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考试时间是什么时候

发布时间:2021-12-12


2020年税务师考试时间是什么时候


最佳答案

1、申请时间为4月22日9:00至6月7日18:00,补报名期间申请时间为7月22日9:00至7月31日18:00。

2、申请方式:登录“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入“个人中心”免试申请栏目,填写免试信息并上传本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电子图片。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2013年)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和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下列纳税人,适用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是( )。

A.停牌的上市公司
B.跨省界汇总纳税企业
C.擅自销毁账簿的汽车修理厂
D.经营规模较小的税务师事务所
答案:C
解析:
擅自销毁账簿的汽车修理厂适用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某涂料生产企业2018年实际发生的保险支出如下:为全体职工办理基本社会保险支出23万元、为生产车间人员办理特殊工种人身安全保险支出12万元、为财务人员办理人身商业保险支出6万元、为企业厂房办理财产保险支出41万元,该企业当年发生的保险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万元。

A.35
B.64
C.76
D.88
答案:C
解析:
企业为职工办理的基本社会保险支出,可以据实在税前扣除;企业为特殊工种职工办理的人身安全保险支出,可以据实在税前扣除;财产保险支出,也可以据实在税前扣除。但是企业为非特殊工种职工办理的商业保险,保险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因此,该企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保险支出=23+12+41=76(万元)。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 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其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不动产的进项税额抵扣与取得的存货、劳务或服务的进项税额抵扣是有差异的。
问题:请你简述进项税额在不动产的使用、抵扣时间、转出和转回等方面的特殊之处。

答案:
解析: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新建不动产,或者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其进项税额依照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购进时已全额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和服务,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其已抵扣进项税额的40%,应于转用的当期从进项税额中扣减,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额,并于转用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融资租人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
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相关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在2019年4月1日起,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不动产发生的进项税额符合税法规定的,准予--次性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时,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允许于销售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改变用途,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已抵扣进项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 x不动产净值率
不动产净值率= (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 x 100%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小于或等于该不动产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应于该不动产改变用途的当期,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从进项税额中扣减。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大于该不动产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应于该不动产改变用途的当期,将已抵扣进项税额从进项税额中扣减,并从该不动产待抵扣进项税额中扣减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与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差额。
(4)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按照下列公式在改变用途的次月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可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x不动产净值率依照规定计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应取得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按照_上述规定计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60%的部分于改变用途的次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40%的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改变用途的次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019年4月1日开始,在改变用途的次月一次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即可。


以下关于行政诉讼中的举证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若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就损害情况承担举证责任
B.原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院应责令说明理由
C.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若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
D.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当事人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E.人民法院不得为证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调取被告作出行政行为时未收集的证据
答案:A,B,C,E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中的举证制度。《行政诉讼法》第43条规定,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所以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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