为。关于甲、乙行为的性质和有关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有()。
A、行为违法,甲、乙都应当承担行政责任
B、行为违法,法院应当判决甲、乙承担民事责任
C、甲、乙各自承担对外售房的责任
D、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E、合同无效,建筑应当拆除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建设工程合同的成立和生效。该合同在签订时成立,属于要式合同,未登记备案不影响合同生效。我国法律未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房屋分配比例进行规定。
本题考核先施工、后办理开工手续行为的责任。《建筑法》第64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57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的罚款。由此可知,先施工、后办理开工手续的行为属于行政违法行为,甲、乙都应当承担行政责任。
本题考核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所以选项B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所以选项D正确。
本题考核合同主体、房屋所有权以及合同责任。乙以甲的名义对外销售房屋,该合同应视为甲与丙之间的合同。购房人的房屋产权的登记手续均未办理,所以房屋所有权并不归属丙。

(2013年)袁某认为中川区房产管理局对他的房产信息记载有误,要求更正,该局拒绝。袁某向法院起诉该局不作为,请求法院判决该局在一定期限内更正,法院予以受理。该局认为,袁某的起诉超过法定期限。下列关于本案法院受理和举证责任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法院受理本案错误,理由是袁某的起诉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袁某应向上一级房产管理局投诉
B.法院受理本案正确,中川区房产管理局应当对拒绝更正的理由进行举证
C.法院受理本案错误,理由是袁某错列被告,袁某应起诉中川区人民政府
D.法院受理本案错误,理由是袁某没有提供充分的证明中川区房产管理局所记载房产信息有误且拒绝予以更正的证据
E.法院受理本案正确,中川区房产管理局应当对原告的起诉超过法定期限进行举证
答案:B,E
解析:
(1)选项A:袁某起诉被告不作为,不予以更正错误登记信息,被告的不作为可能对袁某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该案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2)选项B:行政诉讼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3)选项C:区房产管理局属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可以作为行政诉讼被告,袁某直接起诉中川区房产管理局即可。(4)选项DE: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即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法定期限的,由被告举证)。

2019年5月1日,甲公司出现破产原因,甲公司债权人A公司对甲公司提出破产清算申请。随后甲公司提出重整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甲公司重整并予以公告。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甲公司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  )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A.15日
B.30日
C.45日
D.60日
答案:B
解析: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