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章节练习(2020-07-25)

发布时间:2020-07-25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十一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根据《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经2/3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合伙人可以劳务形式出资

B.退伙人对其退伙后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合伙人之间约定的合伙企业亏损的分担比例仅具有内部约束力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企业的有关规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形式出资,无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所以选项A错误。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而对其退伙后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所以选项B错误。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所以选项C错误。

2、下列关于事务所文件效力及李海法律地位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客观案例题】

A.将李海除名的《会议纪要》是有效的

B.2010年2月24日,将王健除名的决议有效

C.将李海和王健除名的文件都未生效,需登记以后才可生效

D.2010年7月11日王健起诉李海和事务所的诉讼开始时,李海已经不是合伙人

E.2010年7月11日王健起诉李海和事务所的诉讼开始时,李海仍是合伙人

正确答案: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除名”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1)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本案中未表明发生了应当除名的事由,故对李海或王健的除名决议无效。

3、张三、李四和王五都是润发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张三欲向其好友赵某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合伙协议可以约定合伙人对外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需经过其他合伙人过半数同意

B.必须经过其他合伙人过半数同意

C.必须经过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D.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具有优先购买权

E.如果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必须经过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正确答案:A、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份额的转让。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4、下列对《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的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客观案例题】

A.该《管理办法》有效

B.该《管理办法》无效,因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才有效

C.该《管理办法》需得到王健的签字认可才生效

D.该《管理办法》属于事务所一般管理文件,应交工商管理部门备案

E.该《管理办法》因侵权而无效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伙决议的效力。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该《管理办法》经过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大于1/2)表决通过,方有效。本案中,合伙人为王健和李海,所以应当经过半数的合伙人通过,即必须经全体合伙人王健和李海均同意,才有效,仅李海同意,无效。

5、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如果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下列各项中,其表决办法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表决办法的是( )。【单选题】

A.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1/2以上通过

B.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

C.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2/3以上多数通过

D.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表决的规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刑法》规定,采取虚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5万元以上的行为,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下列情形中,属于此罪客观方面“其他欺骗手段”的是( )。

A.以伪造手段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的
B.签订虚假的买卖合同的
C.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D.骗取出口退税资格的
答案:D
解析:
具有下列情形之-的,属于“其他欺骗手段”: (1 )骗取出口货物退税资格的(选项D); (2)将未纳税或者免税货物作为已税货物出口的; (3)虽有货物出口,但虚构该货物的品名、数量、单价等要素,骗取未实际纳税部分出口退税款的; (4)以其他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


下列属于城建税计税依据的是( )。

A.进口环节缴纳的消费税
B.出口环节退还的增值税
C.向税务机关实际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D.向税务机关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答案:D
解析:
城建税进口不征、出口不退,因此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关税、消费税不是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根据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符合规定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B.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C.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该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抵免
D.企业的固定资产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E.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答案:A,B,D,E
解析:
选项C: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该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在合伙协议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有限合伙人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行为( )。

A.不需要其他合伙人同意
B.需要代表1/2以上出资额份额的合伙人同意
C.需要1/2以上的合伙人同意
D.需要全体普通合伙人同意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企业财产出质的问题。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说在此种情况下,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是除外情况,而可以出质是一般原则,因此在合伙协议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有限合伙人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行为不需要其他合伙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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