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请在下方输入框内输入要搜索的题目:

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不定项题
关于共同犯罪的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甲一开始被恐怖组织胁迫参加犯罪,但在着手实行后,其非常积极,成为主要的实行人之一,甲在共同犯罪中可以成为主犯

B

乙是共同贪污犯罪中的实行犯,但其可能不是主犯

C

丙为勒索财物绑架王某,在控制人质之后,丙将真相告诉好友高某,并委托高某去找王某的父母要钱,高同意并实施了勒索行为。丙成立绑架罪,高某成立敲诈勒索罪

D

丁与成某经共谋后,共同伤害被害人汪某,丁的木棒击中了汪某的腹部,成某的短刀刺中了汪某的肺部,汪某因为成某的致命伤害在送到医院10小时后死亡。丁需要对死亡结果负责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解析: 解析:选项A,被胁迫参加犯罪若作用大的不排除主犯,“胁从犯”以作用不大为前提。 选项B,实行犯既可能是主犯也可能是从犯,因为中国刑法中主从犯根据“作用”大小划分的,不是根据是否实行犯划分的。 选项C,高某中途加入犯罪,成立绑架罪共犯。 选项D,共犯人部分行为全部责任,丁需要对死亡结果负责。
更多 “不定项题关于共同犯罪的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甲一开始被恐怖组织胁迫参加犯罪,但在着手实行后,其非常积极,成为主要的实行人之一,甲在共同犯罪中可以成为主犯B乙是共同贪污犯罪中的实行犯,但其可能不是主犯C丙为勒索财物绑架王某,在控制人质之后,丙将真相告诉好友高某,并委托高某去找王某的父母要钱,高同意并实施了勒索行为。丙成立绑架罪,高某成立敲诈勒索罪D丁与成某经共谋后,共同伤害被害人汪某,丁的木棒击中了汪某的腹部,成某的短刀刺中了汪某的肺部,汪某因为成某的致命伤害在送到医院10小时后死亡。丁需要对死亡结果负责” 相关考题
考题 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属于单位犯罪B.办案属于必要的共同犯罪C.本案属于事先有通谋的共同犯罪D.本案属于复杂的共同犯罪E.本案属于简单的共同犯罪。

考题 甲教唆乙杀丁,丙知情后,给乙提供一把匕首,乙将丁杀害。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本案的共同犯罪是复杂共同犯罪B.本案的共同犯罪是必要共同犯罪C.甲,乙一般可以认定为主犯D.丙一般可以认定为从犯

考题 周某为抢劫财物在某昏暗场所将王某打昏浔周某的朋友高某正好经过此地,高某得知真相后应周某的要求提供照明,使周某顺利地将王某钱包拿走。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高某与周某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B.周某构成抢劫罪,高某构成盗窃罪,属于共同犯罪C.周某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D.高某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

考题 甲教唆乙杀丁,丙知情后,给乙提供一把匕首,乙将丁杀害.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本案的共同犯罪是复杂共同犯罪B.本案的共同犯罪是必要共同犯罪C.甲、乙一般可以认定为主犯D.丙一般可以认定为从犯

考题 关于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共同犯罪中,所有的主犯都是实行犯B.共同犯罪中,从犯也必须是实行犯,只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C.对于从犯,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D.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考题 求公务员考试正确详解:下列关于共同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有( )。 下列关于共同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有(  )。A.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不以共同犯罪论处B.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犯罪集团的全部罪行处罚C.事前与盗窃犯罪人通谋、事后为其销赃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D.实行犯的实行行为超过了共同犯罪故意范围的,其他共同犯罪人对超出共同故意范围的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

考题 下列关于共同犯罪的说法,正确的有( )。A.事前通谋的销赃行为构成盗窃的共同犯罪B.李某教唆一名13周岁的人奸淫幼女,二人构成共同犯罪C.两名互不知情的人同时枪杀同一名仇人,致其死亡,二人构成共同犯罪D.李某教唆王某强奸,但是王某却实施了抢劫行为,二人构成共同犯罪

考题 关于乙与甲一起取走丁的财物的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乙与甲成立抢劫罪的共同犯罪B.甲的行为构成抢劫罪,乙的行为属于抢夺罪,两者在抢夺罪这一重合犯罪之内成立共同犯罪,即成立抢夺罪的共同犯罪C.乙并没有与甲进行抢劫的预谋,不具有抢劫故意,与甲不构成共同犯罪D.甲是主犯,乙是从犯

考题 关于共同犯罪,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个人可以与单位构成共同犯罪B.对于主犯,应当从重处罚C.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D.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属于共同犯罪

考题 下列有关共同犯罪形式的说法正确的是( )。A.任意共同犯罪是指《刑法》明文规定必须由2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的犯罪B.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是指在刚着手实行或者实行犯罪过程中形成的共同犯罪故意C.简单共同犯罪即一般共同犯罪D.复杂共同犯罪即特殊共同犯罪

考题 看守所值班武警甲擅离职守,重大案犯乙趁机逃脱。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乙成立共同犯罪 B.甲、乙不成立共同犯罪 C.甲、乙成立事中共犯 D.应按照甲、乙所犯之罪分别处罚

考题 甲教唆乙杀丁,丙知情后,给乙提供一把匕首,乙将丁杀害。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的共同犯罪是复杂共同犯罪 B.本案的共同犯罪是必要共同犯罪 C.甲、乙一般可以认定为主犯 D.丙一般可以认定为从犯

考题 关于共同犯罪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共同犯罪要求二人以上,必须有共同故意,无须共同行为 B.共同犯罪不是个人行为的简单相加 C.共同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相同 D.单位犯罪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与该单位本身成立共同犯罪

考题 关于共同犯罪的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乙共谋盗窃,甲在外放风,乙进入一户人家室内,乙进入发现没有值钱的财物,但是将女主人强奸,甲、乙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但不构成强奸罪的共同犯罪 B.甲、乙事前并无同谋,但同时向仇人丙开枪,丙中枪死亡,甲、乙二人构成共同犯罪 C.甲、乙共谋,相互串通骗取同乡丙钱财,甲、乙成立共同犯罪 D.共同过失犯罪不是共同犯罪

考题 下列选项关于BIM的运维系统架构流程说法正确的是()。

考题 关于聚众犯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都属于共同犯罪 B:都不属于共同犯罪 C:部分属于共同犯罪 D:与共同犯罪属不同概念,两者没有关系

考题 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有:( ) A.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只有故意犯罪存在共同犯罪行为,过失犯罪不存在共同犯罪行为 B.按照刑法理论的通说,片面的共犯能够构成共同犯罪 C.我国刑法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这主要是按照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功能进行的分类 D.一人在主观上是直接故意,另一人在主观上是间接故意,两人仍有可能构成共同犯罪

考题 (2006年真题)甲教唆乙杀丁,丙知情后,给乙提供一把匕首,乙将丁杀害.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本案的共同犯罪是复杂共同犯罪 B.本案的共同犯罪是必要共同犯罪 C.甲、乙一般可以认定为主犯 D.丙一般可以认定为从犯

考题 关于实行犯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按照我国《刑法》总则的规定,有的教唆犯也是实行犯B、在共同犯罪中,实行犯就是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C、在对简单共同犯罪中的各实行犯进行处罚时,要遵循“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原则D、间接正犯是共同犯罪中的一种特殊类型的实行犯

考题 下列关于共同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有()。A、是三人以上共同犯罪B、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C、可以是过失犯罪D、按照他们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考题 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说法正确的是()。A、单位犯罪最终仍需由自然人实施,因此,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没有多大的区别B、单位的刑事责任是单位整体的刑事责任C、单位犯罪不同于共同犯罪D、两个以上的单位可以成立共同犯罪

考题 下列关于共同犯罪的说法正确的是()。A、一般存在主犯、从犯B、是二人以上犯罪,可以只有一人是故意犯罪C、共同过失行为构成犯罪的,不属于共同犯罪D、按照他们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考题 下列关于教唆犯说法正确的是()。A、必须是共同犯罪才能构成教唆犯B、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予以处罚C、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D、被教唆者没有犯被教唆之罪的,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考题 下列关于共同犯罪的说法正确的是()。A、是三人以上共同犯罪B、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C、可以是过失犯罪D、按照他们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考题 下列关于教唆犯说法正确的是()。A、必须是共同犯罪才能构成教唆犯B、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予以处罚C、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D、被教唆者没有犯被教唆之罪的,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考题 关于共同犯罪的形式,下列说法错误的有()。A、简单共同犯罪,是刑法规定的1人能够单独实施的犯罪由2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B、一般共同犯罪,指2人以上共同故意实行犯罪C、任意共同犯罪,指没有组织的共同犯罪D、在刚着手实行或实行犯罪的过程中形成共同犯罪故意的,则是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E、3人以上有组织地实施的共同犯罪,则是特殊共同犯罪

考题 单选题关于实行犯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按照我国《刑法》总则的规定,有的教唆犯也是实行犯B 在共同犯罪中,实行犯就是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C 在对简单共同犯罪中的各实行犯进行处罚时,要遵循“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原则D 间接正犯是共同犯罪中的一种特殊类型的实行犯

考题 单选题关于共同犯罪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无责任能力者与有责任能力者共同实施危害行为的,有责任能力者均为间接正犯B 持不同犯罪故意的人共同实施危害行为的,不可能成立共同犯罪C 在片面的对向犯中,双方都成立共同犯罪D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但不能据此否认片面的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