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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籍公民甲得知美国法院正在审理其配偶中国公民乙提起的离婚诉讼,便前往自己住所地的中国法院对乙也提起离婚之诉。依我国司法实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我国法院会受理此案
  • B、我国法院会以“一事不两诉”原则为依据不予受理
  • C、与美国法院协调管辖权的冲突
  • D、告知甲在美国法院应诉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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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 中国公民甲于2001年和美国公民乙在美国结婚,婚后甲仍居住在户籍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乙居住在美国。2002年4月,甲以感情破裂为由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西湖区人民法院受理后向住在美国的乙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并要求其提出答辩。乙在答辩状中称西湖区人民法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理由如下:第一,依“原告就被告”原则,此案应归美国法院管辖;第二,即使中国法院有管辖权,也应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作为基层人民法院是不能管辖涉外案件的。问: (1)乙的理由能否成立?西湖区人民法院对此案是否具有管辖权?为什么?(2)假设西湖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并受理了此案,它应适用何国法作为此案的准据法?为什么?(3)假设甲认为其与乙于2001年在美国缔结的婚姻依中国法是无效的,并请求法院直接解除能否成立?

考题 美国公民甲于2001年4月在中国工作期间与中国公民乙相识,甲在中国工作三个月后返美。2002年5月3日乙应甲邀请赴美,在美国办理了结婚登记。2003年4月2日,乙以双方婚前了解不够无法建立感情为由,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下列选项哪国法是中国法院审理该案时应适用的准据法?( )A.中国法B.美国法C.同时适用美国法和中国法D.法院可以选择适用美国法或中国法

考题 美国公民甲(男)于1990年8月在中国海南旅游期间与中国公民乙(女)相识并恋爱,甲在海南观光数日后返美。1991年7月17日乙应甲邀请赴美,在美国办理了结婚登记。1991年8月2日,乙以双方婚前了解不够,无法建立感情为由,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下列选项哪个是中国法院审理该离婚案时应适用的准据法?( )A.美国法B.中国法C.同时适用美国法和中国法D.法院可以选择适用美国法或中国法

考题 甲、乙均为中国公民,在中国结婚。婚后若干年,甲移居美国,乙仍居中国。因长期分居感情疏离,两人决定离婚。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无论甲、乙哪一方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中国法院都有管辖权B.若甲先在美国起诉,则乙不可再在中国起诉C.甲在美国起诉后,乙仍然可以在中国起诉D.甲在美国起诉后,乙既可以在中国起诉,也可以到美国应诉

考题 甲与乙系夫妻关系,四年前乙下落不明。甲提起离婚之诉。对于该起诉,法院应如何处理?A.法院应不予受理,并告知甲应当依照特别程序申请宣告乙死亡B.法院应不予受理,并告知甲应先依照特别程序申请宣告乙为失踪人C.法院应当受理,但在受理后应当裁定中止诉讼,并依照特别程序认定乙为失踪人后,再对离婚之诉作出判决D.法院应当受理,并向乙公告送达有关的诉讼文书

考题 甲是西班牙公民,1998年甲在西班牙某法院向中国公民乙提起侵权之诉,2001年底西班牙法院作出终局判决。2002年西班牙法院依据我国和西班牙缔结的《中国和西班牙关于民事、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向我国法院提出申请承认与执行该判决时、A、我国法院应当根据《中国和西班牙关于民事、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进行实质性审查B、如果我国法院在对承认与执行该外国法院判决的申请审查后,发现该判决具有不予承认与执行的情形,则应当判决驳回申请C、我国法院采取执行令的方式交付执行D、如果2001年乙在国内法院就相同争议已经提起诉讼,则我国法院对该判决不予承认与执行

考题 甲某是美国公民,1999年他与中国公民乙某在美国结婚,2005年甲某和乙某在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应适用哪国法律?A、美国法B、美国法、中国法均可C、中国法D、根据当事人的约定

考题 甲男、乙女于1999年在广州认识,后因工作 关系二人于2002年一起调至北京,并于次年4月在北 京登记结婚。2004年,甲男赴美国学习,留下乙女一 人在深圳居住,2006年乙女去探亲,后二人在美国纽 约州定居。由于性格不合等原因,2008年,乙女向美 国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该法院不予受理,乙女遂 向我国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此案应由哪地法院管 辖?() a.只能由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b.只能由深圳某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c我国法院不予受理 d.由北京或深圳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考题 甲与乙于2008年结婚,婚后二人感情不和,常常为琐事争吵。多次协商离婚,均因财产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而未成功。2018年6月,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乙的婚姻关系,并对财产进行分割。 2018年甲向法院起诉时,乙已经离家出走三年,法院应如何处理:( )A.甲向法院起诉时,法院以离婚诉讼中被告不明确为由不予受理 B.甲向法院起诉时,法院告知甲应当按特别程序申请宣告乙为失踪人 C.甲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该案后以公告方式向乙送达诉讼文书 D.甲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该案后得知乙离家出走的消息,遂在审理过程中宣布乙为失踪人

考题 定居甲国的华侨王某与李某在甲国结婚,后王某在甲国起诉与李某离婚时被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王某转而在我国法院诉请离婚。根据我国现行司法解释,有关此案的管辖与适用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王某原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B、因两人定居国外且在国外结婚,我国法院不应受理C、李某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D、如中国法院管辖,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应适用甲国法律

考题 中国公民甲得知A国法院正在审理其配偶中国公民乙提起的离婚诉讼,便在自己住所地的中国法院对乙也提起离婚之诉。依我国司法实践,法院对于甲的起诉应如何处理? A.受理此案 B.以“一事不两诉”原则为依据不予受理 C.与A国法院协调管辖权的冲突 D.告知甲在A国法院应诉

考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我国法院对下列哪些离婚案件行使管辖权?A、在中国有住所的一个美国人和一个法国人在中国法院要求离婚B、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C、在美国有住所的中国公民在中国法院提起离婚D、一方在美国法院起诉离婚,而在中国的一方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之诉的

考题 中国公民郑某(男)与中国公民王某(女)1996年在中国结婚。1998年郑某到美国留学。2000年10月,郑某在美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受理了案件,并向王某传达了传票。2001年2月,王某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因郑某已在美国提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已受理了案件,所以,中国法院不能受理王某的起诉。

考题 中国公民吴某(男)与中国公民王某(女)1996年在中国结婚。1998年吴某到美国留学。2000年10月,吴某在美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受理了案件,并向王某送达了传票。2001年2月,王某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虽然吴某已在美国法院提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己受理了案件,但是中国法院仍能受理王某的起诉。

考题 中国公民郑某(男)与中国公民王某(女)1996年在中国结婚。1998年吴某到美留学。2000年10月,吴某在美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受理了案件,并向王某送达了传票。2001年2月,王某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虽然吴某已在美国法院提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己受理了案件,但是中国法院仍能受理王某的起诉。

考题 中国公民甲得知A国法院正在审理其配偶中国公民乙提起的离婚诉讼,便在自己住所地的中国法院对乙也提起离婚之诉。依我国司法实践,法院对于甲的起诉应如何处理?()A、受理此案B、以“一事不两诉”原则为依据不予受理C、与A国法院协调管辖权的冲突D、告知甲在A国法院应诉

考题 甲男、乙女于1999年在广州认识,后因工作关系二人于2002年一起调至北京,并于次年4月在北京登记结婚。2004年,甲男赴美国学习,留下乙女一人在深圳居住,2006年乙女去探亲,后二人在美国纽约州定居。由于性格不合等原因,2008年,乙女向美国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该法院不予受理,乙女遂向我国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此案应由哪地法院管辖?()A、只能由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B、只能由深圳某基层人民法院管辖C、我国法院不予受理D、由北京或深圳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考题 美国公民甲(男)于1990年8月在中国海南旅游期间与中国公民已(女)相识并恋爱,甲在海南观光数日后返美。1991年7月17日乙应甲邀请赴美,在美国办理了结婚登记。1991年8月2日,乙以双方婚前了解不够,无法建立感情为由,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下列选项哪个是中国法院审理该离婚案时应适用的准据法?A、美国法B、中国法C、同时适用美国法和中国法D、法院可以选择适用美国法或中国法

考题 下列说法或做法中正确的有几项?A、中国籍公民张某与华侨李某在某国相识后结婚并定居该国。10年后张某在定居国起诉离婚,但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双方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该案。张某遂向自己在中国的最后居住地法院起诉。中国法院受理了此案B、中国人甲与法国人乙在瑞士结婚并定居在瑞士。婚后因感情不和,甲回到中国提起离婚诉讼。关于甲乙婚姻的有效性、离婚及离婚引起的财产分割应分别适用瑞士法、中国法C、中国公民甲与美国公民乙l999年结婚,2000年乙向美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甲得知后向自己住所地的中国法院也提起离婚之诉。中国法院受理了此案D、中国公民甲与中国公民乙在国外留学时结婚,但未定居。甲回国后欲起诉离婚,应由甲或乙的原住所地法院管辖

考题 中国公民甲乙系夫妻,甲定居在美国,乙居住在国内。现双方欲离婚,下列选项哪个是错误的?( )A、无论甲乙哪一方提起离婚诉讼,我国法院有管辖权B、如果甲在美国起诉,乙就不能再在我国起诉C、甲在美国起诉后,乙也可以在我国起诉D、甲在美国起诉后,乙可以在我国法院起诉,也可以在美国法院应诉

考题 某离婚判决需要在我国承认与执行,根据我国相关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A、即使做出判决的法院所属国与我国没有司法协助协定,如一方当事人为中国籍,则其也可以向中国法院申请承认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B、如中国公民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则法院可以以该婚姻未在中国境内缔结为由拒绝受理C、外国公民向我国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只有在其离婚的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我国法院才应受理D、如该离婚判决违反我国法律基本原则或我国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则我国法院应裁定驳回申请。裁定后不得上诉

考题 单选题中国公民甲与中国公民乙于1993年在中国结婚,后甲留学加拿大并于加拿大某公司工作。1997年,甲在加拿大安大略省提起离婚诉讼,乙得知后也委托律师在中国其住所所在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我国有关规定,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 中国法院有管辖权。关于离婚的条件问题应当适用中国法,但有关财产分割问题,应当适用财产所在地法B 中国法院有管辖权。关于离婚的条件及财产分割问题,都应适用中国法C 由于加拿大法院先行受理,因此中国法院没有管辖权D 如果中国法院先行受理,可以行使管辖权,但有关离婚引起的财产分割问题,只能适用财产所在地法

考题 判断题中国公民郑某(男)与中国公民王某(女)1996年在中国结婚。1998年郑某到美国留学。2000年10月,郑某在美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受理了案件,并向王某传达了传票。2001年2月,王某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因郑某已在美国提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已受理了案件,所以,中国法院不能受理王某的起诉。A 对B 错

考题 判断题中国公民郑某(男)与中国公民王某(女)1996年在中国结婚。1998年吴某到美留学。2000年10月,吴某在美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受理了案件,并向王某送达了传票。2001年2月,王某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虽然吴某已在美国法院提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己受理了案件,但是中国法院仍能受理王某的起诉。A 对B 错

考题 判断题中国公民吴某(男)与中国公民王某(女)1996年在中国结婚。1998年吴某到美国留学。2000年10月,吴某在美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受理了案件,并向王某送达了传票。2001年2月,王某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虽然吴某已在美国法院提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己受理了案件,但是中国法院仍能受理王某的起诉。A 对B 错

考题 单选题福州籍公民甲得知美国法院正在审理其配偶中国公民乙提起的离婚诉讼,便前往自己住所地的中国法院对乙也提起离婚之诉。依我国司法实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我国法院会受理此案B 我国法院会以“一事不两诉”原则为依据不予受理C 与美国法院协调管辖权的冲突D 告知甲在美国法院应诉

考题 问答题1988年我国公民张男和李女在北京结婚。次年生有一子。1991年,张男自费到美国留学,毕业后在加拿大温哥华的一家公司工作。1998年5月,张男以夫妻长期分居为由向温哥华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并隐瞒了生有一子的事实。李女在咨询了律师后,也向北京的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北京的法院受理此案后开庭审理。张男未到庭,法院作出缺席判决。判决李女与张男离婚,张男承担儿子的扶养费每月350元人民币。 加拿大温哥华的法院也审理了张男提起的离婚诉讼,李女未到庭,法院判决张男与李女离婚。离婚案件当事人一方在外国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外国法院已受理,在此情况下,位于我国境内的另一方当事人向我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我国法院应否受理,为什么?

考题 单选题中国公民甲与德国公民乙于1988年结婚,2004年乙向德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甲得知后向自己住所地的中国法院也提起离婚诉讼。依我国司法实践,法院对于该起诉应( )A 受理此案B 与德国法院协调管辖权的冲突C 以“一事不两讼”原则为依据不予受理D 告知甲在德国法院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