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章节练习(2020-12-08)
发布时间:2020-12-08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考试共6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七章 土地增值税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以下关于土地增值税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以分期收款方式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为外币的,应按实际收款日或收款当月1日国家公布的市场汇率折合成人民币
B.税务机关对处于西部地区的纳税人采取预售方式销售商品房土地增值税的预征率不得低于2%
C.房地产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开发即进行转让的,在计算应纳土地增值税时,可以加计扣除
D.纳税人既建普通住宅,又建别墅销售的,应该分别计算增值额
E.纳税人因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等情形而按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时所发生的评估费用,不得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
正确答案:A、D、E
答案解析:税务机关对处于西部地区的纳税人采取预售方式销售商品房土地增值税的预征率不得低于1%;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开发即进行转让的,在计算应纳土地增值税时,不能加计扣除。
2、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的下列相关费用,不可以列入土地增值税加计20%扣除范围的是( )。 【单选题】
A.安置动迁用房支出
B.支付建筑人员的工资福利费
C.开发小区内的道路建设费用
D.销售过程中发生的销售费用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销售费用计入开发费用,开发费用不作为加计扣除的基数。
3、下列情形中,纳税人应当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有( )。【多选题】
A.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B.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C.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并完成销售的
D.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2年仍未销售完的
E.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1年仍未销售完的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4、某食品加工企业(非房地产开发企业)整体出售了其新建的商品房,与商品房相关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6000万元,开发成本共计4000万元;该企业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银行借款利息;该项目所在省政府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按10%执行;与转让商品房有关的税费为300万元(含印花税)。计算该企业转让商品房项目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时,扣除项目金额合计为( )万元。【单选题】
A.10300
B.11300
C.12300
D.1330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准予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6000+4000)×10%=1000(万元)转让该商品房的扣除项目金额合计=6000+4000+1000+300=11300(万元)。
5、关于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土地增值税清算,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多选题】
A.规划申报项目可作为清算单位
B.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备案项目可作为清算单位
C.清算审核时,分期开发的项目,必须审核是否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
D.清算审核时,必须审核不同类型房地产是否分别计算增值额、增值率,缴纳土地增值税
E.房地产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根据国税发[2009]91号文第十七条:“清算审核时,应审核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备案的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是否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对不同类型房地产是否分别计算增值额、增值率,缴纳土地增值税”。所以选项BCD正确,选项A不正确。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得扣除,所以选项E不正确。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贷:银行存款148000
B.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48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48000
C.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48000
贷:银行存款148000
D.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48000
贷:银行存款148000
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2030000
贷:应收账款 2000000
财务费用 30000
要求:简述上述业务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及账务调整。
销项税额=30000÷(1+13%)×13%=3451.33(元)
账务调整分录如下:
借:财务费用 3451.33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51.33
财务费用增加3451.33元,应纳税所得额减少3451.33元。
B.乙企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
C.丙房地产开发企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D.丁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购置的仓库
E.李某出租住房
B.胎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C.《著作权法》规定公民作品的发表权的权利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这说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最长可以存续到死亡后的第50年
D.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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