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每日一练(2022-02-14)

发布时间:2022-02-14


2022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单选题】

A.采取发起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B.发起人共5人,其中3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可以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C.非法人组织不能作为发起人

D.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全体发起人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而非实收股本总额。所以选项A错误。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以及中国人和外国人都可以成为发起人。所以选项C错误。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实缴资本,不能分期交纳,因此也就无所谓首次出资额的问题了。所以选项D错误。

2、根据合同法理论,定金与预付款的差异主要表现在(    )。 【多选题】

A.定金不具有预先支付性,而预付款具有预先支付性

B.不交付预付款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但不交付定金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C.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预付款不是一种担保方式

D.不交付定金会产生定金罚则,而不交付预付款不发生违约后果

E.法律对合同约定定金数额占主合同标的数额的比例有明文规定,对预付款数额占主合同标的数额的比例没有规定限制

正确答案:C、E

答案解析:(1)选项A:定金和预付款都具有预付性质;(2)选项BD: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而交付预付款的协议一般是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因此,不交付预付款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不交付定金则定金合同不成立,既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也不会产生定金罚则;(3)选项C:定金罚则是定金担保性质的体现,而预付款不存在罚则,不作为担保方式;(4)选项E:定金的数额应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无效。

3、甲举枪隔着乙的车窗玻璃射击仇人乙,因为没有瞄准,只将乙乘坐的名车毁坏,而乙本人安然无事。根据《刑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多选题】

A.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未遂

B.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中止

C.对乙名车的毁坏,甲的主观状态属于过失

D.对乙名车的毁坏,甲的主观状态属于故意

E.对乙名车的毁坏,属意外事故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犯罪主观方面、犯罪未遂。甲“欲达目的而不能”,属犯罪未遂,而非犯罪中止。所以选项B错误。甲隔着车窗玻璃射乙,显然知道车窗玻璃必然会受到损坏,而放任该种损坏的发生,属于间接故意。所以选项C、E错误。

4、犯罪嫌疑人屠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吕律师接受屠某委托担任其辩护人,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移送审查起诉前,吕律师的下列行为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客观案例题】

A.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申请

B.查阅本案案卷材料

C.到看守所向屠某核实有关证据

D.为屠某提供法律帮助

E.复制本案案卷材料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侦查期间辩护律师的权利。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所以选项A、D正确。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所以选项C错误。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所以选项B、E错误。

5、根据《刑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的情形是(    )。【单选题】

A.减轻处罚

B.从重处罚

C.从轻处罚

D.免除处罚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犯罪分子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2018年10月,李某从某汽车4s店(一般纳税人)购入一辆排气量为2.0升的轿车自用,支付含税价款468000元,另支付零配件价款4000元、车辆装饰费750元; 4s 店代收临时牌照费150元、代收保险费3000元。4s店对代收临时牌照费和代收保险费均提供委托方票据,其他价款统一-由 4s 店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李某应缴纳车辆购置税()元。 (车辆购置税税率10% )

A.40405.98
B.40754.31
C.40675.21
D.40720.98.
答案:B
解析:
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其计税价格由纳税人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和价外费用组成。代收款项(代收的临时牌照费和保险费)应区别征税: (1)凡使用代收单位(受托方)票据收取的款项,应视作代收单位价外收费,应并人计税价格中一并征税; (2)凡使用委托方票据收取,受托方只履行代收义务并收取代收手续费的款项,不并人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李某应缴纳车辆购置税= ( 468000+4000+750) + ( 1+16%) x 10%=40754.31 (元)。

下列关于医疗机构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表述,正确的有( )。

A.个人因在医疗机构任职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税
B.医生或其他个人承包.承租经营医疗机构,经营成果归承包人所有的,应按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税
C.个人投资或个人合伙投资开设医院(诊所)而取得的收入,按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税
D.个人因在医疗机构非任职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税
E.个人投资或个人合伙投资开设医院(诊所)而取得的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税
答案:A,B,C,D
解析:
选项E,应该按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税。

下列关于消费税适用税率特殊规定的表述,错误的是( )。

A.按照现行政策,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税率为11%+0.005元/支
B.每标准条进口卷烟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小于70元的,适用比例税率为36%
C.计算每标准条进口卷烟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时,消费税税率固定为56%
D.非标准条包装卷烟折算的实际销售价格高于计税价格的,应按照折算的实际销售价格确定适用比例税率
答案:C
解析:
计算每标准条进口卷烟(200支)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时,消费税税率固定为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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