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Ⅱ》历年真题(2021-09-22)

发布时间:2021-09-22


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Ⅱ》考试共6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历年真题10道,附答案解析,供您考前自测提升!


1、以“整备质量每吨”作为车船税计税单位的有()。【多选题】

A.挂车

B.货车 

C.乘用车

D.专用作业车

E.客车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选项CE“以“每辆”作为车船税计税单位。

2、王某的劳务报酬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是()元。【客观案例题】

A.4680

B.5600

C.6400 

D.840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王某劳务报酬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35000×(1-20%)×30%-2000=6400(元)

3、2016年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甲公司将所持丙公司30%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2017年丙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转让协议;2018年完成股权变更手续;2019年乙公司付讫股权转让价款。甲公司该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的年度是( )。【单选题】

A.2016年

B.2017年

C.2018年

D.2019年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4、国际公认的常设机构利润范围的确定方法是( )。【单选题】

A.归属法

B.分配法

C.核定法

D.控股法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国际公认的常设机构利润范围的确定一般采用归属法和引力法。

5、下列关于房产税房产原值的说法,正确的是()。【单选题】

A.计征房产税的房产原值不包括电梯、升降梯

B.计征房产税的房产原值包括电力、电讯、电缆导线

C.改建原有房屋的支出不影响计征房产税的房产原值

D.计征房产税的房产原值不包括会计上单独核算的中央空调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B,房产原值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选项C,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选项D,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6、依据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下列固定资产可以计提折旧的是()。【单选题】

A.闲置未用的仓库和办公楼

B.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生产设备 

C.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D.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运输工具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4)己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7)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7、在2021年12月31日前,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权激励的个人所得税处理正确的是()。【单选题】

A.并入当年结合所得计算纳税

B.不作为应税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C.不并入当年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计算纳税

D.不并入当年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按月份数分摊计算纳税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8〕164 号二、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政策:(一)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 号)第四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 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的相关条件的,在 2021 年 12 月31 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股权激励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二)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两次以上(含两次)股权激励的,应合并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一)项规定计算纳税。(三)2022年 1月1日之后的股权激励政策另行明确。

8、甲企业以本公司价值1350万元的股权和150万元货币资金为对价,收购乙企业80%的经营性资产,该资产计税基础为1000万元。假设各方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不考虑其他税费),则乙企业应确认的资产转让所得是( )万元。【单选题】

A.0

B.50 

C.400 

D.50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对于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交易中股权支付的部分,暂不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交易中非股权支付部分仍应在交易当期确认相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并调整相应资产的计税基础。乙企业应确认的资产转让所得=[(1350+150)-1000]×[150÷(1350+150)]=50(万元)。

9、个人领取年金的下列方式,适用税率错误的是()。【单选题】

A.年金按月领,适用月度税率表

B.年金按季领,适用月度税率表

C.年金按年领,适用综合税率表

D.因出国定居一次性领取年金的,适用月度税率表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个人因出境定居而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个人死亡后,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余额,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对个人除上述特殊原因外一次性领取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余额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

10、2019年,甲公司应缴纳企业所得税是()万元。【客观案例题】

A.166.88

B.216.88 

C.229.38 

D.241.88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甲公司2019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667.5+250-50)×25%=216.88(万元)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2017年10月,浙江省某市税务局排查发现该市某铁合金厂金属分厂(下称“金属分厂”)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金属分厂厂长孙某通过各种关系,多次宴请稽查局副局长袁某及办案人员,向袁某送礼说情,并出资请其到上海等地游玩,还将一辆轿车借给袁某使用(后低价卖给袁某)。2018年11月,袁某在案件事实未查清的情况下,即上报材料认定36份发票为虚开,后将其中5份虚开发票定性为善意取得,隐瞒其余31份虚开发票问题。市税务局经审查后认为,该案涉嫌虚开专用发票的疑点甚多,定性为善意取得虚开专用发票理由不充分,需彻底清查,但袁某对补查工作既不研究,也不部署。后来,稽查局在没有取得新证据的情况下重新出具了稽查报告,将5份发票定性为恶意取得(经查为从某贸易公司财务负责人刘某手中购买),建议补交税款65万余元,并处一倍罚款。2019年12月,市税务局指示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但袁某不执行市局决定,未将该案移送,致使税款不能及时得到追缴,犯罪分子不能及时得到追究。
<2>、关于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下列理解正确的有( )。

A.犯罪主体是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
B.对于他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不要求明知
C.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
D.“致使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才构成犯罪
E.不移交刑事案件是由于工作失误造成的,不构成本罪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该罪的犯罪主体是行政执法人员。所以选项A错误。犯罪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因出于私情、私利而故意不移交。如果不移交刑事案件没有徇私情、私利,不是出于故意,而是对案件性质认识错误,或者因工作失误不移交的,不构成本罪。所以选项B错误,选项E正确。“情节严重”是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法定要件。所以选项D错误。

根据刑事诉讼相关理论,下列关于刑事审判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刑事审判活动是法院在控辩双方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与下,依法审理刑事案件并作出裁判的活动
B.无论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奉行“不告不理”原则
C.刑事审判程序由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组成
D.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或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或7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E.合议庭出现意见分歧的,应当按照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并将少数人的意见写入笔录
答案:A,B,E
解析:
本题考核刑事审判。我国《刑事诉讼法》专编规定了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4种基本审判程序,还包括5种特别程序。所以选项C错误。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或者7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所以选项D错误。

民事法律行为依不同标准可划分为若干类型。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类型的说法,正确的是( )。

A.遗赠扶养协议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B.附义务的赠与属于有偿行为
C.租赁属于诺成行为
D.保证属于身份行为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遗赠扶养协议属于双方法律行为。附义务的赠与属于无偿行为。保证属于财产行为。

甲房地产公司的各项预提费用在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以列为当期计税成本的有( )。

A.应向政府上缴但尚未上缴的报批报建费用
B.应向政府上缴但尚未上缴的物业管理基金
C.出包工程未最终办理结算而未取得全额发票的,按照合同总金额15%预提的费用
D.尚未建造或尚未完工的公共配套设施,按预算造价合理预提的建造费用
E.对尚未出售但已完工的开发产品,合理预提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或维修等费用
答案:A,B,D
解析:
选项C:出包工程未最终办理结算而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在证明资料充分的前提下,其发票不足金额可以预提,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选项E:按照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准予在当期据实扣除。

【知识点】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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