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会计实务》章节练习(2020-09-22)

发布时间:2020-09-22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会计实务》考试共39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判断题和综合题(主观)和计算分析题。小编为您整理第十二章 政府补助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递延收益或当期营业外收入。(  )【判断题】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损失。

2、下列关于政府补助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多选题】

A.政府补助是无偿的、无条件的

B.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向企业投入资本属于政府补助

C.企业只有符合政府补助政策的规定,才有资格申请政府补助

D.企业已获得批准取得政府补助的,应当按照政府规定的用途使用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政府补助通常附有一定的条件,这与政府补助的无偿性并不矛盾,并不表明该项补助有偿,而是企业经法定程序申请取得政府补助后,应当按照政府规定的用途使用该项补助,选项A错误,选项C和D正确;政府如以企业所有者身份向企业投入资本,将拥有企业相应的所有权,分享企业利润,政府与企业之间是互惠交易,不属于政府补助,选项B错误。

3、关于企业取得针对综合性项目的政府补助,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多选题】

A.需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处理

B.无须分解而将其全部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处理

C.无须分解而将其全部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处理

D.难以区分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将政府补助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企业取得针对综合性项目的政府补助,需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部分,分别进行处理,选项A正确,选项B和C错误;难以区分为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选项D正确。

4、大力企业生产一种先进的模具产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该企业的这种产品适用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即先按规定征收增值税,然后按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返还70%。2018年1月,大力企业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200万元。2018年2月,大力企业实际收到返还的增值税税额140万元。大力企业2018年2月正确的会计处理是(  )。【单选题】

A.确定营业外收入140万元

B.确定递延收益200万元

C.确定营业外收入200万元

D.确认其他收益140万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企业收到的先征后返的增值税,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因该项补助与日常业务相关,所以大力企业2018年2月应确认其他收益140万元。

5、2017年2月,大力公司因技术改造获得政府无偿拨付的专项资金300万元;4月,因技术创新项目收到政府直接拨付的贴息款项70万元;年底,由于重组等原因,经政府批准减免所得税60万元。大力公司2017年度获得的政府补助金额为(  )万元。【单选题】

A.430

B.370

C.360

D.13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政府补助的主要特征为:(1)无偿性 (2)政府补助是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政府补助不包含直接减免的所得税,直接减免的所得税不符合政府补助中“企业从政府直接取得资产”的特点。该企业2017年度获得的政府补助金额=300+70=370(万元)。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中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华海公司投资额为500万元,企业加权平均的最低投资利润为12%,剩余收益为5万元,则该公司的投资利润率为( )。

A.12%.

B.13%.

C.15%.

D.20%.

正确答案:B
解析:该公司投资利润率=(5+500×12%)÷500=13%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甲聘用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对乙的职权予以限制,凡是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5万元的合同,必须经甲同意。某日,乙未经甲同意与善意第三入丙签订了一份标的额为6万元的买卖合同。根据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该合同为有效合同,但如果给甲造成损害,由乙承担民事责任

B;该合同为无效合同,但如果给甲造成损害,由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C.该合同为可撤销合同,甲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D.该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经甲追认后有效

正确答案:A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债务人有权处分的权利中,不能用以设定权利质押的是( )。

A.可以转让的股权

B.应收账款

C.土地承包经营权

D.存款单

正确答案:C
解析:根据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1)汇票、支票、本票;(2)债券、存款单;(3)仓单、提单;(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6)应收账款;(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本题C选项“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可以出质的权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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