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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艘悬挂巴拿马旗的货轮“朱丽叶”号,装载一批货物从美国巴尔的摩港起航开往我国的宁波港,货主与买主约定该批货物的一切事项均受英国法管辖,同时还和船主约定如果发生货损,货主有权将朱丽叶号变卖以优先受偿的物权权利。中途在日本毗邻区被挂利比里亚旗的“罗密欧”号客轮撞伤,并致使一部分货物毁损。假设该法律关系最后由我国某海事法院管辖,那么下列法律关系中,适用我国法律的法律关系是

A、关于“罗密欧”号对“朱丽叶”号赔偿的责任的法律适用
B、关于“朱丽叶”号上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承担问题的法律适用
C、关于“朱丽叶”号上货物的货物归属问题的法律适用。
D、关于“朱丽叶”号能否被变卖,并由货主优先受偿问题的法律适用。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解析:该题考察海商法上的涉外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注意《海商法》、《票据法》、《民用航空器法》都有涉外法律适用条款,他们虽然是旧法,但属于特别法,优先于《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适用,只有这些法律没有规定或者不能适用的才适用《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B选项错,货物的毁损灭失属于买卖合同的风险承担问题,允许当事人选择法律,题目中说当事人选择了英国法作为准据法,因此应该适用英国法。C选项也错,这涉及船上货物的物权问题,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运输中动产物权发生变更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运输目的地法律。根据题目也应该适用英国法。D也不当选,原因在于根据题目,这显然属于船舶抵押物权的法律问题。根据我国《海商法》271条的规定:船舶抵押权适用船旗国法律。此时应该适用巴拿马法律。A正确的原因相对复杂:首先这是一个船舶碰撞侵权的法律问题,双方又挂的是不同的国旗,就要看双方是在哪撞的,题目说是在日本的毗邻区撞的,但是毗邻区除了沿海国在“财政、海关、移民、卫生”的权力以外,从本质上属于公海,显然不能适用日本法。因此,根据我国《海商法》第273条第2款的规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那么根据题目应该适用我国的法律。
更多 “一艘悬挂巴拿马旗的货轮“朱丽叶”号,装载一批货物从美国巴尔的摩港起航开往我国的宁波港,货主与买主约定该批货物的一切事项均受英国法管辖,同时还和船主约定如果发生货损,货主有权将朱丽叶号变卖以优先受偿的物权权利。中途在日本毗邻区被挂利比里亚旗的“罗密欧”号客轮撞伤,并致使一部分货物毁损。假设该法律关系最后由我国某海事法院管辖,那么下列法律关系中,适用我国法律的法律关系是A、关于“罗密欧”号对“朱丽叶”号赔偿的责任的法律适用 B、关于“朱丽叶”号上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承担问题的法律适用 C、关于“朱丽叶”号上货物的货物归属问题的法律适用。 D、关于“朱丽叶”号能否被变卖,并由货主优先受偿问题的法律适用。 ” 相关考题
考题 巴拿马籍货轮“安达号”承运一批运往中国的货物,中途停靠韩国。“安达号”在韩国停靠卸载同船装运的其他货物时与利比里亚籍“百利号”相碰。“安达号”受损但能继续航行,并得知“百利号”最后的目的港也是中国港口。“安达号”继续航行至中国港口卸货并在中国某海事法院起诉“百利号”,要求其赔偿碰撞损失。依照我国法律,该法院处理该争议应适用下列哪一国法律?( )。A.中国法律,因为本案两船国籍不同,应适用法院地法处理争议B.巴拿马法律,因为它是本案原告船舶的国籍国C.利比里亚法律,因为它是本案被告船舶的国籍国D.韩国法律,因为韩国是侵权行为地

考题 甲国公司与乙国航运公司订立海上运输合同,由丙国籍船舶“德洋”号运输一批货物,有关“德洋”号的争议现在中国法院审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该海上运输合同应适用船旗国法律B.有关“德洋”号抵押权的受偿顺序应适用法院地法律C.有关“德洋”号船舶优先权的争议应适用丙国法律D.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甲国公司与乙国航运公司可选择适用于海上运输合同的法律

考题 根据下列条件,回答 97~98 问题: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签订了进口一批仪器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适用德国法,此批货物由新加坡籍货轮“比西”号承运,并投保了一切险。“比西”号在印度洋公海航行时与巴拿马籍货轮“丽莎”号相撞。“比西”号船长为了避免该轮沉没采取了自愿搁浅的措施,“比西”号在救助人的帮助下进入了避难港,经修理继续航行到达中国目的港。但在途中曾突遇特大暴风雨,使部分仪器湿损。第 97 题 上述各方当事人如发生诉讼,下列关于法律适用问题的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A.如果该船舶碰撞案在中国法院审理,应适用中国法B.如果该船舶碰撞案在中国法院审理,应适用侵权行为地法C.如果有关该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争议在中国法院审理,应适用中国法D.如果有关该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争议在中国法院审理,应适用德国法

考题 印度籍货轮“安达号”承运一批运往中国的货物,中途停靠韩国。“安达号”在韩国停靠卸载同船装运的其他货物时与利比里亚籍“百利号”相碰。“安达号”受损但能继续航行,并得知“百利号”最后的目的港也是中国港口。“安达号”继续航行至中国港口卸货并在中国某海事法院起诉“百利号”,要求其赔偿碰撞损失。依照我国法律,该法院处理该争议应适用下列哪一国法律?A.中国法律,因为本案两船国籍不同,应适用法院地法处理争议B.印度法律,因为它是本案原告船舶的国籍国C.利比里亚法律,因为它是本案被告船舶的国籍国D.韩国法律,因为韩国是侵权行为地

考题 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签订了进口一批设备的合同,双方约定合同项下的一切争议适用美国《统一商法典》解决。货物由中国籍货轮“大星”号承运,并投保平安险。“大星”号在太平洋公海航行时与巴拿马籍货轮“天娜”号发生碰撞事故,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问题表述正确的选项有下列哪几项?( )A.如果“大星”号与“天娜”号的碰撞案件在中国法院审理,那么应适用中国法律B.本案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应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解决C.如果甲、乙之间就该批设备的质量发生争议,应适用美国法律D.如果甲、乙之间就该批设备的质量发生争议,应适用中国法律

考题 一艘货轮装载了40吨非集装箱货物,从厦门港码头启运至荷兰鹿特丹港。航行中,由于该船驾驶员在雾大超速行驶,致使与对面开来的另一艘货轮相撞。对于本船货主可否要求本船船东赔偿其货物损失的说法,正确的是( )。

考题 共用题干 法国籍货轮“海浪号”承运一批货物前往中国中途停靠在韩国。“海浪号”在韩国停靠卸载同船装运的其他货物与日本籍“大和号”相撞。“海浪号”受损,但是能继续前行,并得知“大和号”的最后目的港也是中国港口。“海浪号”继续前行至中国港口卸货并在中国某海事法院起诉“大和号”,要求其赔偿碰撞损失。依照我国法律,关于该争议适用的法律不正确的是、A、该争议应该适用中国法律,因为本案中两船国籍不同,应适用法院地法处理争议B、应该适用法国籍法律,因为它是本案原告船舶的国籍国C、应该适用日本法律,因为它是本案被告船舶的国籍国D、应该适用韩国法律,因为它是侵权行为的发生地

考题 中国甲公司与瑞典乙公司签订了进口—批新闻纸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适用瑞典法,该批货物由悬挂巴拿马国旗的挪威丙远洋运输公司的货轮“泰达”号承运,并投保了一切险。“泰达”号在印度领海海域航行时与悬挂巴拿马国旗的新加坡丁远洋运输公司的货轮“奥里亚”号相撞,“泰达”号受重创。“泰达”号船长为了避免该轮沉没采取了自愿搁浅的措施,后在救助人的帮助下进入了避难港,经修理继续航行 到达中国泉州港,在中国泉州就本次航程中涉及的共同海损进行了理算。假设本案中涉及的若干法律纠纷均由中国法院受理,在处理纠纷适用法律的问题上,下面选项中正确的是哪项?() A.我国法院在审理本案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纠纷时应当适用中国法B.我国法院在审理本案船舶碰撞纠纷案时,确定损害赔偿问题时应当适用印度法 C.我国法院在审理本案船舶碰撞纠纷案时,确定损害赔偿限额问题时应当适用中国法 D.我国法院在审理本案共同海损理算糾纷案时,应当适用中国法

考题 中国甲公司与瑞典乙公司签订了进口一批新闻纸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适用瑞典法,该批货物由悬挂巴拿马国旗的挪威丙远洋运输公司的货轮“泰达”号承运,并投保了一切险。“泰达”号在印度领海海域航行时与悬挂巴拿马国旗的新加坡丁远洋运输公司的货轮“奥里亚”号相撞,“泰达”号受重创。“泰达”号船长为了避免该轮沉没采取了自愿搁浅的措施,后在救助人的帮助下进入了避难港,经修理继续航行到达中国泉州港,在中国泉州就本次航程中涉及的共同海损进行了理算。假设本案中涉及的若干法律纠纷均由中国法院受理,在处理纠纷适用法律的问题上,下面选项中正确的是哪项?( ) A.我国法院在审理本案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纠纷时应当适用中国法 B.我国法院在审理本案船舶碰撞糾纷案时,确定损害赔偿问题时应当适用印度法 C.我国法院在审理本案船舶碰撞纠纷案时,确定损害赔偿限额问题时应当适用中国法 D.我国法院在审理本案共同海损理算纠纷案时,应当适用中国法

考题 1997年10月,香港甲公司向大连海事法院起诉,根据其对我国乙公司货轮"海鸥号"享有的货款抵押权求偿。经法院调查,"海鸥号"是我国乙公司从希腊租用的一艘在巴拿马登记并挂巴拿马国旗的光船。在处理该案时,应适用何国法律,为什么?

考题 我国金风号货轮在装载货物启程前与我国某保险公司就货轮签订了碰撞险保险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1)该保险合同适用我国的法律; (2)该货轮的保险价值为1亿元,保险金额为5000万元。金风号货轮在公海上,由于巴拿马籍货轮驾驶不当而遭到碰撞,受到损失。 金风号货轮受到损失的金额为5000万元,保险公司应向金风号货轮支付的保险金为多少?

考题 中国甲公司与法国乙公司签订了进口一批仪器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适用法国法。此批货物由巴拿马籍货轮"莱西"号承运,并投保了一切险。"莱西"号在印度洋公海航行时与新加坡籍货轮"尼娜"号相撞。 若该船舶碰撞案在中国法院审理,应适用何种法律?

考题 我国金风号货轮在装载货物启程前与我国某保险公司就货轮签订了碰撞险保险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1)该保险合同适用我国的法律; (2)该货轮的保险价值为1亿元,保险金额为5000万元。金风号货轮在公海上,由于巴拿马籍货轮驾驶不当而遭到碰撞,受到损失。 金风号货轮发生碰撞后失火,金风号货轮以巴拿马籍货轮上的工作人员对此进行补救。扑救费用金风号货轮花费了100万元,巴拿马籍货轮也花费了100万。对此费用应由哪方承担?承担的金额为多少?

考题 我国金风号货轮在装载货物启程前与我国某保险公司就货轮签订了碰撞险保险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1)该保险合同适用我国的法律; (2)该货轮的保险价值为1亿元,保险金额为5000万元。金风号货轮在公海上,由于巴拿马籍货轮驾驶不当而遭到碰撞,受到损失。 保险公司在向金风号货轮支付保险金后,可以向巴拿马籍货轮行使何种权利?

考题 1997年10月,香港甲公司向大连海事法院起诉,根据其对我国乙公司货轮"海鸥号"享有的货款抵押权求偿。经法院调查,"海鸥号"是我国乙公司从希腊租用的一艘在巴拿马登记并挂巴拿马国旗的光船。大连海事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

考题 甲国公司与乙国航运公司订立海上运输合同,由丙国籍船舶“德洋”号运输一批货物,有关“德洋”号的争议现在中国法院审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海上运输合同应适用船旗国法律B、有关“德洋”号抵押权的受偿顺序应适用法院地法律C、有关“德洋”号船舶优先权的争议应适用丙国法律D、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甲国公司与乙国航运公司可选择适用于海上运输合同的法律

考题 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签订了进口一批仪器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适用德国法,此批货物由新加坡籍货轮"比西"号承运,并投保了一切险:"比西"号在印度洋公海航行时与巴拿马籍货轮"丽莎"号相撞。"比西"号船长为了避免该轮沉没采取了自愿搁浅的措施,"比西"号在救助人的帮助下进入了避难港,经修理继续航行到达中国目的港。但在途中曾突遇特大暴风雨,使部分仪器湿损,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如果该船碰撞案在中国法院审理,应适用中国法B、如果在中国法院审理,则适用德国法C、"比西"号采取的自愿搁浅措施所引起的损失属于共同海损D、暴风雨造成的仪器湿损属于单独海损,应由保险人负责赔偿

考题 下列关于侵权之债法律适用的说法或做法中,根据我国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何者错误?()A、甲国留学生L和M在华留学期间打架使L受重伤。后L向中国法院起诉要求M赔偿损害,法院认为本案可以适用中国法,也可以适用甲国法B、两艘悬挂利比里亚国旗的商船圣母号和铁达尼号在公海上发生碰撞,后一方在中国起诉,要求损害赔偿,某海事法院认为应适用中国法C、两艘悬挂利比里亚国旗的商船圣母号和铁达尼号在公海上发生碰撞,后一方在中国起诉,要求损害赔偿,就圣母号的赔偿责任限制,某海事法院适用中国法加以处理D、一艘悬挂巴拿马国旗的海船运货从日本到中国,在韩国附近海域发生意外,发生共同海损,后在中国某港口进行理算。某海事法院适用了中国法处理该共同海损理算

考题 中国A公司与日本B公司订立一笔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约定一切争议适用法国法,当运送该批货物的台湾籍货轮偏水号途经太平洋公海水域时,与意大利籍货轮C号相撞。偏水号为了避免沉没而自动搁浅,后被C拖入上海港码头,经过维修偏水号到达中国大连目的港。经查,该批货物投保了一切险,且因海上风暴使部分货物遭受湿损。下列关于该案法律适用问题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A、如果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争议在中国法院审理,适用法国法B、如果关于船舶碰撞问题的争议在中国法院审理,适用中国法C、如果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争议在中国法院审理,适用中国法或日本法D、如果关于船舶碰撞问题的争议在中国法院审理,适用中国台湾地区法律或意大利法

考题 中国A公司与美国B公司签订了进口一批机电产品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适用美国法律。该批货物由新加坡籍货轮“切西”号承运(运输合同受《海牙规则》调整),并投保了一切险。“切西”号在太平洋公海航行时因船长驾驶船舶的过失与另一西班牙籍货轮“尼加”号相撞,造成两艘船船货损失若干。 因“切西”号受损严重,船长为了避免该轮沉没,采取了自愿搁浅的措施,之后在救助人的帮助下进入了避难港,经修理继续航行。但在前往目的港的航行途中又遭遇强热带风暴,部分货物湿损。在到达中国目的港后,上述各方当事人发生诉讼。关于本案,请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关于法律适用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如果该船舶碰撞案在中国法院审理,应当适用中国法律B、如果该船舶碰撞案在中国法院审理,应当适用新加坡法律或西班牙法律C、如果有关该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争议在中国法院审理,应当适用中国法律D、如果有关该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争议在中国法院审理,应当适用美国法律

考题 德国"法利亚"号货轮承载一批BMW牌汽车,目的港为中国厦门港,这批货物的货主凭正本提单却未提到货物,后得知该批货物已被金海公司凭假提单提走,货主在厦门海事法院起诉承运人,根据我国有关司法解释,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货主应起诉金海公司,因为金海公司才是真正的侵权人B、货主可以依照运输合同起诉承运人违约,承运人需承担全额责任,而不能主张单位责任限制C、如果金海公司与货主达成赔偿协议,但无法履行该协议,则货主仍可向承运人索赔D、货主可以要求承运人与金海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考题 问答题中国甲公司与法国乙公司签订了进口一批仪器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适用法国法。此批货物由巴拿马籍货轮"莱西"号承运,并投保了一切险。"莱西"号在印度洋公海航行时与新加坡籍货轮"尼娜"号相撞。 若该船舶碰撞案在中国法院审理,应适用何种法律?

考题 问答题中国甲公司与法国乙公司签订了进口一批仪器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适用法国法。此批货物由巴拿马籍货轮"莱西"号承运,并投保了一切险。"莱西"号在印度洋公海航行时与新加坡籍货轮"尼娜"号相撞。 若有关货物买卖合同的争议在中国法院审理,应适用何种法律?

考题 单选题中国A公司与美国B公司签订了进口一批机电产品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适用美国法律。该批货物由新加坡籍货轮“切西”号承运(运输合同受《海牙规则》调整),并投保了一切险。“切西”号在太平洋公海航行时因船长驾驶船舶的过失与另一西班牙籍货轮“尼加”号相撞,造成两艘船船货损失若干。 因“切西”号受损严重,船长为了避免该轮沉没,采取了自愿搁浅的措施,之后在救助人的帮助下进入了避难港,经修理继续航行。但在前往目的港的航行途中又遭遇强热带风暴,部分货物湿损。在到达中国目的港后,上述各方当事人发生诉讼。关于本案,请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本案中的船货损失赔偿责任,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切西”号应当赔偿“尼加”号船舶和货物的全部损失,因为这些损失是其航行过失所致B “切西”号应当赔偿“尼加”号船舶和货物的损失,但可以请求海事赔偿责任限制C “切西”号应当赔偿“尼加”号船舶和货物的损失,以及“切西”号所载货物的损失,因为这些损失都是因“切西”号的航行过失所致D “切西”号应当赔偿“尼加”号船舶和货物的损失,以及“切西”号所载货物的损失,但可以请求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考题 多选题中国A公司与美国B公司签订了进口一批机电产品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适用美国法律。该批货物由新加坡籍货轮“切西”号承运(运输合同受《海牙规则》调整),并投保了一切险。“切西”号在太平洋公海航行时因船长驾驶船舶的过失与另一西班牙籍货轮“尼加”号相撞,造成两艘船船货损失若干。 因“切西”号受损严重,船长为了避免该轮沉没,采取了自愿搁浅的措施,之后在救助人的帮助下进入了避难港,经修理继续航行。但在前往目的港的航行途中又遭遇强热带风暴,部分货物湿损。在到达中国目的港后,上述各方当事人发生诉讼。关于本案,请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关于法律适用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如果该船舶碰撞案在中国法院审理,应当适用中国法律B如果该船舶碰撞案在中国法院审理,应当适用新加坡法律或西班牙法律C如果有关该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争议在中国法院审理,应当适用中国法律D如果有关该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争议在中国法院审理,应当适用美国法律

考题 单选题中国X公司与美国Y公司订立了一项出口电器合同,约定有关该合同争议的解决适用《美国统一商典》。x公司负责安排巴拿马籍货轮运输,并约定适用《海牙规则》。该批货物在中国港口装船时因操作失误使码头装卸设备与船舶发生碰撞,导致船舶和部分货物的损失。依照我国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正确 ( )A 该案应由中国该港口辖区中级人民法院管辖B 该案应由中国该港口辖区海事法院管辖C 出口合同的双方选择适用《美国统一商法典》的约定是无效的D 运输合同应当适用中国法

考题 问答题1997年10月,香港甲公司向大连海事法院起诉,根据其对我国乙公司货轮"海鸥号"享有的货款抵押权求偿。经法院调查,"海鸥号"是我国乙公司从希腊租用的一艘在巴拿马登记并挂巴拿马国旗的光船。大连海事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