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务服务实务》模拟试题(2021-05-09)

发布时间:2021-05-09


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务服务实务》考试共37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简答题和综合题(主观)。小编为您整理精选模拟习题10道,附答案解析,供您考前自测提升!


1、个体工商业户所发生的下列支出,可以作为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是( )。【单选题】

A.自然灾害损失有赔偿的部分

B.缴纳的增值税的滞纳金

C.固定资产盘亏

D.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C:损失列支范围包括存货、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另外,包括在营业外支出科目中核算的赔偿金、违约金、公益救济性捐赠等。选项ABD: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以及各种税收的滞纳金、罚款均为税前不允许扣除的支出,要从成本费用中剔除。

2、下列关于企业成本、费用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退休人员工资计入应付职工薪酬,不影响企业所得税

B.为简化财务工作,外购原材料直接计入生产成本,不影响企业所得税

C.生产用固定资产缩短折旧年限,只会加大制造费用不影响企业所得税

D.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计入在建工程成本,不影响当期企业所得税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退休人员工资应当计入企业的管理费用科目,影响损益,会影响企业所得税;选项B错误,外购原材料直接计入生产成本会加大产品成本,进而影响产品销售成本,影响企业所得税的计算;选项C错误,生产用固定资产因为缩短折旧年限,加大制造费用同样会加大产品的成本,产品完工销售后会影响产品销售成本,进而影响到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3、下列关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计税方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

A.支付给业主的工资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

B.生产经营费用、个人家庭费用难以分清的,60%视为生产经营费用准予扣除

C.公益性捐赠,不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12%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

D.个体工商户代其从业人员或者他人负担的税款,不得税前扣除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取得的工资不允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选项B: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个人家庭费用。难以分清的费用,40%视为生产经营费用准予扣除。选项C:个体工商户的公益性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

4、下列业务中,属于涉税审批类鉴证的有( )。【多选题】

A.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

B.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的鉴证

C.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鉴证

D.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鉴证

E.代理减免退税申报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选项AC属于纳税申报类鉴证;选项E属于涉税代理类服务。

5、关于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时,税务师的审核要点包括( )。【多选题】

A.审核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真伪,观察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防伪标志

B.审核纳税人购进货物是否与购货方的生产、经营相关,核对生产经营范围和原材料、库存商品明细账,防止虚开、代开发票

C.审核纳税人据以核算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的记载内容是否一致,有无只有抵扣联而没有发票联或者只有发票联而没有抵扣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D.审核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真伪,可以通过向开具方进行咨询的方式,判断取得的发票是否属于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E.核对票面开具的内容是否填写齐全正确,税务登记号是否准确

正确答案:A、B、C、E

答案解析: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是否按规定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是否合法有效,税务师的审核要点包括:(1)审核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进项税额。首先审查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真伪,观察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防伪标志,然后审查票面开具的内容是否填写齐全正确,税务登记号是否准确。(2)审核纳税人据以核算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的记载内容是否一致,有无只有抵扣联而没有发票联或者只有发票联而没有抵扣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审核纳税人购进货物是否与购货方的生产、经营相关。一是核对生产经营范围,二是核对“原材料”、“库存商品”明细账,防止虚开、代开。选项ABCE属于上述(1)的展开陈述。

6、下列关于税务师对纳税人提供的各种税务咨询服务中,理解正确的有( )。【多选题】

A.提供税收政策运用方面的咨询服务时,税务师应当通晓各种税收政策并能正确理解和综合运用

B.提供办税实务方面的咨询服务时,要求税务师除对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税务机关日常管理的具体要求有深入的研究外,还要掌握娴熟的办税技巧和具有丰富的办税经验

C.提供涉税会计处理的咨询服务时,要以财务、会计、税收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和操作实务为基础,在符合税法规定的前提下,做到会计科目的运用能够准确无误

D.提供税务动态方面的咨询服务时,要求税务师关心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税收理论研究,及时掌握税制改革动向;应经常与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保持联系,随时了解税务机关的工作及其人事变动

E.提供税收法律规定方面的咨询时,主要提供税收法律、法规、实施细则、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规定,以及其他法规关于税收方面问题的政策规定

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提供涉税会计处理的咨询服务时,要以财务、会计、税收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和操作实务为基础,在符合财务、会计处理一般原则的前提下,做到会计科目的运用能够准确无误。

7、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项目所包含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 )。【单选题】

A.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报废产品

B.用于返修产品的易损零配件

C.生产企业用于经营管理的办公用品

D.企业用于生产免税货物的外购材料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8、下列关于预约定价安排管理,表述不正确的是( )。【单选题】

A.预约定价安排的谈签与执行通常经过预备会谈、正式申请、审核评估、磋商、签订安排和监控执行6个阶段

B.预约定价安排包括单边、双边两种类型

C.预约定价安排应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的税务机关受理

D.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与企业共同签订的预约定价安排,在执行期内,企业应分别向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报送执行预约定价安排情况的年度报告和实质性变化报告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预约定价安排包括单边、双边和多边三种类型。

9、甲公司2018年初开始对销售部门用的设备提取折旧,该设备原价为40万元,假定无残值,会计上采用两年期直线法提取计提折旧,税务口径认可四年期直线法计提折旧。假定每年的税前会计利润为100万元,所得税率为25%,2018年的暂时性差异反映分录有( )。【多选题】

A.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借方是2.5万元

B.递延所得税资产贷方是2.5万元

C.应交所得税贷方是27.50万元

D.递延所得税负债贷方是2.5万元

E.应交所得税贷方是25万元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1)设备折旧在会计、税务上的差异:2018年会计口径20,税务口径10,暂时性差异10;(2)会计处理如下:2018年税前会计利润100,暂时性差异10,应税所得110,应交所得税27.5,递延所得税资产2.5,所得税费用25。

10、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期限为10天,2019年11月13日预缴本月1日至10日的应纳增值税额5000元,则正确的会计处理为( )。【单选题】

A.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5000 贷:银行存款 5000

B.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5000

C.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000 贷:银行存款 5000

D.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000 贷:银行存款 5000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企业当月缴纳本月增值税额时,对于已缴纳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市国税局发现宏达软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有转移应纳税财产以逃避纳税义务的迹象,遂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决定扣押该公司计算机10台。根据《行政强制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下列关于扣押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市国税局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扣押的10台计算机
B.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市国税局扣押10台计算机的最长期限为90日
C.因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该公司承担
D.市国税局决定延长扣押期限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该公司并说明理由
E.如需要对扣押的物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的,该费用由市国税局承担
答案:D,E
解析:
(1)选项A: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而扣押财产不涉及第三人保管的问题;(2)选项B:《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八条规定,依照《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重大案件需要延长的,应当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3)选项C: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4)选项D:《行政强制法》还规定,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知识点】 其他章节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会计政策是指( )。

A.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
B.企业在会计确认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
C.企业在会计计量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
D.企业在会计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
答案:A
解析:
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

2018年1月1日甲公司正式动工兴建一栋办公楼,工期预计为1.5年,工程采用出包方式,甲公司为建造办公楼占用了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有关资料如下:
1.2018年1月1日,甲公司取得专门借款800万元用于该办公楼的建造,期限为2年,年利率为6%,按年支付利息、到期还本。
2.占用的一般借款有两笔,一债是2017年7月1日,向乙银行取得的长期借款500万元,期限5年,年利率为5%,按年支付利息,到期还本。二是2018年月1日,向丙银行取得的长期借款1000万元,期限3年,年利率为8%,按年支付利息、到期还本。
3.甲公司为建造该办公楼的支出全额如下:2018年1月1日支出500万元;2018年7月1日支出600万元;2019年1月1日支出500万元:2019年7月1日支出400万元。
4.2018年10月20日,因经济纠纷导致该办公楼停工1个月,2019年6月30日。该办公楼如期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5.闲置专门借款资金用于固定收益债券短期投资,该短期投资月收益率为0.4%。占用的两笔一般借款除用于办公楼的建造外,没有用于其他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全年按360天计算。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2019年度的借款费用利息的资本化金额是()万元。

A.74

B.52

C.82

D.50
答案:B
解析:
利润=30X100X (1+10%) X (200-80) -120000-276000 (元)
利润变动的百分比= (276000-240000) /240000 X 100%= 15%
保洁服务小时数的敏感系数=15%/10%=1.5。

2007年5月26日,陈绅基、王建、何静3人签订“立洋会计师事务所出资协议书”,约定陈绅基和何静各出资3.4万元,各占34%比例,王建出资3.2万元,占32%比例。后因王建不符合出资人资格,在办理事务所设立手续时变更为由陈绅基和何静2人合伙,王建的出资3.2万元由陈绅基和何静各分1.6万元,2人分别向王建出具了收到王建1.6万元投资款的收条,陈绅基出具的收条载明:“今收到王建办所投资款1.6万元。收款人陈绅基2007年6月7日”。
2007年9月3日,陈绅基与何静签订合伙协议,共出资人民币10万元,设立立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人各占50%股份。2008年1月19日,陈绅基和何静2人办理了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为陈绅基。
2008年8月20日,陈绅基向立洋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提出辞职申请,辞去所长职务。
2009年1月5日,陈绅基将其出资3.4万元转让给何静,何静同日将该3.4万元出资转让给了王建,并签订了“出资转让协议”。
2009年1月13日,陈绅基给何静出具的收条载明:“今收到何静交来转让出资款34000元。收款人陈绅基2009年1月13日”同日给王建出具了收条,载明:“今收到王建交来办所投资款16000元整。收条人陈绅基2009年1月13日”。
2009年1月5日,何静为了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让陈绅基与王建签订了“出资转让协议”,内容为:陈绅基将其5万元出资转让给王建。2009年1月7日,何静向工商局提交事务所变更登记申请,要求将立洋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为何静,将合伙人陈绅基变更为王建(王建此时已具备合伙人资格),并提交了陈绅基与王建签订的出资转让协议和合伙协议,陈绅基在该协议和决议上签了自己的名。
2009年1月12日,工商局依据何静提供的上述材料,将原营业执照中执行合伙人陈绅基变更为何静,将合伙人陈绅基变更为王建。
陈绅基认为,自己共出资5万元,已转让给第三人何静3.4万元,自己尚有1.6万元,即16%的股份,不存在转让给被告王建5万元的事实,以要求确认自己与被告王建于2009年1月5日签订的协议无效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审理中,陈绅基称自己尚欠王建1.6万元,王建对此不予认可。另在本案审理过程中,陈绅基又起诉工商局。

(2)下列关于本案合伙人、出资、证据及诉讼管辖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法院应认定陈绅基已经退伙,丧失合伙人资格
B.法院应认定陈绅基仍是合伙人,其投资为1.6万元
C.陈绅基与王建所签“出资转让协议”,不具有证据的证明力
D.法院应认定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为陈绅基、王建、何静
E.本案的管辖法院应当是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地法院,而不是被告所在地法院
答案:A
解析:
(1)选项ABD:陈绅基原持有出资额共计5万元,先将出资3.4万元转让给何静(后情且不谈),后又收取王建“投资款”1.6万元,且事后补签的出资转让协议转让额正好为5万元,可见陈绅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已经转让,不具有合伙人资格。(2)选项C:“出资转让协议”属于书证,可以作为证据使用。(3)选项E:陈绅基以“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无效”(而非“确认合伙人资格”)为由起诉,适用普通管辖——原告就被告,应向被告王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知识点】 其他章节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