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请在下方输入框内输入要搜索的题目:

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原告:王某 被告:某海关,某市外经贸局 某市外经贸局干部王某随市经贸代表团到国外进行考察,并在考察途中先后购买了价值3.2万余元的金银首饰、化妆品等,欲带回国内,被中国海关没收,并被处以3000元的罚款。后来,王某所在的市外经贸局又给予王某行政记大过处分。王某认为自己用自有的资金购买自用商品,并无走私意图,海关和本单位对自己的处罚过重,因此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海关的处罚和市外经贸局的处分。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王某对海关的诉讼请求,但驳回了王某提出的撤销行政处分的诉讼请求。 法院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参考答案

更多 “原告:王某 被告:某海关,某市外经贸局 某市外经贸局干部王某随市经贸代表团到国外进行考察,并在考察途中先后购买了价值3.2万余元的金银首饰、化妆品等,欲带回国内,被中国海关没收,并被处以3000元的罚款。后来,王某所在的市外经贸局又给予王某行政记大过处分。王某认为自己用自有的资金购买自用商品,并无走私意图,海关和本单位对自己的处罚过重,因此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海关的处罚和市外经贸局的处分。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王某对海关的诉讼请求,但驳回了王某提出的撤销行政处分的诉讼请求。 法院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相关考题
考题 原告:刘某、王某、张某、马某。被告:某市煤矿技工学校。刘某、王某、张某和马某是某市煤矿技工学校的学生,王某和张某在2006年4月30日的数学考试中有抄纸条作弊的行为,刘某和马某在5月2日的电子技术和机械基础科目考试中有抄纸条作弊的行为。2006年5月3日,某市煤矿技工学校根据劳动部颁发的《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对该四名同学作出了责令退学、注销学籍的处理。刘某等四人不服,依法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被告的处分决定,恢复四人的学籍。在法庭审理中,刘某等四原告诉称:学校作出的开除学籍的处分过重,侵犯了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合法权益,且处理决定程序违法,故请求法院撤销被告的处分决定,恢复四人的学籍。被告某市煤矿技工学校辩称:学校对刘某等人作出的决定属于学校的内部管理行为,技工学校不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原告无权提起行政诉讼,故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四原告的起诉。《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对于违反纪律和犯错误的学生,学校应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可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责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等纪律处分。第二十八条:处分学生必须经过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执行,其中责令退学和开除学籍处分,需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劳动部门备案。问题:(1)什么是行政主体?(2)结合本案分析被告某市煤矿技工学校是否具有行政主体资格?(3)分析本案,你认为本案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能否支持?

考题 个体工商户崔某从2003年起在某市经营一饭店,领有营业执照,2005年因妻子生病急需用钱因而将饭店转让给赵某经营,但双方并未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的更名手续。赵某经营过程中,致使多名顾客食物中毒,这些顾客决定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此案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应如何确定?( )。A.顾客是原告,赵某是被告,崔某与本案无关B.顾客是原告,崔某是被告,赵某与本案无关C.顾客是原告,崔某与赵某是共同被告D.顾客是原告,赵某是被告,崔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考题 在原告请求被告偿还借款的诉讼中,原告向法院提供王某的证言,证明被告从原告处拿走5000元。被告辩称这5000元系原告赠与,并非借款,并向法院提供原告所写的书信一份。关于本案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王某的证言是本证B.被告提供的书信是本证C.被告提供的书信是反证D.被告提供的书信是对王某的证言的反驳

考题 2008年8月12日晚11时许,原告王某因邻居李某家喧闹,影响其母亲手术后休息,便拉了李家的电保险闸。为此,李某与原告王某发生争吵,进而厮打起来,在众邻居的极力劝阻下才平息了事态。后来经法医鉴定,原告王某、李某均为轻微伤。2008年9月5日,被告区公安分局以原告王某殴打他人为由,做出第010311号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决定对王某处以15天行政拘留。原告不服,向某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经复议维持原处罚决定。原告对该复议裁决仍不服,遂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问:本案中公安分局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其对王某的处罚是否合理?

考题 王某与李某为一幢楼房的权属发生纠纷,起诉至人民法院。张某向人民法院主张该幢楼房归他所有,人民法院遂追加张某为第三人。其后原告王某申请撤诉,根据上述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如果人民法院允许王某撤诉,应以张某为另案原告,王某、李某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 B:如果人民法院允许王某撤诉,应由张某取代王某作为原告,李某为被告,继续审理 C:如果人民法院允许王某撤诉,应以李某为原告,张某为被告,继续审理 D:如果人民法院允许王某撤诉,应以王某为另案被告,张某为另案原告,诉讼另行进行

考题 某市公安局曾于2006年因王某申请探望在美国的儿子,向其颁发了护照和第一张出境卡。2007年王某又向该局申请换发第二张出境卡,王某丈夫所在单位以王某丈夫公派出国逾期未归为由,向某市公安局发函要求阻止王某出境探亲。因此,某市公安局迟迟未对王某的申请作出答复,王某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1)王某何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对王某提出申请的事实应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3)某市公安局在王某提起诉讼后,虽依法提交了答辩状和相关证据,但一直不参加法院通知的任何活动。法院应如何对待该局提供的证据? (4)在诉讼过程中,某市公安局向王某签发了出境卡,法院应如何处理此案?理由是什么?

考题 某市税务局局长张某于某日(星期日)驾驶单位的一辆桑塔纳轿车回乡下探母,途中不慎将在公路边正常行走的王某撞成重伤。同年5月14日,王某以肇事人员系某市税务局负责人,且肇事车辆为税务局公务用车为由,以某市税务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国家行政赔偿诉讼,要求被告赔偿人民币10万元。有关该案的表述,正确的有:A:考虑职责因素,张某的行为是公务行为,应由税务局给予赔偿 B:张某的驾车撞人行为有重大过失,国家赔偿后,应向张某追偿 C:张某的驾车行为系个人行为,国家不予赔偿 D:王某应对张某的行为提起民事诉讼

考题 在下列事物中,属于统计总体的包括:()A、某商场的所有男性顾客B、某市所有女性白领C、某机关所有干部D、某市所有大一的大学生

考题 案情介绍:原告:刘某、王某、张某、马某。被告:某市煤矿技工学校。刘某、王某、张某和马某是某市煤矿技工学校的学生,王某和张某在2006年4月30日的数学考试中有抄纸条作弊的行为,刘某和马某在5月2日的电子技术和机械基础科目考试中有抄纸条作弊的行为。2006年5月3日,某市煤矿技工学校根据劳动部颁发的《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对该四名同学作出了责令退学、注销学籍的处理。刘某等四人不服,依法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被告的处分决定,恢复四人的学籍。在法庭审理中,刘某等四原告诉称:学校作出的开除学籍的处分过重,侵犯了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合法权益,且处理决定程序违法,故请求法院撤销被告的处分决定,恢复四人的学籍。被告某市煤矿技工学校辩称:学校对刘某等人作出的决定属于学校的内部管理行为,技工学校不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原告无权提起行政诉讼,故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四原告的起诉。  《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对于违反纪律和犯错误的学生,学校应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可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责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等纪律处分。第二十八条:处分学生必须经过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执行,其中责令退学和开除学籍处分,需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劳动部门备案。 结合本案分析被告某市煤矿技工学校是否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考题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下列可能成为行政诉讼被告的是()。A、某教育局局长B、某市市长C、某市公安局D、某乡镇党委书记

考题 被告人王某在某市印刷厂做临时工,得知厂长刘某夫妻未生育子女,便从农村拐骗一个4岁男孩,谎称是其哥哥的小孩,送给刘某。刘某为表感谢,把王某转为正式工。王某构成()A、拐卖儿童罪B、行贿C、拐骗儿童罪D、诈骗罪

考题 原告:李某,某市郊区农民 被告:某乡人民政府 原告李某的领导包某未经乡政府批准,在原告正房后面1.2米处建房二间,影响了原告房屋的正常通风采光。为此,原告先后于1997年8月、9月、11月以书面形式请求被告对包某擅自占地建房的行为作出处理,要求拆除包某违法建造的房屋。 被告接到原告的举报和请求后,经查,认定包某建房不履行土地使用审批手续,且确实影响了原告住房的通风采光。被告曾会同当地村委会,对原告与包某的纠纷进行调解。因原告不同意调解意见,被告迟迟不予处理。1998年7月,原告以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向法院起诉乡人民政府对包某擅自占地建房的行为迟迟不予处理,是否构成不作为行政违法?

考题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下列有可能成为行政诉讼被告的是()A、某教育局局长B、某市市长C、某市公安局D、某乡镇党委书记

考题 某市公安局曾于2006年因王某申请探望在美国的儿子,向其颁发了护照和第一张出境卡。2007年王某又向该局申请换发第二张出境卡,王某丈夫所在单位以王某丈夫公派出国逾期未归为由,向某市公安局发函要求阻止王某出境探亲。因此,某市公安局迟迟未对王某的申请作出答复。王某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王某何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考题 某市政府科级干部王某,未经组织选派,自行离职去国外学习超过一年,应当给予降低职级处分。()

考题 某市公安局曾于2006年因王某申请探望在美国的儿子,向其颁发了护照和第一张出境卡。2007年王某又向该局申请换发第二张出境卡,王某丈夫所在单位以王某丈夫公派出国逾期未归为由,向某市公安局发函要求阻止王某出境探亲。因此,某市公安局迟迟未对王某的申请作出答复。王某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某市公安局向王某签发了出境卡,法院应如何处理此案?理由是什么?

考题 王某与陈某共同经营一歌舞厅被公安消防部门处罚,就此提起行政诉讼,王某是()。A、原告B、被告C、第三人D、原告或者第三人

考题 问答题某市公安局曾于2006年因王某申请探望在美国的儿子,向其颁发了护照和第一张出境卡。2007年王某又向该局申请换发第二张出境卡,王某丈夫所在单位以王某丈夫公派出国逾期未归为由,向某市公安局发函要求阻止王某出境探亲。因此,某市公安局迟迟未对王某的申请作出答复。王某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王某提出申请的事实应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考题 判断题某市政府科级干部王某,未经组织选派,自行离职去国外学习超过一年,应当给予降低职级处分。()A 对B 错

考题 单选题下列属于内部行政行为的是( )A 某市工商局为张某颁发营业执照B 某市公安局对王某进行警告处罚C 某市卫生局检查某医院的病历情况D 某市政府对所属区政府下达年终考核的通知

考题 单选题依据我国相关法律,下列可能成为行政诉讼被告的是()。A 某教育局局长B 某市市长C 某市公安局D 某乡镇党委书记

考题 单选题下列属于外部行政行为的是()A 某市工商局对本单位王某进行降级处分B 某市公安交管局拒绝为王某颁发驾驶执照C 某市卫生局宣布一批新任科长名单D 某市政府对所属区政府下达完成年终考核的命令

考题 单选题王某与陈某共同经营一歌舞厅被公安消防部门处罚,就此提起行政诉讼,王某是()。A 原告B 被告C 第三人D 原告或者第三人

考题 问答题原告:侯普及,男,27岁,某市某公司职工;马云咏,女,26岁,某市某公司职工, 与侯普及为夫妻关系。 被告:某市某自选商场,法人代表武某,某自选商场总经理。 1993年5月4日,原告侯普及、马云咏夫妇到某自选商场购物。在他们打算离开时,售货员声称商场内商品发生丢失,将他们留住,叫他们翻开所携提袋和衣兜,原告夫妻为了澄清事实。只得忍辱将提袋、衣兜都翻开接受检查。售货员未查出所失商品,又将他们二人带到办公室,由商场负责人对他们盘查约二小时才让他们离开。原告夫妻曾向售货员、商场负责人表白:自己是无辜的,被告无端怀疑、盘查顾客的做法是错误的。原告马云咏当时正值哺乳期间,遭遇此事故,精神压力承重,导致母乳断竭,对母婴身心健康造成损害。原告夫妻向被告交涉,要求适当损害赔偿,被告不予理睬,原告遂于1999年8月2日向某市某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将依据我国哪些法律进行判决?

考题 问答题原告:侯普及,男,27岁,某市某公司职工;马云咏,女,26岁,某市某公司职工, 与侯普及为夫妻关系。 被告:某市某自选商场,法人代表武某,某自选商场总经理。 1993年5月4日,原告侯普及、马云咏夫妇到某自选商场购物。在他们打算离开时,售货员声称商场内商品发生丢失,将他们留住,叫他们翻开所携提袋和衣兜,原告夫妻为了澄清事实。只得忍辱将提袋、衣兜都翻开接受检查。售货员未查出所失商品,又将他们二人带到办公室,由商场负责人对他们盘查约二小时才让他们离开。原告夫妻曾向售货员、商场负责人表白:自己是无辜的,被告无端怀疑、盘查顾客的做法是错误的。原告马云咏当时正值哺乳期间,遭遇此事故,精神压力承重,导致母乳断竭,对母婴身心健康造成损害。原告夫妻向被告交涉,要求适当损害赔偿,被告不予理睬,原告遂于1999年8月2日向某市某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指出本案被告侵犯了原告哪些方面的权利?

考题 问答题某市公安局曾于2006年因王某申请探望在美国的儿子,向其颁发了护照和第一张出境卡。2007年王某又向该局申请换发第二张出境卡,王某丈夫所在单位以王某丈夫公派出国逾期未归为由,向某市公安局发函要求阻止王某出境探亲。因此,某市公安局迟迟未对王某的申请作出答复。王某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某市公安局在王某提起诉讼后,虽依法提交了答辩状和相关证据,但一直不参加法院通知的任何活动,法院应如何对待该局提供的证据?

考题 多选题在下列事物中,属于统计总体的包括:()A某商场的所有男性顾客B某市所有女性白领C某机关所有干部D某市所有大一的大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