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章节练习(2020-02-02)
发布时间:2020-02-02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十七章 民事诉讼法律制度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书不服,申请再审的期限为裁判生效后( )提出。【单选题】
A.2年内
B.1年内
C.6个月内
D.3个月内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审判监督程序。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书不服,申请再审的期限为裁判生效后6个月内提出。
1、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 )人民法院管辖。【多选题】
A.被告住所地
B.原告住所地
C.票据支付地
D.出票人住所地
E.票据签发地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中的特别管辖。
1、李某起诉与王某离婚,一审法院判决不予准许。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在李某将上诉状递交原审法院后第3天,王某遇车祸死亡。此时,原审法院尚未将上诉状转交给二审法院。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
A.终结诉讼
B.驳回上诉
C.不予受理上诉
D.中止诉讼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中止和终结。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诉讼终结。
1、张某诉季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判决生效后,张某以法院剥夺其辩论权为由申请再审,在法院审查张某再审申请期间,检察院对该案提出抗诉。关于法院的处理方式,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法院继续对当事人的再审申请进行审查,并裁定是否再审
B.法院应当审查检察院的抗诉是否成立,并裁定是否再审
C.法院应当审查检察院的抗诉是否成立,如不成立,再继续审查当事人的再审申请
D.法院直接裁定再审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再审程序的启动。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本题中,当事人申请再审与检察院抗诉发生了重合,因法律规定检察院提出抗诉,法院必须再审,那么法院就没有必要再对当事人的再审申请进行审查了,直接裁定再审即可。
1、关于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
A.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法院管辖
B.涉外案件的管辖权全部属于中级法院
C.高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包括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和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
D.最高法院仅管辖在全国内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诉案件的级别管辖。重大涉外案件的一审由中院管辖。并非所有涉外案件的一审都由中院管辖。所以选项B错误。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所以选项C错误。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1)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2)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所以选项D错误。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应退税额=已纳税额×(1—使用年限×10%)
C.应退税额不得为负数
D.退税额以已缴税款为基准,自缴纳税款之日至申请退税之日,每满一年扣减百分之二十
B.拟设定行政许可的,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听取意见
C.拟设定行政许可的应定期进行评价,根据需要进行修改或废止
D.行政许可一旦设定,则不得停止实施
B.国际组织驻华机构自用车辆
C.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
D.单位接送职工的班车
B、债务人或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
C、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批准
D、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债权人会议通过
E、因客观原因影响重整计划执行,但又不至于因此中止重整计划执行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20-06-05
- 2021-07-18
- 2020-03-01
- 2020-01-28
- 2020-11-10
- 2020-06-19
- 2021-08-17
- 2019-11-19
- 2019-11-30
- 2020-12-20
- 2020-06-19
- 2020-07-15
- 2020-03-27
- 2020-09-08
- 2020-07-26
- 2020-03-26
- 2020-11-29
- 2020-07-11
- 2020-03-12
- 2020-07-24
- 2020-02-18
- 2021-03-26
- 2021-07-27
- 2020-12-02
- 2021-02-28
- 2019-12-22
- 2021-02-06
- 2021-05-08
- 2020-03-15
- 2020-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