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理财规划师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9-29


理财规划师是为个人、家庭及中小企业提供全面理财规划的专业人士,主要包括:现金规划、消费支出规划、教育规划、风险管理与保险规划、税收筹划、投资规划、退休养老规划、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等多方面内容。要求理财规划师全面掌握各种金融工具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制的、切实可行的理财方案,并不断修正、以满足客户长期,不断变化的财务需求。

考证对象

  1、银行的个人金融部管理人员、培训经理、业务经理和理财专员。

  2、证券公司的投资顾问和客户经理。

  3、保险公司的培训经理、销售部管理人员、营业部经理、高级业务员。

  4、基金公司、投资中介公司销售经理、客户服务人员。

  5、提供理财咨询的其他专业人员,如财务会计人员等。

  6、私募股权基金投行经理;

  7、各行各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8、有志于从事投资理财规划的人员

  9、高校金融、财会、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学生,希望进入金融行业的学生。

  10、对个人理财感兴趣的个人,对家庭资产配置有迫切需求的人

职业前景

  与国内理财服务需求不断看涨形成反差,我国理财规划师数量明显不足,中国理财规划师职业至少有60万人的缺口,预测年薪可在10万到100万之间,是国内各大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热招的岗位,是我国最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职业之一。

  但2018年在职业资格认证目录单上,去除了理财规划师的资格证书。人社部在2018年4月最新通知,通知显示2018年5月19日举行chfp理财规划师最后一次补考(即2017年没有通过考生的补考)。

  虽然理财规划师ChFP已经被取消,但是从整个行业来看,国人可投资财富的快速增长酝酿了巨大的财富管理需求,“家庭财富管家”理财师需求旺盛。在广阔的理财市场前景中,对于理财师来讲,也出现了产品愈加复杂,客户层次划分愈加明显,需求愈加专业多样化的挑战。同时,智能投顾平台兴起,理财管理的科技水平需提高,市场需要“复杂产品”从业者。

  什么是“复杂产品”从业者?就是要求我们的从业者懂市场,懂金融,拥有专业金融知识,能够为客户提供配置建议与规划,同时提供财务解决方案。RFP持证人的需求正在逐渐增加。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理财规划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消费信用有两种基本类型,一种属于银行信用,另一种则类似于( )。

A.民间信用

B.国家信用

C.商业信用

D.少国际信用

正确答案:C

下列关于循环信用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是按日计息的小额、无担保贷款
B:当持卡人偿还的金额等于或高于当期账单的最低还款额,但低于本期应还金额时,剩余的延后还款的金额就是循环信用余额
C:上期对账单的每笔消费金额为计息本金,自该笔账款记账日起至该笔账款还清日止为计息天数.日息为万分之五
D:持卡人如果选择使用了循环信用,还能在当期享受免息还款期的优惠
答案:D
解析:
D项,持卡人如果选择使用了循环信用,那么在当期就不能享受免息还款期的优惠。

根据风险未来结果的不确定性特征,风险可划分为( )。

A.自然风险与社会风险

B.基本风险与特殊风险

C.投机风险与纯粹风险

D.系统风险与非系统风险

正确答案:C

共用题干
王先生和张女士于1992年2月结婚,王先生带有一个5岁男孩小王,张女士带有一个9岁女孩小张。成婚后,张女士全职料理家务。2012年,小王参加工作,为了工作方便,搬出去住。2015年7月,王先生因病去世,后来小张也下岗失去了工作。张女士没有了生活来源,迫于生活压力,张女士向法院申诉,要求小王承担对自己的赡养义务。根据案例回答23~27题。

张女士和小王之间是()关系。
A:母子关系
B:养母子关系
C:继母子关系
D:姻亲关系
答案:C
解析:
本案例中张女士和小王之间没有血缘关系,王女士也没有收养小王,不成立母子关系和养母子关系,更不是姻亲关系。小王是王某和其前妻所生之子,因此与张某之间是继母子关系。


小张虽然是王先生的继女,但是王先生与小张生活了二十多年,并且对其进行教育抚养,形成了教育抚养关系,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七规定,小张和小王享有同样的继承权,不因其身份的不同而有所区别;《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王女士年老,又没有生活来源,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照顾,可以适当多分。


小王的死亡发生在王先生死亡后遗产分割前,而代位继承发生在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形,因此应当发生转继承,而非代位继承;根据《继承法》关于转继承的规定,小王应当继承的份额由王甲、小王之妻和张女士继承,小张属于第二顺位继承人。


小王在王先生与张女士再婚后长期与其共同居住,张女士对其进行了抚养教育,并付出相应的抚养教育费用,双方已经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根据法律的规定,小王对张女士有赡养的义务。赡养案件不是复议前置案件,人民法院有权管辖,应当受理,不得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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