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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王先生在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三房二厅的住宅,但一直没有入住。最近物业管理公司多次发出通知,催他补交一年的物业管理费。王先生以未居住为由拒交。试析:王先生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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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
王先生居住在某带有电梯的小区内。一天,王先生深夜回家,在电梯里被歹徒用砖头砸伤。王先生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索赔要求。王先生认为: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签订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向业主收取了物业保安费。因此,物业管理公司就要对业主人身、财产受到的伤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几次索赔未果的情况下,王先生遂向人民法院起诉:状告物业管理公司违约,未尽到保护业主安全的义务。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就此向王某赔偿人民币2万元。请问王先生的诉请能否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王先生的诉请不能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根据法律法规关于物业管理服务的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保安服务为24小时值守、日常巡视及对涉及人身安全的事件采取必要预防措施、发生安全事故采取紧急措施和上报并配合主管部门处理等,本案中王先生没有证据证明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保安服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因此,向物业管理公司索赔没有法律和合同依据。同时,致使王先生受伤的侵害人是电梯里的歹徒,王先生的赔偿应向侵害人提出。
考题
某小区入住已五年,已经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A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已经到期。业主委员会试图通过招标的方式重新选择物业服务企业,一直未能顺利进行,A物业管理公司仍按照原合同提供物业管理和服务。业主王先生以物业服务合同到期为由不再缴付A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费。A物业管理公司在多次催缴未果的情况下,将王先生告到法院。请问你认为A物业管理公司能胜诉吗?为什么?能胜诉,应判决王先生偿付拖欠的物业管理费。合同的期限虽然已经届满,但业主委员会没有选出新的物业服务企业。也没有订立新的物业服务合同,A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以原合同的标准对小区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王先生作为该小区的业主,实际享受A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并未提出异议,理应按约支付物业管理费。
考题
王先生住在某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小区内。一天,王先生7岁的女儿在小区内的石桌旁玩耍。当她爬到石桌上时,桌面突然脱落,将小孩的右手夹在石桌面和石凳之间。造成食指、中指关节骨折。事后,王先生找到物业管理公司。认为其应就管理不善承担责任。而物业管理公司则认为这完全是王先生监护不当造成的,与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没有关系。因此王先生将物业管理公司告上法院。石桌桌面重达90kg,石桌面和石桌柱之间仅靠桌面中心一个直径13cm、深1cm的凹槽连接。安装时只用了树脂和水泥粘合。庭审中,物业管理公司认为。在小区安装石桌、石凳是供居民休闲所用。而非用来攀爬。王先生女儿是在攀爬石桌时被砸伤的,是她自己的过错造成的,而王先生作为父亲也没有尽到监护责任。因此,物业管理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请问王先生的女儿受伤,物业管理公司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王先生是否也应该承担部分责任?(1)王先生的女儿受伤,物业管理公司要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和原建设部发布的《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的规定,小区物业管理是对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管理。故,物业管理公司对石桌、石凳有管理义务,应承担对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不是全部赔偿责任,而是部分责任。(2)王先生作为女儿的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责任,也负有一定责任。
考题
甲市的王先生购买了位于乙市的商品房一套,该住房的开发商为丙市的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由丁市的某建筑企业施工建设。王先生入住不到一年,发现该房屋的承重墙出现严重开裂。王先生欲对此提起诉讼,则本案应由()市人民法院管辖。
A.甲
B.乙
C.丙
D.丁
考题
甲市的王先生购买了位于乙市的商品房一套,该住房的开发商为丙市的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由丁市的某建筑企业施工建设。王先生入住不到一年,发现该房屋的承重墙出现严重开裂。王先生欲对此提起诉讼,则本案应由( )市人民法院管辖。A、甲
B、乙
C、丙
D、丁
考题
王先生居住在某带有电梯的小区内。一天,王先生深夜回家,在电梯里被歹徒用砖头砸伤。王先生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索赔要求。王先生认为: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签订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向业主收取了物业保安费。因此,物业管理公司就要对业主人身、财产受到的伤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几次索赔未果的情况下,王先生遂向人民法院起诉:状告物业管理公司违约,未尽到保护业主安全的义务。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就此向王某赔偿人民币2万元请问王先生的诉请能否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考题
方先生购买了某小区的一套住宅,购买时开发单位承诺物业管理费为1.8元/月·m2,并有管道煤气,24小时热水供应等配套设施,且写进了购房合同中。但方先生称,入住已有半年,非但相关的配套设施没有落实,物业管理费反而涨到了2.4元/月·m2,遂找物业管理公司理论,但物业管理公司表示"开发单位说的不算数",收费是依据有关标准而定的。协调不成功,方先生找到小区开发单位,但开发单位则称物业管理已移交,自己无权过问。购房合同中开发单位是否可以承诺物业服务费标准?为什么?
考题
某小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已经到期,正准备重新以招标的方式选择物业管理企业,但目前尚未确定新的物业管理企业,在此期间,原物业管理公司仍按照原合同提供物业服务。某业主以物业管理合同已到期为由,拒绝向原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物业管理费。请问该业主的做法正确吗?为什么?请问该业主的做法正确吗?为什么?
考题
王某2000年1月入住某小区,自入住之日起只向物业公司交纳了2000年1月至2001年1月的物业管理费,从2001年2月至今王某以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为由,拒不交纳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也一直没有催收相关费用。2008年8月,物业公司准备维护自身权益。物业公司有权获得多长期间的物业管理费?
考题
王某2000年1月入住某小区,自入住之日起只向物业公司交纳了2000年1月至2001年1月的物业管理费,从2001年2月至今王某以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为由,拒不交纳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也一直没有催收相关费用。2008年8月,物业公司准备维护自身权益。业主拒交物业费的,物业公司能否将电梯停运?
考题
王某2000年1月入住某小区,自入住之日起只向物业公司交纳了2000年1月至2001年1月的物业管理费,从2001年2月至今王某以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为由,拒不交纳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也一直没有催收相关费用。2008年8月,物业公司准备维护自身权益。物业公司能否起诉王某要求其支付物业管理费?
考题
某女士购买了一套期房,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对房屋内部提出了不少细部质量的问题,认为该房没有达到入住条件。但因要举家出国,就在入住交接单上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并收了房门钥匙。半年后,该女士回国发现,有关的细部质量问题未解决,而物业管理公司却发出了多份催交物业费的通知。请问你认为该女士是否应该交纳出国期间的物业管理费,为什么?假如你是该物业管理公司的客户服务经理,会如何处理?
考题
某小区入住已五年,已经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A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已经到期。业主委员会试图通过招标的方式重新选择物业服务企业,一直未能顺利进行,A物业管理公司仍按照原合同提供物业管理和服务。业主王先生以物业服务合同到期为由不再缴付A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费。A物业管理公司在多次催缴未果的情况下,将王先生告到法院。
考题
在某市的凯宾斯基酒店中,前台服务员Cherry遇到了这样一位客人——王先生,四天前入住于本酒店一商务客房,房租为686元/夜•间,预计入住的天数为两天,入住时缴纳了1400元的预付款。根据宾客的相关信息,在王先生入住于酒店两天后的上午,Cherry打电话到王先生的房间询问其具体离店时间,可王先生告诉Cherry,他的事情没有办完,因此要延迟离店。于是,Cherry要求王先生方便时到酒店前台续缴费以保证他能够继续顺利的住在该房间,王先生很痛快的答应了。然而,两天过去了,尽管Cherry又催了王先生两次,但仍未见其前来续费。Cherry很担心会出现宾客逃帐的现象,但又不能过于生硬与直白的催王先生缴费。如果你是Cherry,你会怎么办
考题
在某市的凯宾斯基酒店中,前台服务员Cherry遇到了这样一位客人——王先生,四天前入住于本酒店一商务客房,房租为686元/夜•间,预计入住的天数为两天,入住时缴纳了1400元的预付款。根据宾客的相关信息,在王先生入住于酒店两天后的上午,Cherry打电话到王先生的房间询问其具体离店时间,可王先生告诉Cherry,他的事情没有办完,因此要延迟离店。于是,Cherry要求王先生方便时到酒店前台续缴费以保证他能够继续顺利的住在该房间,王先生很痛快的答应了。然而,两天过去了,尽管Cherry又催了王先生两次,但仍未见其前来续费。Cherry很担心会出现宾客逃帐的现象,但又不能过于生硬与直白的催王先生缴费。这一案例在酒店的软、硬件管理上给了你怎样的启示?
考题
问答题在某市的凯宾斯基酒店中,前台服务员Cherry遇到了这样一位客人——王先生,四天前入住于本酒店一商务客房,房租为686元/夜•间,预计入住的天数为两天,入住时缴纳了1400元的预付款。根据宾客的相关信息,在王先生入住于酒店两天后的上午,Cherry打电话到王先生的房间询问其具体离店时间,可王先生告诉Cherry,他的事情没有办完,因此要延迟离店。于是,Cherry要求王先生方便时到酒店前台续缴费以保证他能够继续顺利的住在该房间,王先生很痛快的答应了。然而,两天过去了,尽管Cherry又催了王先生两次,但仍未见其前来续费。Cherry很担心会出现宾客逃帐的现象,但又不能过于生硬与直白的催王先生缴费。如果你是Cherry,你会怎么办
考题
不定项题叶某在接待王先生时,正确的做法为()。A为客户王先生着想,向王先生承诺可以帮助把房价压低一些B了解王先生的购房要求,并进行详细记录C在王先生希望看房时,叶某要求王先生按公司规定交500元“看房费”D如果王先生没有提出看房的要求,叶某可以不带王先生去看房
考题
问答题某物业管理公司为了弥补经营的亏损,多次擅自提高“宇宙花园”住宅小区业主的水电费,对此,部分业主表示不满,并拒交水电费。为了加强管理,物业管理公司采购了一批新的IC卡水、电表,要求小区业主每户出资500元将原来的水、电表替换掉,此举遭到大部分业主的反对。于是物业管理公司对拒不交钱换表的业主停止送水、送电,并对拒交水电费的业主给予罚款处理。小区业主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做法义愤填膺,强烈要求更换物业管理公司。部分业主通过联名签字同意,请了另外一家物业管理公司来到小区,但原物业管理公司以其与开发商有委托管理合同为由拒绝交出管理权。双方争执不下,诉诸法院。试析: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的做法各有什么不对之处?为什么?
考题
问答题某小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已经到期,正准备重新以招标的方式选择物业管理企业,但目前尚未确定新的物业管理企业,在此期间,原物业管理公司仍按照原合同提供物业服务。某业主以物业管理合同已到期为由,拒绝向原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物业管理费。请问该业主的做法正确吗?为什么?请问该业主的做法正确吗?为什么?
考题
问答题2003年4月,某小区业主委员会与广州海天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委托管理合同,约定该住宅小区自2003年5月份开始由海天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2003年8月,江先生入住该住宅小区之后,一直没有缴纳过物业费。当海天物业管理公司催促他缴物业管理费时,江先生认为自己买了房子自己住,自己管理,不需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江先生以拒绝承认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的委托管理合同为由拒绝缴纳,并声明他将不会跟物业管理公司建立任何物业管理关系。经业委会多次出面调解也没有结果,最后物业管理公司把江先生告上了法庭,要求江先生支付物业管理费及滞纳金。如果该委托管理合同对江先生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江先生应该负有哪些义务?
考题
问答题王先生居住在某带有电梯的小区内。一天,王先生深夜回家,在电梯里被歹徒用砖头砸伤。王先生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索赔要求。王先生认为: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签订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向业主收取了物业保安费。因此,物业管理公司就要对业主人身、财产受到的伤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几次索赔未果的情况下,王先生遂向人民法院起诉:状告物业管理公司违约,未尽到保护业主安全的义务。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就此向王某赔偿人民币2万元请问王先生的诉请能否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考题
问答题在某市的凯宾斯基酒店中,前台服务员Cherry遇到了这样一位客人——王先生,四天前入住于本酒店一商务客房,房租为686元/夜•间,预计入住的天数为两天,入住时缴纳了1400元的预付款。根据宾客的相关信息,在王先生入住于酒店两天后的上午,Cherry打电话到王先生的房间询问其具体离店时间,可王先生告诉Cherry,他的事情没有办完,因此要延迟离店。于是,Cherry要求王先生方便时到酒店前台续缴费以保证他能够继续顺利的住在该房间,王先生很痛快的答应了。然而,两天过去了,尽管Cherry又催了王先生两次,但仍未见其前来续费。Cherry很担心会出现宾客逃帐的现象,但又不能过于生硬与直白的催王先生缴费。这一案例在酒店的软、硬件管理上给了你怎样的启示?
考题
问答题两年前王先生在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三房二厅的住宅,但一直没有入住。最近物业管理公司多次发出通知,催他补交一年的物业管理费。王先生以未居住为由拒交。试析:王先生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考题
问答题王先生住在某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小区内。一天,王先生7岁的女儿在小区内的石桌旁玩耍。当她爬到石桌上时,桌面突然脱落,将小孩的右手夹在石桌面和石凳之间。造成食指、中指关节骨折。事后,王先生找到物业管理公司。认为其应就管理不善承担责任。而物业管理公司则认为这完全是王先生监护不当造成的,与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没有关系。因此王先生将物业管理公司告上法院。石桌桌面重达90kg,石桌面和石桌柱之间仅靠桌面中心一个直径13cm、深1cm的凹槽连接。安装时只用了树脂和水泥粘合。庭审中,物业管理公司认为。在小区安装石桌、石凳是供居民休闲所用。而非用来攀爬。王先生女儿是在攀爬石桌时被砸伤的,是她自己的过错造成的,而王先生作为父亲也没有尽到监护责任。王先生是否也应该承担部分责任?
考题
问答题王先生住在某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小区内。一天,王先生7岁的女儿在小区内的石桌旁玩耍。当她爬到石桌上时,桌面突然脱落,将小孩的右手夹在石桌面和石凳之间。造成食指、中指关节骨折。事后,王先生找到物业管理公司。认为其应就管理不善承担责任。而物业管理公司则认为这完全是王先生监护不当造成的,与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没有关系。因此王先生将物业管理公司告上法院。石桌桌面重达90kg,石桌面和石桌柱之间仅靠桌面中心一个直径13cm、深1cm的凹槽连接。安装时只用了树脂和水泥粘合。庭审中,物业管理公司认为。在小区安装石桌、石凳是供居民休闲所用。而非用来攀爬。王先生女儿是在攀爬石桌时被砸伤的,是她自己的过错造成的,而王先生作为父亲也没有尽到监护责任。请问王先生的女儿受伤,物业管理公司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考题
问答题2003年4月,某小区业主委员会与广州海天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委托管理合同,约定该住宅小区自2003年5月份开始由海天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2003年8月,江先生入住该住宅小区之后,一直没有缴纳过物业费。当海天物业管理公司催促他缴物业管理费时,江先生认为自己买了房子自己住,自己管理,不需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江先生以拒绝承认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的委托管理合同为由拒绝缴纳,并声明他将不会跟物业管理公司建立任何物业管理关系。经业委会多次出面调解也没有结果,最后物业管理公司把江先生告上了法庭,要求江先生支付物业管理费及滞纳金。本案中物业管理公司与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物业委托管理合同能否对江先生发生法律效力?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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