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历年真题(2021-09-16)

发布时间:2021-09-16


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试共42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小编为您整理历年真题10道,附答案解析,供您考前自测提升!


1、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中,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的有()。【多选题】

A.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退伙

B.参与对外签订买卖合同

C.参与选择承办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D.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是“有限合伙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形”知识点。按照法律规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执行事务合伙人急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另外,按照法律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选项B: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签订买卖合同)。选项ACD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2、甲公司为购买货物而将所持有的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但因担心以此方式付款后对方不交货,因此在背书栏中记载了“乙公司必须按期保质交货,否则不付款”的字样。乙公司在收到票据后没有按期交货。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单选题】

A.背书无效

B.背书有效,乙的后手持票人应受上述记载约束

C.背书有效,但是上述记载没有汇票上的效力

D.票据无效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是“汇票的背书”知识点。按照法律规定,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即不影响背书行为本身的效力,被背书人仍可依该背书取得票据权利。本题中,在背书栏中记载了“乙公司必须按期保质交货,否则不付款”属于所附条件,是无效的,但不影响票据的效力。选项C正确。

3、根据商标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有()。【多选题】

A.甲复制乙注册的驰名商标,在不相同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乙的利益受到损害

B.丙销售不知道是侵犯乙的注册商标权的商品,且丙证明了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了商品的提供者

C.未经商标注册人乙同意,丁更换了乙商品上的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用于个人消费

D.戊擅自制造乙的注册商标标识,并将其卖给第三人庚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是“商标权侵权”知识点。按照法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因此选项C是“用于个人消费”而非“又投入市场”,不构成侵权。

4、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甲公司破产申请时,乙公司依照其与甲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已向买受人甲公司发运了该合同项下的货物,但甲公司尚未支付价款。乙公司得知甲公司破产申请被受理后,立即通过传真向甲公司的管理人要求取回在运途中的货物。管理人收到乙公司传真后不久,即收到了乙公司发运的货物。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单选题】

A.乙公司有权取回该批货物

B.乙公司无权取回该批货物,但可以就买卖合同价款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C.管理人已取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但乙公司有权要求管理人立即支付全部价款

D.管理人已取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但乙公司有权要求管理人就价款支付提供担保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取回权”知识点。按照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只要货物尚在运途中,出卖人向管理人表示行使取回权,即发生取回法律效力,即使管理人其后收到货物,也仅处于保管人的地位。选项A正确。

5、债务人甲因债权人乙下落不明,遂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名贵西服一套交当地公证机关提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提存期间当事人间权利义务的表述中,正确的有()。【多选题】

A.西服提存后,甲负有通知义务

B.保管西服产生的保管费由乙承担

C.如果西服因为地震灭失,损失由乙承担

D.如果自提存之日起5年后,乙仍没有领取西服,甲可以在交付保管费后取回西服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是“提存”知识点。按照法律规定,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选项A: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选项BC: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选项D: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6、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对于经营者从事的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反垄断执法机构进行违法性认定时,无需考虑行为是否有正当理由的是()。【单选题】

A.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

B.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

C.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

D.搭售商品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知识点。按照法律规定,选项A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属于反垄断法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无需考虑行为是否有正当理由。

7、下列关于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表述中,错误的是()。【单选题】

A.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十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D.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判定”知识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或者16~18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本题的关键在于:不满10周岁(不含10周岁)的未成年人才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选项C“10周岁以下”是指“小于或者等于10周岁”,因此选项C错误。至于选项B并非100%的正确,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剔除掉选项A的特殊规定,剩下的才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8、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特定种类的可豁免垄断协议,经营者应当证明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并且能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下列各项中,属于上述特定种类的可豁免垄断协议的有()。【多选题】

A.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垄断协议

B.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垄断协议

C.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垄断协议

D.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垄断协议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是“豁免的垄断协议”知识点。按照法律规定,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禁止的垄断协议的规定: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属于前款第一项至第五项情形,不适用本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经营者还应当证明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并且能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

9、下列协议中,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多选题】

A.监护协议

B.政府采购协议

C.专利转让协议

D.股权转让协议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是“合同法适用范围”知识点。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的调整。

10、下列有关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的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多选题】

A.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为中国公民

B.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C.有企业章程

D.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是“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知识点。按照法律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有合法的企业名称;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资料(一)
永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城或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1 月,是集基建建设、勘察设计与咨询服务、铁路和公路投资及运营、物资贸易等业务于一体的大型国有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先后参加国内外五千余项大型工程设计与施工,经营范围覆盖到土木建筑的各个领域,工程项目遍布全国各地和全球六十多个国家和地区。
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近年来,我国建筑企业数量快速增长,目前总量达到 7万多家,仅上市公司就有四十多家。尤其是永城和宏城等大型建筑(施工)企业,经营范围、业务类别和市场领域基本趋同。建筑行业的材料供应商数量众多且竞争激烈,由此促成买方市场格局的逐步形成。建筑企业在采购中处于主导地位,并以材料价格、数量、质量、延期付款条款以及信誉来衡量供应商的实力。此外,为了获得更多订单,具有大规模吞吐能力的材料供应商往往给建筑企业在流动资金周转方面提供必要的便利。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节能环保理念的加深,节能、绿色环保类建筑将逐渐取代传统的土木建筑。
施工企业的买方就是建设方或业主,一般是铁道部、地方交通局、公路局、市政局等政府部门以及由政府组建的投资公司、铁路公司等。目前建设方和施工企业不是平等的买卖主体,建设方处于强势,而施工企业处于弱势,主要反映在,一是建筑市场不规范,招投标机制不健全、不完善;二是施工单位众多。建筑行业本身涉及的过程比较复杂,如设计、勘察、施工等,并且建筑企业先进的机器设备、娴熟的操作流程和大量的专业人员等形成规模和学习经济优势,很容易降低生产成本;建筑业的工程项目一般较大,如高铁建设、轨道交通建设等,这些项目所需启动资金和运行资本较大,因此那些没有足够资本实力的企业只能望而却步。
资料(二)
永城公司具有优秀的领导班子,全体员工在领导班子的带领下秉承“艰苦奋斗,励精图治”的企业精神,形成了“团结务实,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和“尊严来自实力,成功源于诚信”的企业价值观。经过多年的发展,永城在珠三角和西部地区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赢得了众多企业和个人的好评。公司目前有盾构机(一种工程机械)多台,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为了在成本上产生优势,公司采用加速折旧法,多台盾构机已完成折旧。除此之外永城的员工队伍平均年龄在三十岁左右,充满朝气和活力,具有较高的工作积极性。目前公司管理人员已基本实现职业化,尤其是项目管理人员更是经营中的佼佼者,技术人员也已实现专业化,操作人员工作熟练,为公司技术力量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随着永城投资规模的逐步扩大,产业链过度延伸,逐渐偏离主业,产生了低效资产。资金短缺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的发展。
建筑行业对经济的促进作用以及对社会的重大意义越来越被政府所重视,其发展受到了政府的支持和鼓励。但是从政府政策层面上看,建筑行业仍然存在两大问题:一是缺乏正确引导,二是政府的扶持力度不够。目前建筑行业的投资缺乏政府有效的宏观调控引导,因而投资就可能会面临严重的方向性问题,这些问题可能导致某一领域的投资过热或者缺乏投资,进而影响建筑企业投资战略的合理性。
2013 年 2 月,为募集购置设备、铁路项目投资等所需资金,永城公司决定启动主板 IPO 计划。2013 年 3 月,永城聘请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其 2010 年至 2012 年期间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尽职调查。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尽职调查中发现公司以下事项:
1.公司 2010 年、2011 年、2012 年的净利润分别为 75 亿元、60 亿元、95 亿元。各年净利润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较低者。
2.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为 130 亿元。本次拟发行新股 45 亿股。
3.2012 年度财务报表显示无形资产总额(注: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后)为450 亿元,净资产总额为 1500 亿元。
4.2011 年曾受到过环保局的行政处罚,但问题不严重。
2013 年 8 月,公司经过上市规范辅导,最终成功实现 IPO 计划。
资料(三)
永城公司的业务板块主要有以下五项:基建建设、勘察设计与咨询服务、工程设备和零部件制造、铁路和公路投资运营以及其他。2015 年这五大业务板块所在产业的市场增长率分别为 32%、22%、36%、115%、82%。而永城的最大竞争对手是宏城公司,宏城拥有以下业务板块:工程建筑、勘察设计、物资物流以及资本运营,其业务类型和永城高度相似。永城公司财务人员从两家公司近两年的年报中找出相关财务指标,取平均值后相比较得出各板块的相对市场占有率分别为0.95、1.06、1.07、1.53、1.27。
公司构建了以经济增加值为核心的财务业绩评价体系。2015 年,公司在 2014 年的基础上,对部分业务板块追加了投资,其中基建建设业务、勘察设计与咨询服务业务各追加投资 20 亿元,铁路和公路投资运营业务追加投资 50 亿元,这三个业务板块的基础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永城公司在 2015 年召开的“十三五”规划会议上,确立了“推进两大转变,实现二次创业”的战略发展思路,为确定企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奠定了总基调。永城公司的总体战略目标是通过五年左右的时间,将自己建设成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推进两大转变,实现二次创业,努力把主业突出、多元并举,具有中国特色的特大型现代国有企业集团。作为中国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高速铁路建设的领军企业,自中央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永城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战略部署,专门成立了永城“一带一路”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企业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专业优势,深入研究、谋划布局,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争取更多业务订单,一方面提高现有产品在现有市场的占有率,另一方面以自己现有产品积极抢占新的国别市场。永城参建的“一带一路”项目中,涌现出大批精品工程,不仅带动了国内产业链整体输出,积极有效开展境外产能合作,同时促进了工程所在国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民众生活条件,促进当地经济繁荣和发展。例如某国首都城市轻轨,是非洲大陆首条现代化城市轻轨,采用我国铁路技术标准,通车后极大地缓解了当地的交通压力,提升了市民生活品质。
为了实现二次创业的发展目标,永城公司拟筹集长期资本。公司财务部员工许谦建议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其主要观点如下:
1.根据优序融资理论,当企业内部现金流不足以满足总投资资金需求时,公司应该更倾向于股权融资,可以增加公司的信誉,而且没有固定的利息负担。
2.但是鉴于目前股价偏低,若发行新股会进一步降低公司股价,所以公司可以采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式筹集资金。可转换债券的利率高于同条件下普通债券的利率,但是它低于发行普通股的资本成本。
3.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 3 个月后可转换为公司股票,公司也可以设置赎回条款或者强制性转换条款促使债券持有人转换股份。
公司财务部经理提出,也可以运用资本结构决策分析方法进行决策。企业进行资本结构决策,应当确定最佳的债务比率,使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最低,企业价值最大。
资料(四)
永城二局公司(以下简称永城二局)于 2004 年 5 月成功登陆上交所上市,主要业务是建筑工程施工和物资销售,具有承接各类工程施工的能力,特别是在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市政等领域具有较强竞争力。永城二局的控股股东为永城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永城公司持有永城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为永城二局的间接控股股东。2015 年 8 月永城二局置出全部资产(价值为 72 亿元),与永城持有的永城山桥、永城宝桥、永城科工及永城装备 4 家公司 100%股权中的等值部分(价值为 115 亿元)进行置换,差额部分由永城二局以 11.68 元/股非公开发行股份补足。永城二局 2014 年末资产总额为 135 亿元。
本次重组方案的有关情况如下所示:
1.2015 年 12 月 2 日,永城二局召开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了本次重组事项的相关议案,并于 2015 年 12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刊登了公告。
2.永城二局以 11.68 元/股向符合条件的 15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 45 亿元,且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
3.上述交易后,永城二局总股本预计增加至 23.42 亿股,其中二局集团持股比例将由 48.08%降至 29.96%,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及控股股东;永城预计持有公司股份 3.97 亿股,持股比例为16.95%。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
4.本次交易前,永城二局拥有铁路、公路、市政公用等工程总承包特级资质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主营各类工程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并同时布局房地产开发、物资销售等多元化业务。整合到永城后,将实现永城内部业务整合,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5.2016 年 1 月 5 日,永城二局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长王先生、副董事长刘先生、董事郑先生和马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这四名董事辞职的原因均为本次公司重组事件。由于四位董事集体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
资料(五)
为了提升在水工工程等方面的施工能力,进一步完善产业链并实现业务间的协同效应,成为能够提供综合“一站式”解决方案的工程基建龙头企业,2016 年 2 月 15 日经国资委批准,将永城工程总公司(永城公司的控股股东)所持有的永城港航局公司(上市公司)72%的股权无偿划转给永城公司。永城港航局为从事工程基建的施工企业,与永城目前从事的主营业务属于同类业务,因此可在今后避免永城与控股股东之间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
关于本次交易的相关概述如下所示:
1.本次股权转让交易的出让方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永城工程总公司,受让方为本公司,转让标的为永城工程总公司所持有的永城港航局 72%的股权。
2.本次交易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要约收购完成后,永城委派董事李某担任港航局的总经理进行并购后的整合工作。董事李某了解到的港航局的有关经营管理情况如下所示:
1.年度预算编制采用零基预算法,以基期水平为基础,分析预算期业务量水平以及有关影响因素的变动情况,通过调整基期项目和数额,以此编制相关预算。
2.公司在分析备选项目方案时,根据差额利润进行选择,即用差额收入减去差额成本,对不相关因素不予考虑。
3.公司下设分散的利润中心,这些利润中心的经理拥有制定价格、投资规模和投资类型等投资决策权,并通过边际贡献、可控边际贡献等指标进行业绩评价。
4.2014 年股票价格偏低,公司欲提升股价,遂回购 6%的股份用于职工奖励,回购的资金来自公司资本公积金。
5.最佳现金持有量采用存货模式,当现金持有量达到上限时,用现金购入有价证券,使现金持有量下降;当现金持有量降到控制下限时,则抛售有价证券换回现金,使现金持有量回升。如果现金持有量控制在上下限之间时,则不进行现金与有价证券的转换,保持现有存量。
6.公司 2013 年借入银行短期贷款 8000 万元,银行要求公司在银行中保持贷款限额 20%的最低存款限额。由于实际借用额降低了,所以相当于提高了银行借款的有效年利率。
7.公司一直沿用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分配政策,股利与盈余紧密相关,“多盈多分、少盈少分”。由于各年股利变动较大,所以不利于稳定公司股价。
8.公司应用了平衡计分卡的业绩评价方法,要求平衡计分卡最终和顾客指标联系起来,同企业战略更好地结合。
9.公司应用了作业成本管理,进行作业成本计算依据的基本指导思想是“作业消耗资源,产品消耗作业”。
要求:

根据资料(二),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针对 A 集团的投资企业,代集团项目组识别哪些子公司为 A 集团审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哪些子公司为非重要组成部分,并简要说明理由。针对A 集团组成部分,说明集团项目组在确定各个组成部分重要性时应注意的事项。
答案:
解析:
(1)B 综超、C 公司、E 公司是重要组成部分。
B 综超营业收入在集团中所占份额较高,对集团具有财务重大性;C 公司现金流量在集团中所占份额较高,对集团具有财务重大性;因为 2017 年度外汇汇率持续波动,E 公司从事外汇远期合同交易存在可能导致集团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特别风险。D 公司为非重要组成部分。
D 公司 2017 年度的营业收入占集团合并后营业收入的 6%,不具有财务重大性,也不具有可能导致集团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特别风险的特定性质。
(2)在确定各个组成部分重要性时应注意的事项:
①如果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对组成部分财务信息实施审计或审阅,基于集团审计目的,为这些组成部分确定组成部分重要性。
②为将未更正和未发现错报的汇总数超过集团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的可能性降至适当的低水平,需要将组成部分重要性设定为低于集团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
③在确定组成部分重要性时,无需采用将集团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按比例分配的方式,因此,对不同组成部分确定的重要性的汇总数,有可能高于集团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
④如果基于集团审计目的,由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对组成部分财务信息执行审计工作,集团项目组应当评价在组成部分层面确定的实际执行的重要性的适当性。

在对集团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讨论时,可能参加的人员包括(  )。

A.集团项目组关键成员
B.组成部分项目组关键成员
C.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
D.集团内部审计人员
答案:A,B,C
解析:
集团项目组的讨论不需要被审计单位的人员参加。

(2012年)下列各项中,应当列入书面声明的有( )。

A.管理层认为,未更正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整体的影响不重大
B.被审计单位已向注册会计师披露了管理层注意到的、可能影响被审计单位的与舞弊或舞弊嫌疑相关的所有信息
C.所有交易均已记录并反映在财务报表中
D.被审计单位将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
答案:A,B,C
解析:
选项ABC 正确。选项D 被审计单位将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不属于书面声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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