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是开卷考吗?

发布时间:2021-03-06


一般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是开卷考吗?


最佳答案

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是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负责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税务师·考试形式为闭卷机考。
税务师考试题型:
(1)税务师5科目考试试卷卷面总分均为140分。税法(一)、税法(二)、财务与会计的考试题型4类,即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计算机题、综合题。
(2)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的题型有3类,即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综合题。
(3)涉税服务实务的题型有4类,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综合题。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耿涛于1986年购买一处房产,于1988年6月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1993年,耿涛迁往外地居住,将房屋租赁给其朋友翟继光,并将房屋所有权证交给翟继光保管。
1999年9月,翟继光向某市房屋管理局申请办理该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向该局提供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以及翟继光、耿涛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证件资料。该局经过审查,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于1999年9月向翟继光核发了该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将原房屋所有权证收回,作废存档。2005年,翟继光以该房屋作为抵押物向信用社贷款20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2006年,因翟继光到期未还贷款,信用社起诉翟继光还款。法院判决翟继光还款。判决生效后,翟继光仍未还款。信用社向法院申请将抵押房屋拍卖。此时,耿涛才知道翟继光伪造房屋买卖合同、办理房屋过户并将房屋抵押贷款的事实。2006年4月,耿涛向市房屋管理局申请撤销核发给翟继光的房屋所有权证,该局予以拒绝。耿涛于2006年6月以其没有与翟继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认市房屋管理局向翟继光核发房屋所有权证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其注销该房屋所有权证。同时,耿涛又对翟继光和信用社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其与翟继光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认定翟继光与信用社的房屋抵押无效。之后,耿涛向刑事侦查机关举报。

(2)下列关于本案中伪造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该房屋买卖合同应为无效合同
B.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房屋买卖合同应为无效合同
C.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该房屋买卖合同应属可撤销合同
D.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房屋买卖合同应属可撤销合同
E.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该房屋买卖合同属于待生效合同
答案:A,B
解析:
《房屋买卖合同》系翟继光伪造,伪造行为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1)选项BD: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2)选项ACE: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

【知识点】 其他章节

2019年4月,三通公司因环境污染被甲县环保局处以罚款17万元,并责令其在1个月恢复被污染区域。三通公司到期未缴罚款;甲县环保局又对其作出加处罚款3万元的决定,三通公司仍未缴纳。
三通公司不服县环保局的处罚决定,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决定作出前,三通公司撤回了申请。
2019年6月15日,县环保局向三通公司送达催告书,告知三通公司10日内履行,如不按期履行,县环保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自其银行账户划拨相应款项。
2019年7月10日,三通公司又向甲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甲县环保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和加处罚款的决定。县法院发现起诉状内容缺少公司法定代表人部分信息,既没有立案,也没有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
2019年7月30日,案件交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审理过程中,三通公司和甲县环保局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约定县环保局将罚款减少至15万元,加处罚款减为1万元,三通公司在1个月内分两次予以缴纳。
甲县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的做法和三通公司的做法中,能得到法律支持的有(  )。

A.县法院应当当场立案
B.县法院以起诉内容欠缺,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受起诉状
C.县法院一次性告知三通公司应当补正的内容
D.三通公司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三通公司向乙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C,D
解析:
(1)选项A:能当场立案的,应当场立案;不能当场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在7日内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裁定。(2)选项BC:起诉状内容有欠缺或者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应当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受起诉状。(3)选项DE:受诉人民法院自收到起诉状之日起7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起诉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2019年3月,某公司销售自用办公楼,不能取得评估价格,该公司提供的购房发票所载购房款为1200万元,购买日期为2009年1月1日。允许扣除的购入及转让环节相关税费80万元。该公司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项目金额( )万元。
 

A.1280
B.1895
C.1940
D.1880
答案:D
解析:
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该公司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项目金额=1200×(1+10×5%)+80=18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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