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章节练习(2021-11-07)

发布时间:2021-11-07


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试共42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小编为您整理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甲与乙两人之间存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乙仍然使用该房并按照原合同如数交纳租金,甲也收取该租金,那么在原租赁合同期满后(  )。【单选题】

A.甲乙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但不存在租赁合同关系

B.甲乙双方都有违约行为

C.承租人乙侵犯了甲的所有权

D.甲乙双方都以积极的行为建立不定期租赁关系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2、甲向某出版社发送电子邮件,询问该出版社是否出版了某种图书,该出版社收到电子邮件后,马上向甲寄送了一本该种图书,并按照图书标价的6折要求甲支付购书款。甲则认为出版社强人所难,不愿意支付货款。根据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

A.甲的行为属于要约

B.该出版社的行为属于要约

C.该出版社的行为属于承诺

D.甲应当向出版社支付货款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构成要约应当同时具备两个条件:(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一经接受即受约束的意思表示。在本题中,甲只是询问是否出版,并无“一经接受即受约束的意思表示”,其行为仅构成要约邀请,出版社的行为则构成要约。另外,此题通过分析选项逻辑关系也可以得出正确答案:(1)选项CD应当同时正确,即如果出版社的行为属于承诺,甲就应当付款,而这是一个单选题,这种情况不可能出现;(2)如果出版社的行为不属于承诺,多半就属于要约了,而题目中也的确没有出版社的行为属于要约邀请这个选项;因此,可以合理地确定选项B应该是正确的。

3、职务技术成果是执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其中,所谓“物质技术条件”包括( )。【多选题】

A.资金

B.设备

C.原材料

D.未公开的技术信息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职务技术成果的确认。

4、关于财产租赁的转租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

A.承租人在租期内不能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B.承租人在租期内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应将转租租金与承租租金的差额交给出租人

C.承租人在租期内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但必须事先征得出租人的同意

D.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第三人就租赁物向出租人负责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租赁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5、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保证人的有()。【单选题】

A.某公司财务部门

B.某公立大学

C.社区幼儿园

D.有书面授权的某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保证人的资格。选项A属于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为保证人;选项B、C属于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不能成为保证人。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选项中,可以采取风险承担管理策略的是( )。

A.期货风险
B.对冲风险
C.保险
D.战略风险
答案:D
解析:
一般情况下,对战略、财务、运营、政治风险、法律风险,可采取风险承担、风险规避、风险转换、风险控制等方法。对能够通过保险、期货、对冲等金融手段进行理财的风险,可以采用风险转移、风险对冲、风险补偿等方法。选项D正确。
本题考查:制定风险管理策略

关于布莱克-斯科尔斯模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可以用于对不派发股利欧式期权的估价
B、可以用于对派发股利的欧式看涨期权的估价
C、可以用于对不派发股利的美式看涨期权的估价
D、不能用于对派发股利的美式看跌期权的估价,但是具有参考价值
答案:A,B,C,D
解析:
对于不派发股利的欧式期权,可以直接用BS模型进行估价,所以A选项正确;对于派发股利的欧式看涨期权,在期权估值时,从股价中扣除期权到期日前所派发的全部股利的现值,也可以用BS模型来进行估值,所以B选项正确;对于不派发股利的美式看涨期权,可以直接使用布莱克—斯科尔斯模型进行估值。在不派发股利的情况下,美式看涨期权的价值与距到期日的时间长短有关,因此美式看涨期权不应当提前执行。提前执行将使持有者放弃了期权价值,并且失去了货币的时间价值。如果不提前执行,则美式期权与欧式期权相同。因此,可以用布莱克—斯科尔斯模型对不派发股利的美式期权估值。所以C选项正确;对于派发股利的美式看跌期权,按道理不能用布莱克—斯科尔斯模型进行估值。因为,有时候在到期日前执行看跌期权,将执行收入再投资,比继续持有更有利。极端地说,购入看跌期权后,股价很快跌至零,则立即执行是最有利的。布莱克—斯科尔斯模型不允许提前执行,也就不适用于美式看跌期权估值。所以D选项正确。

某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甲,在未告知其他合伙人的情况下,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其他合伙人知悉后表示反对,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出质行为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有效
B.可撤销
C.效力待定
D.无效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出质。根据规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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